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荒郊野外,她肆意的钻进我的怀里…… – 女娲之汉

女娲之汉|荒郊野外,她肆意的钻进我的怀里……

  我不会骑马,但是为了享受一下在辽阔无垠地大草原上策马奔腾的感觉,还是狠狠心花了20块钱请当地居民带着自己爽了一圈,颇有点拍电视剧的意味,只不过是一场残剧,空有男主,却因少了女主而无法勾画出最美的意境。

  来到乌市已经有几天了,但今天是第一次真正地与广博的大自然亲密接触,没有了前些天的灯红酒绿,奢靡浮夸,只有与静静的绿连为一体的自己,略有所思地眺望远处的山,远处的湖。马小沫依旧沉浸在与老友久别重逢的甜蜜中,真想不明白,几个同性别的人,竟可以如胶似膝到这个地步,她们已经逛了了3天街,吃了三天饭,喝了三天咖啡了,我实在没法子经受了,才自己跑出来践行我们来之前的计划――在依山的草原上与自然共度一晚,赏一赏日出,看一看日落。不成想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重友轻色,在刚来乌市的第一天便把我抛在了一边,更别提什么狗屁计划了。

  我和马小沫毕业于同一个学校,那是乌市所在X省的知名大学――反正我们一直是这样认为的。同样是两个喜好旅行的人,在X省待了四年,竟都没有到这传说中最为惊艳的乌市。或许也正是因为这造就了我们的孽缘,为了同一个遗憾相约五年之后重返X省,领略一下乌市的风采,顺便与老同学聚一下。现在看来我是被骗了,这尼玛明明是顺便来玩,主要来聚的好吗。也罢,谁让自己鬼迷心窍地吃定她了呢。

  转眼之间,毕业已经有些年头,能混出来的都混出来的,混不出来的还在努力混出来。连续几天的酒场让自己吹光了所有的积蓄,再也没有任何可以让别人可能折服的东西了。当一个人厌倦了浮华,忘却了名利,关键是忍受不了女人的时候,大自然便成为最好的避难场所。当一个人置身于空旷之中的时候,顿时觉得胸怀也宽广了很多,所有的心烦心闹全都随风而去,仿佛自己在主宰世界。

  然后英雄总是寂寞的,寂寞在没有对手,寂寞在没人理解,而我这个意淫出的伪英雄也有着英雄一般的寂寞,不过只单一地寂寞在没有女朋友。更可恨的是,明明是到嘴的鸭子,却依旧垂死挣扎,不愿接受被侵食的命运。我追了马小沫九年,马小沫拒绝了我九年,好的是他一直没有和我以外的人谈恋爱,不好的是希望长存,绝望常有。

  等我陶冶完自己,觉得自己的精神提高几个逼格之后,便得意洋洋地回了旅馆,当然我先进的不是我的房间,而是马小沫的房间。门没关,我推门进去的时候,她正侧身躺在床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门。“你干嘛,神经啦!”。“你才神经,我就知道你要来,给你个注目礼罢了。说,今天哪里鬼混去了?”马小沫反问道。“这注目礼真尼玛惊悚。我能干嘛,跟朋友出去喝酒呗,这么长时间没见了,我要把他们全都宰一遍。”我煞有其事的说。

  “编,再编,你是不是背着我去什山了?哎,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了,不是说好了一起去的吗?一起的露营呢?日出呢?日落呢?你个骗子!”马小沫情绪竟有些激动。“谁告诉你我去什山了,再说就算我自己去了,那也不是我撇下了你,是你自己一个劲儿跟你那群朋友去疯,我拉得住吗!?”“你不会跟我说一声吗?你想自己一个人去你跟我说我可以不去啊。

  昨天看你若有所思的样儿就知道你要干点什么出格的事了,哼!”这可倒好,横竖都是我的不对了,要不说女人从来不讲理,她要跟你讲起理来,你最好快快地束手就擒,尤其是马小沫。“我想不想和你一起去你自己心里不清楚啊!这次算我不对,不该不跟你汇报。”“知道就好,你给我带的饭呢?”“啊。。。我这就去买,你吃什么?”我尽量装出一副自然的样子。

  “吃什么不是告诉你了吗?你到底要问多少遍呀!”“这尼玛是什么节奏啊,你气儿还不顺啊,要不是瞅着你那女神样儿,非冲上去抽你两嘴巴子!”我冲她吼到,但心里其实却有一种莫名的幸福感。“走吧,吃沙县去!”我对她说。“我说你能不能有点品位,一个沙县吃了快10年了你不烦啊!”

