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身体来温暖灵魂(1) – 女娲之汉

用身体来温暖灵魂(1)

就这样同居了

咚咚咚……还在睡梦中的时候,急促的敲门声把我惊醒。气坏我了,大周末的谁呀!找抽呢吧!咚咚咚……还在敲,我只好爬起来去开门。

门刚开,就先挤进来一个大黑皮箱,紧接着是身穿红色风衣的红云,她后面还跟着一个个子高高的男孩儿。我噔噔噔后退好几步,都没反应过来。揉揉眼睛,问她:你这是干嘛?

红云都没理我,就先把大皮箱拎进我的另一个卧室,然后出来,拍拍手,笑靥如花地对那个男孩儿说:晓风,你先坐啊。一边拉着我的手把我往我卧室拽,我说:你干嘛啊?

进了我的卧室,她小声对我说:这是我大学时候的男朋友,早上从深圳跑来找我,说忘不了我。唉!没办法,谁让我人魅力大呢。可你知道我现在跟林宇在一起的,所以……

所以你就把我这儿当后宫了?我接茬儿。

没错,聪明,要不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呢。红云不以为耻。

那怎么成?孤男寡女的。

就几天,我会跟他讲清楚的,总不能人家一腔热血,咱立刻就泼冷水啊?得,就这么着吧,我有事,林宇等我呢,先走了啊。说完红云就出来跟那男孩儿说:晓风,我今天加班,晚点过来找你,你等我啊。就走了。

气死我了。我呆呆地看着晓风,他可真帅啊!我真有点起了色心。正在我心猿意马的时候,晓风也看着我,镇静地说:你这么看着我,是想告诉我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吗?

我惊讶地看着他,使劲地点头说:明事理,明事理!这就好办了,也不用大家绕来绕去了,那你还不赶紧打道回府等什么呢?来都来了,就逛逛京城,回忆一下以往的大学生活也挺好的呀。那您觉得住我这儿合适吗?

合适呀,你这儿乱点儿,不过挺好的,装修品位也不错,我想我能尽快习惯。

你!你怎么这么随红云呀?

我们同出一门嘛!笨!

嘿!这都什么人啊!

之后的一星期,晓风不紧不慢地跟我过起了同居生活,我下班回来他饭做好了,晚上跟我一起看电视,然后各自睡去。根本没有走的意思,红云来过,两个人聊了一会儿就有说有笑达成共识,红云欢天喜地地去找她的林宇了。

我感叹人世间风云莫测,但在内心里,却有些许暗喜。不知喜从何来?

终于有一天,我下班回来,没有做好的饭,没有晓风帅气的影子,他的房间里很整齐但他的东西已经没有了。我很失落,心想:就这么走了,也不说一声。心底有那么深的失落。

一个人坐在黑暗里,电话突然响起:喂?我是晓风,你想我了吧?他笑嘻嘻的声音。我的心软极了,刚要说话,他又说:我很想你,你要我吧,我回去,跟你在一起。因为我发现,我喜欢上你这个好心的丫头了!

那一刻,我开心极了,却故作镇静地说:废什么话啊?还不快回来做饭……

结婚干什么

是的,我们同居两年了。当初和男友是在飞机上认识的,那时候我正和一个女孩结伴去普吉岛旅游。第一次出国游玩的我兴奋极了,他的座位挨着我,可能旅途无聊吧,他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聊天,后来大概觉得我挺单纯可爱,就对我有了兴趣。我们是一个旅行团的,所以那几天就天天泡在一起。他大我将近10岁,长得不能说多帅但是很有风格。我一直就喜欢成熟的男人,他的出现就是上天所赐。那几天有点重色轻友了,女友被冷落,回城时,她坐在我身边的座位上,已经气得像包子一样鼓了。

到北京一周后,我们就同居了,我实在无法抵抗他的成熟魅力。他来过一次我的住处,东看看西看看,扔出一句话:你不应该住在这种地方。第二天他就找了人帮我搬家,我住到了他的大房子里。我很奇怪一个男人居然可以把生活弄得井井有条,每个房间都一尘不染,书房里有个条案,上面铺着宣纸,我问:你还练书法?他说:是呀,从小就练柳体。呵呵,我小时候写的是赵体。不过早就荒废了。正说着,他忽然过来抱紧了我,我毫无防备,接下来就是长达十分钟的吻,我想该有那么长时间吧,是我目前为止最长的一次。没办法,我怎么能不爱他,他的一切都那么好。

那是个周六,我们折腾到很晚,大家都倦了,所以睡得香。第二日上午,大概十点,我被一阵敲门声吵醒了。怎么办?谁?我莫名紧张,可能因为我刚刚介入他的生活,对他和他的朋友还不是很了解。别出声,是收拾屋子的阿姨。他继续睡去,敲门声持续了一段时间后就消失了……

如今我已经和他同居两年了,两个人都觉得这样挺好,生活的细节我们一起打理,快乐共同分享。他的朋友也认识得差不多了,因为目前并没有要小孩子的计划,所以我们愿意尽情享受这两人世界。不知道有多少人过着像我们一样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我觉得目前这样挺好。

留痕

再次见到笑天的时候,已经是3年后的今天。3年前我们大学毕业,我们两个除了爱情,什么都没有,他回到了他的家乡,我一个人留在了北京。开始的时候我找到一份医药代表的工作,住着房东从主房接出来的简易屋子,很苦很孤单。但我心中充满对未来的憧憬,也等待着笑天的归来,因为抚养他长大的姥姥不允许他留在北京,他必须回去说服,然后才能来找我。

没有笑天的日子很难过,因为我们上大学的时候就在校外租了房子住在一起的,我已经习惯了他的照顾。现在什么都要自己做,简易的房子下雨时会漏水,更觉得凄凉。但新的工作环境让我认识了很多新的人,用我女孩的可爱和年轻,让他们喜欢我,帮助我,追求我,渐渐地,我适应了,并且能够解决生活中很多难题,因为有人帮我,我找到了新的生活方式。

再后来,我终于进了理想的电视台做喜欢的工作,我觉得自己强大了,坚强了。生活一天天过去,笑天的姥姥一直不肯他回北京找我,我由最初的充满希望,变成了等他只是一个概念,生活要继续,一刻都不可以停下来,因为现实太残酷了。

身边的男人多起来,我对爱情麻木了,但我知道我需要什么!想得到什么!也知道得到的越多,付出的也就会越多!就是这样。

所以,当3年后的今天,笑天充满爱意地站在我面前,背着他的行囊,穿着白衬衫、牛仔裤,一如当年那样挺拔帅气,我仿佛回到了那飞逝的青春,那些充满阳光和爱的日子。但我知道他还是他,我已经不是我了。

我们又住在一起了,住在我租的一居室里,但是我住里屋,他住外屋。每天我们尽量像以前那样一起做饭一起吃饭,一起看电视,可是要睡觉的时候,我怎么都无法躺在他的怀中。终于有一天,他又背起行囊,敲开我的门,他哭了。然后他对我说:我想我该走了,我错了,一切。虽然我仍爱你,但我明白。我无语。他放在我的桌子上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无数遍的是:咫尺天涯。

文章来源:热恋季节     men.ngnvip.com/category/re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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