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大哥”获减刑出狱 昔日股神重开户头炒股
带头大哥获减刑出狱 昔日股神重开户头炒股
在带头大哥777这个名号逐渐淡出人们视野的时候,昔日的股神王秀杰正在狱后重生,带头大哥777在其博客中留言:休息不是退缩,而是为了更好的战斗。
昨天,来自长春当地媒体报道,因带头大哥在狱中有立功表现,获得减刑,已于近日出狱,有长春当地某券商工作人员看到,带头大哥去该券商办理开户业务。本报记者昨天采访法律及证券业权威部门人士时,对方均表示,已经刑满释放的王秀杰有炒股的自由和权利。
长春某券商工作人员回忆,3月24日,一名男子带人去这家证券公司开户。当时,该男子一边抽着烟,一边高傲地问工作人员,你不认识我是谁吗?我是‘带头大哥’!后经人辨认,该男子就是带头大哥王秀杰。
该媒体报道,王秀杰出狱之后,到香港等地旅游了一圈。带头大哥自称仍有南方资金委托其操盘,被其拒绝,理由是要冷静地考虑未来。
昨天,记者登录带头大哥777在网易上的博客,博客文章的更新时间仍停留在2007年7月1日,但博客的最近更新时间为2010年2月27日,最后一次登录的时间为2010年5月5日。
记者在日志中的心情随笔一栏中看到,博主的一条留言休息不是退缩,而是为了更好的战斗,时间显示为02-24 19:12,并未显示哪一年。对于这条留言,网友给予了积极回应,期待复出、祝贺你回来了、等待你的付出,期待你的勇气等。面对网友们的热烈响应,带头大哥777也给予了回复。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陶雨生表示,已经刑满释放的王秀杰拥有炒股的自由和权利。
该媒体还报道,王秀杰在受到刑事处罚后,由于没有被证券监管部门给予禁入证券市场的处罚,所以仍可以炒股。对此,一权威部门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这是一种误解,市场禁入指的是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人员,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制度。
这里的证券业务是指为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进行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提供中介服务或者专业服务的行为。简单说,是一种职务的限制。
这位人士还指出,投资和买房子一样,都是人的基本权利,王秀杰刑满释放后当然有炒股的自由和权利。
带头大哥777号称中国第一博客,他网上自称叫王晓,其真名为王秀杰。原系长春聚隆投资咨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他自2006年5月以来,开始在网上设群传授股票经验,因其自称对股票预测准确率超过90%,又自诩为散户的保护神,因此许多人通过缴费方式申请加入了带头大哥777的QQ群。后查明其在博客上的自我介绍多为不实之词。2007年7月被吉林省公安厅网警总队刑事拘留。
2008年5月23日,法院宣判被告人王秀杰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款人民币20.56万余元。法院查明,王秀杰在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情况下,自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在互联网上先后建立所谓777团队、777黄金客户、777钻石客户等十余个QQ群,以每人3000元到37000元不等的标准收取年费,招募会员,并对交费会员进行证券指导。共收取16名会员交纳的会费,违法收入20.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