  其实她说的也是,初来X省上学的时候,第一次吃沙县,也就是在沙县小吃遇到了眼前这个祖宗,喜欢上她的同时,也爱上了沙县。这么多年哪怕是自己一个人吃沙县的时候,也会觉得她在身边一样,但它也如同那诱人的鸭腿饭,好看却并不好吃。尽管嘴上嘟囔着不愿意,马小沫还是跟我走出了房间。

  乌市虽算不上大,但在X省也是响当当的一个地方,这里优美的自然风光为这里带来了巨大的旅游财富,振兴了一些列相关产业的发展,可就在这样的一个地方我和马小沫转了几条街竟没找到一家沙县小吃。打电话问过本地的朋友才知道乌市根本就没有沙县。“耍我呢?”马小沫等着我道,“你故意的是吧,想报仇啊!”是老天爷故意的吧,越是你急切的渴望某些东西的时候,就越是得不到。“好了,带你去吃DQ降降火。”我像哄一个孩子一样的对他说。

  我和马小沫并肩走着,向着正前方的夕阳。黄黄的光斜散在路两边古老的建筑上,马小沫调皮地剜出一口冰淇淋,对着正前方还略有些刺眼的阳光,半挡住自己的双眼,然后放在嘴里,左右摇晃着脑袋,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我说你能不能文静一点,一个冰淇淋都能够吃成这个样子。”

  “我愿意,我就是喜欢享受别人的痛苦,尤其是你的痛苦。能让你这么抠门的人主动给我买DQ,你到底是下了多大的决心啊,后悔不?”马小沫呆着一股挑逗的劲儿看着我。

  她总是这样,时时刻刻地套我说对他死心塌地的话。

  “我敢后悔吗,只要您老高兴,再来一杯星巴克我也不说二话。”

  “真的?”

  “假的。”

  就这么在逛游了半个小时,马小沫享受完了她的冰淇淋,四周的阳光也暗淡下来。

  “走,回吧,随便带点零食回去吃,看会电视早点睡吧,疯了一天了也累了。”我对马小沫说。

  这次马小沫出乎预料地没有做任何地顽抗,乖乖地跟我回了旅馆。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看最近一个非常火的综艺节目《中国好声音》,其实自己本不是听别喜欢看这种唱歌的电视节目,觉得完全没有必要,有点浪费视觉。可后来也逐渐的发现,声音这东西有的时候很不靠谱,单靠耳朵去听是远远不够的,人总是更倾向于相信的自己的眼睛。

  电视和网络击碎了无数人心中完美的电台主播,越想去了解,得到的可能越是让自己失望的结果,不如顺其自然,就像我和马小沫,淡淡然的相处久了,竟也慢慢地消蚀了急切渴望的欲火。

  看着看着就腻了,听着听着就困了,迷糊迷糊时间就过去了。

  “咚咚咚、咚咚咚。”

  我被一阵重重的敲门声惊醒,寻思着这尼玛谁啊,打扰老子睡觉,顺手看了一下手机,已经是将近夜里12点钟了。我极不情愿的下床去开门。

  “你干嘛啊,这大半夜的不睡觉,有人抢劫你啊!”

