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失败的青春同居关系(1) – 女娲之汉

一段失败的青春同居关系(1)

   约访人:毕月,女,25岁,中专毕业,现为某公司业务员。

  毕月打电话来说,几天前的深夜,她被男朋友及其母亲赶出了家门,连自己的首饰都丢失了。两年的同居关系,以惨败收场,那种被欺骗的感觉,至今无处可说。下午,毕月和妹妹一起到报社找到了我。姐妹俩长得都很漂亮,姐姐细细地诉说,泪水流出来的时候,妹妹就默默送上纸巾。

  毕月自述:我1994年来深圳,1997年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的时候,认识了张南。张南比我大4岁,那时候是我部门的主管。我们从1998年开始拍拖,后来我离开了那家保险公司。

  当时我想去外地我妹妹那里发展,张南说那就先把你那间房退租,把东西都放我这儿,等你回来再说。东西搬过去之后,情况又有些变化,我一时还走不了。张南说,那边不行就别走了,在深圳还有我呢。当时听了觉得很温暖,很感动,相信张南是对我有了真的感情,认真考虑了一下,决定留下来,在深圳再找份工作算了。

  张南和朋友合租的套房,一开始张南住客厅,将房间让出来给我住。住了一些天,张南说客厅晚上冷,搬进了房间,我们就这样开始了同居关系。

  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找到了工作,两个人关系也很稳定。最初的感觉还是很温馨的,张南每天踩着单车载我上班,两个人一起逛街、一起吃饭。张南的父母家人在杭州,我们一起回去拜见了他的父母。他家里人对我印象不错,还催我们早点拿结婚证。我们周围年龄相近的朋友之中,同居的伴侣也很多,大家对于同居关系已经习惯,只要是稳定的情侣,住在一起谁也没觉得有问题,大家都觉得应该等有条件了再结婚。

  1999年,我们开始寻找合意的房子。张南看中了关外的一个花园,房子不贵,小区环境还不错。我嫌地点远了点,曾经为这事跟张南吵过,最后还是他拿了主意。不过就是那次争执之中,我发现张南考虑问题很主观,并不怎么尊重我的意见。

  房子是2000年入伙的。付房款首期的时候,张南还拿走了我的身份证,说是办手续要用。但是后来拿到房的时候,我发现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他说登记的时候忘了写,以后可以加上去,不麻烦的。我听了也不是太在意,两个人在一起那么久了,似乎已经把他当自己人了,谁还会防范呢?

  然后就开始房子的装修,两个人一趟趟地跑装修市场。有时为了省一两百元,我们会多跑几个市场,不过还是跑得兴致勃勃。说实在话,我这个人是很仔细的,虽然花钱不多,却很注意生活细节,房里的灯、线、管、窗帘、小摆设,我都花费了心思,尽量把小家打扮得漂亮雅致。

  房款的首期是张南付的,装修的时候他手上已经没有钱了。买装修材料每次都是从我的卡上面提款,两个人的家嘛,也是理所当然的。我妹妹是做家具的,给我们找到了合算又新潮的家具,花的也都是我的钱。前前后后一共花了3万多元。

  2000年底,我们开开心心地搬进了新居。这时候张南父母又催我们办结婚手续。我父亲和妹妹都在深圳,我就带了张南去见他们。当着父亲和妹妹的面,张南答应,一定会好好照顾我,永远对我负责任。我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张南和我的户口都还在内地,母亲将我的户口资料寄到杭州,让他父母在那边给我们办好先期手续,准备春节回杭州结婚。

  没想到看到户口本,张南的父母打电话来,说毕月怎么是农村户口,而且是初中学历?我从来没有隐瞒过自己的户口在哪儿,学历却是因为户口本上还是很原始的记录,我有正规的学历证书。

  但张南父母很不高兴,他们对农村人有很深的偏见。他们对张南说,毕月家是两姐妹,你跟他结婚,以后岂不是还要养她的父母?毕月现在不要你养,可是万一她哪天没工作了,你不是还要养她吗?

  张南拿着父母的问题直接来问我。我说,张南,我们一起恋爱同居两三年了,我靠过你养吗?张南说,可是将来你父母还要我养啊。我问他,我们谁不是父母生父母养的,供养父母,这不是我们应该做的吗?

