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大数据发布:相差0至3岁夫妻最多 超7成案件原告为女性
3月22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近日制作了有关离婚纠纷的专题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法院审结离婚纠纷案件140余万件。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显示,年龄相差0至3岁的夫妻最多,婚后2年至7年为婚姻破裂的高发期。
7成多离婚案的原告为女性
数据显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离婚纠纷年度一审审结案件量基本持平。在过去两年的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73.4%的案件原告的性别为女性,年龄相差0至3岁的夫妻最多。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想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占比为91.09%。65.81%的案件判决结果为当事人双方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北京百恩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晓红表示,对于离婚,我国的法律规定了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就是男、女双方就离婚事宜包括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事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还有一种离婚途径就是去法院诉讼离婚,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向法院递交离婚诉状,而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修复和好之可能。
广东贵州广西涉家暴案排名最靠前
最高人民法院网发布的大数据显示,全国离婚纠纷案中,广东、贵州和广西涉及家暴的案件量排名最靠前,山东、福建等地由于家暴引发的离婚案也高居不下。
大数据显示,全国离婚纠纷案中,涉及家暴的案件量排名前十的地方分别是:①广东②贵州③广西④山东⑤福建⑥湖南⑦甘肃⑧四川⑨安徽⑩云南。家暴方式中,首当其冲的是殴打,其次包括打骂和辱骂,此外还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捆绑、残害和冷暴力。
此外,数据显示,2017年度全国受理的离婚案与2016年度离婚案相比,基本持平。
离婚原因中,因为遭遇“婚外情或重婚”而引发的离婚案比例并不高,不足10%,高居首位的离婚原因是感情不和,比例为77.51%。
数据显示,绝大多数的离婚案,都是由女方提起的,全国离婚纠纷案原告为女性的比例高达73.40%。而在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夫妻双方都想离婚的案件比例并不高,不到9%。而91.09的离婚案里,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正所谓“劝和不劝分”,数据还显示,在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65.81%的案件的判决结果为当事人双方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最后,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婚后2至7年为婚姻破裂的高发期,“七年之痒”的说法似乎有一定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