  马小沫木木地站在门的另一端,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眼巴巴地看着我说:“我想去什山看星星。”

  不知道为什么我丝毫没有拒绝他这个无理请求的冲动,反而有一种父母对孩子都会有而且一直有的莫名的愧疚,“走!”我牵起她的手说,顺手直接带上门,径直地走出旅馆。

  晚上的出租车少得可怜,尤其是X省这样一个地方,他在祖国的最东端,相比较我们通常所用的北京时间要早上那么两个小时,也就是说这里的地方时已经是凌晨1点多了,尽管北京时间还停留在昨天。等车的几分钟里,马小沫一直可怜兮兮的看着我,不知道这个丫头今天为什么看起来像一个不经世事的少女,让人丝毫无法决绝她的任何要求。

  “我们想别的办法去。”我说。马小沫依旧沉默,只是用一种很单纯的眼神看着我,仿佛一瞬间我这个曾经被她无数次贬损的人变成了她可以依靠、想要依靠的全能男人,我自己也在那一刻觉得自己伟岸起来。环顾一周在旅馆附近的电线杆子上锁着一辆老式的自行车,估计是好久没有人动过了,走过去一看上面已经落了不算薄的灰尘。

  “可是它被锁上了呀。”马小沫终于开口说。

  “有我在,一个破锁算什么。”嘴上这么说着,心里迅速的搜索自己所能想到的开锁方法,最后都以找不到相关工具为由被自己扼杀在萌芽阶段。

  就在万般焦急的时候,借着路灯昏暗的光瞄到对面小饭馆屋顶上压塑料布的砖头,不知道被雨淋了多少年多少次了,一块红砖不但被暗淡了色彩,也被磨掉了棱角,变作一块称不上砖的圆滑的黑色物体。对,就是它了。

  “你在这里等我,我马上回来。”我对马小沫说。说着就跑到对面小饭馆的屋檐下,另一个难题又来了,怎么把那块大黑砖整下来呢?要不说天无绝人之路,想一想,办法总是有的。

  饭馆一侧是摞成一摞的啤酒瓶子,我过去试了一下,可以撑得住自己,便手扶着墙壁,开始一点点的爬这个瓶子山,好容易伸手够到了黑砖,一激动脚下打滑,一摞啤酒瓶子轰然倒塌,还好我反应快,直接从上面跳了下来,才免于摔个就地十八滚。

  还好饭馆已经打烊,而且老板也不在这里住,看着满地狼藉的瓶子,我抱着黑家伙迅速撤退。我跑回去的时候,马小沫一直在看着我傻笑。我没有理会他,径直走到自行车边上,冲着车锁就砸了下去。不知道这锁子是不是和这自行车一样有些年岁了,那么不争气地一下就被砸开了。

  “上车!”我对马小沫喊道。

  马小沫像一个孩子一样的跑了过来,也不顾满车的灰尘,纵身一跳便上了后座。

  夜,已经有些凉了,街道上近无人烟,只有闪着微弱光芒的路灯,像两排卫士一样,注视着费力地骑着二八杠的我和载着的她。

  什山离市区有将近20里路,不算太远,而且路也比较顺,顺着出城的乌什大道一直走,便可以到达什山风景最美的草原。出城之后,路边已潦倒到连昏暗的路灯都没有的地步,我只能接着今晚还算皎洁的月光,吃力的往前蹬。

  因为是上坡路,又带着个不算瘦的马小沫,还有就是估计这比我岁数还大的二八杠轮胎根本就没什么气,刚才来的太急,也没顾得上检查一下,实在是蹬不动了,于是就让马小沫下车,我推着车一起沿路向什山走去。

  “这里月色不错哈?”

  “嗯。”

  “挺安静的哈?”

  “嗯。”

  “哎,我说马小沫你能不能说句人话,大半夜你把我拉出来,现在却又对我爱答不理的什么意思?”

