女娲之汉|骄奢淫逸使我走上不归路……
自古色关难过,色关过了,其实还有很多需关等着大家。
希望大家看完本文后,能够见贤而思齐,见不贤而自省。
很难让人相信,坐在记者对面、长相帅气的26岁年轻小伙李丽先,竟是一个犯故意杀人罪2起、寻衅滋事罪11起、抢劫罪7起、盗窃罪39起(未遂10起)、妨害公务罪3起、非法持有枪支罪1起、敲诈勒索罪1起、盗掘古墓葬罪1起,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罪魁祸首!7月31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
近几天,在高密市看守所,记者与李丽先进行了3次面对面的交谈。交谈中李丽先无不流露出对触犯刑律的懊悔、对自己亲人的忏悔以及对生命的留恋。记者对采访内容稍加整理,希望他的经历和忏悔能给人以有益的警示。
面对死亡渴求生命
我叫李丽先,男,1983年6月8日出生,汉族,平度市云山镇人,小学文化。2002年,我曾因抢劫和寻衅滋事被平度市人民法院判刑4年,2004年1月13日被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05年9月4日)。2008年1月17日,因涉嫌抢劫罪被高密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2日经高密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
我很明白,属于我的日子已经不多了。从前和兄弟们打斗,持枪拿棒,自认为不怕死,可现在面对所剩无几的日子,我从心底生出一种莫名的对死的恐惧,转而产生一丝对生命的强烈渴求和对生活的无限留恋!如果让我多活几年,哪怕是多活一天,我也感激不尽!
面对亲人无限愧疚
自从关进高密市看守所的第一天起,我就在心里想,走到今天这一步,是我罪有应得。我本来也和你们一样可以成为父母的好儿子、妻子的好丈夫、儿子的好父亲。可就是因为脑海里所谓的“哥们义气”,让我走上了不归路。
从我出事以后,我就没有见到过自己的亲人。直到7月31日开庭宣判,我才看到我的母亲、妻子和姐姐。听管教民警说,我出事后,父亲就病倒了,母亲也憔悴了许多,妻子更瘦得不成人样。其实,人死并不可怕,关键是要死得其所。而我的犯罪,给受害者家庭带去了很大的痛哭,也给自己的亲人带来终身抹不去的伤痛。回想我这短短的一生,我的所作所为,我确实觉得很惭愧。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够成为一个人人说好、人人敬重的人,可最终却走到了人人唾弃、人人喊打的地步。走到这一步,我的内心是多么的痛苦。本来我应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和睦的家庭,可是由于我的无知、任性、狂妄和贪婪招致了今天的结果。我的行为伤害了太多的人,我罪不可赦,我死不足惜。
多行不义自吞后果
自2006年我为朋友两肋插刀,背上了第一条人命的时候,我就开始放纵了自己。你们知道吗,我现在心里最难过的并不是我被判处死刑,而是我的亲人。在开庭的时候,我的母亲、妻儿、姐姐都在场,我每一次回头看他们时,我都是鼓起很大的勇气,因为从亲人的眼神里,我看到的都是怨恨、凄凉和不舍,尤其是在他们喊着我的时候,我的心就像刀割锥剜般疼痛。
小时候,父母给了我一个幸福的家庭,因为父母只有我这么一个儿子,从小娇生惯养。几个姐姐也是对我百般地呵护,长此以往,使自己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骄奢淫逸的坏习惯。
在我上小学五年级时,家里的一次搬迁改变了我。邻居有许多像我这么大的孩子都不爱读书,跟他们交往后我变坏了,放弃了学业,成天和他们混在一起偷鸡摸狗,打架斗殴,浪迹于社会。有时我们成群结队,骑着拆掉消音器的摩托车,呼啸街头,引起行人的纷纷躲避,如若躲闪不及,必将招来一顿拳脚。在这刺耳的呼啸声中,我们的自尊心和成就感得到了充分的满足。
