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男子幼女私奔!无知男被判 女父索赔10万元(图文)……
据悉,去年陈某经人介绍,千里迢迢来到邵武城郊镇一机砖厂打工。今年5月份,陈某在打工期间,与未满14岁的袁某相识,双方产生好感进而交往密切。袁某的母亲发现后,以袁某年纪尚幼对双方进行劝阻。7月2日晚,陈某经事先预谋,利用袁某对自己的信任,诱使袁某私自离家与自己一同前往云南共同生活。袁某的父母发现后立即报案。次日,陈某在鹰潭开往贵阳的列车上被公安机关抓获。
民警提醒: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管其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在其父母不同意的情况下,如果你让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这种行为均涉嫌拐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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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岁的女儿与三十岁的男子私奔,父亲找回女儿后向男子索要十万元赔偿费遭拒。一气之下,父亲将男子扭送到派出所。
4月5日14时许,几个人将一年轻男子扭送至沙湾县公安局四道河子派出所向民警求助。其中一位年龄稍大的称“我女儿还不到十四岁,被这个男子强奸了”。
报案的男子叫阿伟,祖籍甘肃,长期在四道河子镇打工。阿伟有一个女儿叫小梅,今年还不满十四岁,平时阿伟上班,小梅辍学在家给他做饭。
经询问民警得知,阿伟的女儿小梅虽然还不到十四岁,却有近一米七的个头,看上去像十七八岁的模样。镇上有个叫华子的男子曾对小梅说过打算去乌鲁木齐发展,小梅不想继续呆在家里,想让华子带她一起去乌鲁木齐,所以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小梅和华子的事情被其父亲阿伟发现后,阿伟心有不甘,向华子索要赔偿费十万元,遭到华子拒绝后,阿伟便向警方报假案,希望借此获得一笔补偿费。
办案民警说,阿伟向华子索要损失费未果后将其扭送派出所的行为,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将构成勒索罪。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杨玉娟就小梅一事分析说,小梅私奔事件,华子和家长都有不容忽视的责任。华子与小梅发生性关系,华子占有一部分责任,但家长管理不严和放任小梅接触社会人员也是主要原因。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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