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轨只是逢场做戏 老婆出墙却动了真情(1)
●邻居开玩笑,要她做他们家的媳妇,我一听急了,用尽全身力气一头拱过去,把那个人顶到地上坐着。
●有个家伙还对她动手动脚,作为一个男人,我脑子里什么害怕恐惧都没有了,就是想狠狠地给那个家伙一下,迎着匕首就上去了。
●“等我找到那个男的,看我怎么修理他!”我发了狠话,她却回答:“你怎么不反省下自己!”
天盛(化名)带着个大大的疑问来找我:“为什么我在外面玩只是逢场作戏,她却这么容易就动了真心。”他说的这个她,是他的妻子。
年少情专一
我和诺思(化名)的关系,用比较书面的词来形容,可以说是叫“青梅竹马”。小时候,我们住在同一条巷子里。她家住在巷子头,我家住巷子尾。每天我去学校上学,都要从她家门口经过。而且必定是那个时候,诺思刚好会从家里出来。然后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去学校。
我们很投缘的,诺思喜欢什么,我就想办法给她弄到。有一次,我们上学路上看到两只蝴蝶,她说好看。我晚上回家,就把我妈的网兜剪了,自己做了一个捕蝶网,第二天在学校花坛捕了两只蝴蝶,送给她。后来,妈妈把我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可是我一点都不后悔。
夏天的时候,大家都把竹床搬出来睡在外面。有个邻居开诺思的玩笑,说:“诺思,你长大了做我们家的媳妇吧。”这话被我听到了,读小学四年级的我那时根本不懂得男女的事,只知道做媳妇就是诺思要去他们家,我就大喊一声:“不行,诺思要来我们家!”
大人们听了笑成一片,那个邻居故意逗我,说什么先来后到之类的话,我非常生气,用尽全身力气一头拱过去,把那个人顶到地上坐着。
这一拱其实我不记得了,是诺思告诉我的,多年以后,她真的成为我老婆的时候,常常跟我说起这一拱。
后来,诺思上了中专,我读了高中,长大的我们顺理成章地谈起了恋爱。
上个世纪90年代,我和诺思一起去广东找货源,那时我们想自己做生意。两个人都年轻,又是第一次出去,带着东拼西借的几万块钱,第一次进货就被人家以次充好,骗了一半的钱。
没办法,我们继续留在当地的一个镇上找货源。那里的治安也不好,有天我们晚上出去,被3个男人拿着匕首逼住了。本来要钱也就算了,结果有个家伙还对诺思动手动脚。这个时候作为一个男人,我自然是什么也顾不上了,脑子里什么害怕恐惧都没有了,就是想狠狠地给那个家伙一下。
我赶跑了那几个人,自己也代价惨重,小伤口都不说了,大腿上给扎了一刀,失血严重。那天也够倒霉的,到了医院,血库的血又不够,是诺思给我输的血。我住院的那几天,诺思晚上照顾我,白天就自己一个人出去看货定货。那段时间她休息不好,本来就瘦的她连眼眶都要凹下去了。后来我发现她脚上都是水泡,一问才知道,原来为了省钱,很多地方她都是走过去的,加上人生地不熟,走了许多冤枉路。
就这样,我们用自己的血和汗换来了第一批货,赚到了人生的第一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