  “不喜欢你可以回去啊。”

  “你。。。。。”

  好吧马小沫,这大夜里能跟你漫步一下月光之路也还是蛮不错的,就不跟你计较了。我心里想着。

  只是这二八杠此刻显得有点多余,要不是看一会还得下山,非把它扔一边去不可。可后来的事证明我纯粹是想多了。

  好不容易到半山腰的位置,时间已经过去将近3个小时了,北京时间也已经凌晨2点钟。马小沫突然冲向路边无垠的草原,肆无忌惮地大喊起来,一边喊一边跑一遍转圈圈,活像一个脱缰的野马,彻底地撒起欢来。

  “马小沫你疯了是吧!”我冲着她喊道,可她完全不理会我。也罢,反正这大半夜荒郊野外的也没有人看得见,由她疯去吧。我把二八杠丢在路边,找了一块坡度稍大的草地躺了下来,看着马小沫在这昏天暗地里肆意的撒欢。不多会马小沫也过来躺在了我身边,静静地,我们一起沉默了数分钟。

  “你在看星星吗?”还是我先开了口。

  “你猜?”

  “能不能不要这么无聊?”

  “不能。”

  “你在看,对吧?”

  “不对。”

  “你不是要来看星星的吗?难道你是专门来撒欢的?”

  “不对。”

  “我服了你了,管你到底想干嘛,既来之,则安之,不如真就好好地赏个月,看个星,美哉。”

  于是在一片漆黑的大地上沐浴月光的我们,不相顾,也无言,静静地看着夜空,不知道究竟在看些什么。

  “我困了”马小沫突然说。

  “走,那我们回去吧。”我说。

  “我不想回去,我就想在这里睡,我还想在这里看明天的日出呢。”马小沫煞有其事的说。

  “好吧。”我还能说什么呢,这就是我命里煞星吧,我忍了,认了。

  “其实,我是来看你的。”马小沫凑到我耳边说道,然后她第一次躺到了我的怀中,再也不发出任何的声响,只留我一个人在这个暗黑的世界里苦苦地思索,恍然间我好像明白了什么。。。

  马小沫啊马小沫,在即将进入奔四阶段的年纪,你终于说了句人话了。大学四年没有正眼瞧过我一眼,哪怕是毕业后我不顾千万人的反对偷偷地跟你到千里之外的Z省工作,还要佯装巧合让你感受到我们之间的那点可怜的缘分。

  你说你想开店,我第二天就辞掉了工作,替你做市场调查,可你却在我把什么都准备好后告诉我,那只是你一时兴起罢了,你可不想丢掉外企的金饭碗。毕业后的五年里,我不是一个人在生活,我的整个世界都在围着你转。很多时候我觉得我已经付出的足够多,却得不到一点回报,几度想要放弃的时候,看到你没心没肺的样子,我便又心软下来。

  我知道你已经离不开我,或许你从来不会这么认为,但你疯狂背后的脆弱,我想也只我懂。我想从来没有人看到过你柔弱的一面,就像你绝不会让脆弱展现给别人,但你不会想到当你受委屈后跑到无人的角落放声哭泣的时候,我就在你看不到地方默默地陪着你。这么多年,我想如果没有5年前我们那奇葩式的约定,你可能早就忘了我的存在。

  “嗨,你想什么呢?”马小沫突然说。

  “你吓我一跳,你不是睡了吗?”我说。

  “我睡不着,你说要是毕业的时候我没有喝多,现在我还会和你一起出现在X省吗?”马小沫问。

  “不会吧,那个时候你都懒得搭理我,怎么会和我约定五年后来这里呢,前些天我去找你说这回事的时候,你还百般抵赖呢。”我回答说。

  “那可不一定,我想告诉你的是,尽管这么多年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但是相处的每一刻,我都很清醒。”

  “什么意思?”我疑惑的问。

  “你在看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可能也在看你;你在守候一样东西的时候,那个东西其实已经属于你。”马小沫意味深长的说。

  “what?”我有点迷迷糊糊地做梦的感觉。

  “哈哈,不要想了,带我回家,外面很冷。”马小沫说。

  “你果然是很莫名其妙,”我对他笑道,在路边捡起那辆二八杠,带上此刻颇有些淑女感的马小沫,不用再费任何气力的顺着坡路,向稍显明亮的市区奔去,向幸福的明天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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