因为我办事干净利落,很讲“哥们义气”,被兄弟们推崇为“老大”。其实,在黑道上混,“老大”不是那么容易干的。除了狠外,必须能搞到钱,以支持手底下人的花销。因此,我就经常向父母、姐姐要钱,要是不给,就摔脸子给他们看。此时,父母才后悔因为他们的过分溺爱,养成了我飞扬跋扈的脾性。若是手头上实在是拮据,我们便出去抢!2002年,因为抢劫和寻衅滋事,我被平度市警方抓获,并被平度市人民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被判刑后,虽然父母十分痛心,但他们心中还是割舍不了对我的溺爱。那时,我根本感觉和体会不到父母对我的期望、厚爱。出狱后,我本想重新做人,便到处找工作,亲戚朋友也相互帮我联系。但是,别人一听到我进过“局子”,都没有敢收留我的。既然社会不容纳我,我只好重新回到“好哥们”的行列,整天游手好闲,继续加害于他人,危害于社会。父母无奈,就想给我说一房媳妇使我就此回头。经人介绍,我和一名家庭背景单纯的女孩结了婚。妻子的温顺,并没有留住我那早已放荡不羁的心。2006年8月,因为收取了别人的“看场子费”,替他们摆平青岛莱西市的冯涛、于帆。8月14日下午,我就纠集王刚等人约冯涛、于帆等人在平度打架。因为我们人多势众,没有几个回合,冯涛他们便败下阵来。见机不妙,于帆、冯涛驾车逃跑。我们就驾车穷追不舍,当追到即墨市刘家庄镇附近时,我们就高速撞击对方车辆,致于帆当场死亡、冯涛受伤。当时于帆浑身血淋淋的,面部严重扭曲,眼睛睁得大大,那副面孔,我是至今记忆犹新!
闯下了滔天大祸,我们赶紧仓皇逃离现场。那段时间,我每日借酒压制内心的不安,那于帆临死前凄厉的面孔,一再重现在我的脑海里。
2006年,孩子的出生,并没有使自己犯罪活动收敛多少。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优越的生活条件,我们就去偷、去抢。从2007年开始,我动辄组织多人持枪、棍棒,通过寻衅滋事等手段解决纠纷,并持枪疯狂进行抢劫、盗窃作案。在莱西市马连庄镇上柳铁矿寻衅滋事案中,我们获得近2万元的“好处费”,并获得四支猎枪;在平度市仁兆镇东葛官庄村沙场和于家疃沙场的竞标拍卖中,我们获得了30多万元的“好处费”。另外,我们还多次持枪抢劫、盗窃,获利220余万元。从2006年初到2008年初,我们交叉结伙,流窜于山东、江苏2省的20多地市,先后持枪抢劫盗窃作案70余起,还故意伤害致死4人,盗窃砸坏高级轿车300余辆,非法获利约260余万元。这些钱除留下一部分保障团伙成员的支出外,全部被我们花天酒地地挥霍掉了。
尽管我们知道“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老话,可是,至今让我们想不到的是,小小的高密城,却成了我们的“滑铁卢”。
2008年1月7日凌晨4点半左右,我们来到高密市银鹰商务酒店门口,将一辆黑色奥迪A6、两辆尼桑轿车的右前门玻璃砸碎。在此巡逻的保安邓涛听到响声后,拿着一根棍子跑出门口前往制止,还没有靠近酒店,就被我们开枪击中,邓涛身上留有1000多颗沙粒子弹。
1月16日下午两点半,正当我们4个人在青岛胶南市张家楼镇驻地东方酒楼吃饭时,被高密警方抓获。
地狱门前迟来醒悟
虽然我们也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但是,我们没有想到会来得这么快。
在人生的最后时刻,我才真正明白,我们的命不光属于自己,它属于我们每一个至亲至爱的人。我们一闭上眼,什么都不知道了,可是活着的人呐?他们的心里是种什么滋味,我们是无法体会到的。如今,我是十二分的后悔,可不管我怎么后悔都为时已晚。因为我非常清楚自己所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如果政府再给我一次做人的机会的话,我也许做不出什么为党、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多大的贡献,但我一定不会再给社会带来负担,我一定会为我最亲最爱的人好好生活,好好尽一个为人儿女、为人父母的义务。人这一辈子,穷富不要紧,关键是要心安理得、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只有遵纪守法,才是真正的“护身符”!
当我即将得到应有的惩罚,当我即将为我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的时候,我的肉体我的灵魂都得到了解脱。我想我应该是笑着走的,而不是哭丧个脸。毕竟有这么多人关心过我,我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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