  以前同居想也没想的问题,到结婚的时候都冒出来了,才发现大家对一些事情的看法相差那么远。不过争是争,两个人关系还是好的。春节之前,张南说他回杭州去跟父母说说,尽量做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我到中航苑送他上车,他拥抱了我一下,没想到那就是最后的拥抱。

  节后回来,张南的脸色很难看,很冷地对我说:“家里人不同意我们的事,他们的态度很坚决,我没有办法说服他们。”说完就放下包,冲凉睡觉去了。

  我没想到事情变得这么快。张南的父母每天打电话来,催儿子跟我分手。有次张南父亲打电话来,碰巧我接了。他在电话里说:“小毕,你算一下装修花了你多少钱,让张南还你。你们算了吧。”我说,叔叔这不是钱的问题,让我们好好谈谈,好好解决好吗?

  但是没有人谈,似乎一切只剩下钱了。我们开始在新房子里算账,哪些是我的,什么东西是他的。他精打细算,说就差我2两万元,拿出了17000元还给我。我只能答应分手,只等找到房住就搬走。

  虽然还在一套房里住,实际我们已经分居了。张南有时周末带一帮朋友到家里来打麻将,一帮人完全当我不存在的样子。有两个女孩还在我家的客厅留宿,其中一个明显和张南很亲近。我不想闹得太难堪,对他的朋友都客客气气,招呼他们吃水果。早上起来,那个女孩站在窗前说:“这个小区环境不错嘛。”我就客气地回答:“是啊,如果喜欢,将来也许可以做邻居呢。”结果那个女孩双臂交在胸前,很不客气地对我说:“做邻居?那可不一定啊!”

  我不知道张南对那个女孩怎么解释我的存在,但那一刻我好恨张南,恨得心里都痛了。就算是分手,至少等我搬出去再带女伴回来,这是不是起码的风度呢?同居两年,我并没有什么过错,是父母之命没有办法,但相爱相拥过的人,曾经答应一生相守的人,怎么转眼就变得这么快呢?

  第二天我一个女朋友来看我,夸我家的窗帘好看。我说:“你要是喜欢,就拿走吧,反正以后也不是我的。”恨他的时候,我真的想过将这家里的一切都砸了,免得自己的一番心血留给了不相干的女人享用。但话是这么说,我最终也没有破坏一点,实在是舍不得呀。我一直没有搬出去,也许还是存了一点幻想,也许张南还没有那么绝情,也许这里还可以是我的家。

  4月18日,张南的母亲到了深圳。进了门,我说:“阿姨,来了。”她冷冷地说:“你今天就搬出去。”后来又动手往一个袋子里收拾我的东西。我看着很难过,公司里还有事情,只好出了家门。

  晚上办完事,我带着父亲和妹妹一起回了家,不知道自己将面临的是什么。门锁已经换了,敲开门,我的东西被打成了几个包,张南和妈妈要求我马上离开。争执之中,他们将管理处的保安员叫了上来。保安员明明认识我,但不得不维护业主的利益,而业主就是张南。父亲又伤心又生气,他对张南说:“你承诺过要对毕月负责任的,现在已经是12点了,你能不能让毕月今晚在这儿住一夜,明天再搬呢?”张南说必须当时就搬。他妈妈更是将我的东西一包一包地往外扔。我当时完全是糊涂的,父亲说:“毕月,我们走,咱们这辈子永远不到这儿来。”

  我哭着,走过了一间又一间房,找我的东西——到处是我的小摆设、照片、书,我把照片一张张撕碎,在凌晨1点离开了那个家。

  第二天整理东西的时候,我发现首饰盒不见了,那里面是我来深圳这么多年买的项链之类的贵重首饰,价值6000多元。你知道那些小东西,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是心爱之物,怎么甘心让它们落到陌生的女孩手里呢?打电话找张南,张南却不再接我的电话,又托了朋友去问他。他和妈妈一概说不知道。朋友给我复电话说:“小毕,你就认了吧,恐怕拿不回来了。”

  毕月和张南的同居关系,就在这样的凄凉之夜结束了,结束得十分庸常,没有一点浪漫气氛,只有伤害和计较。事情结束后,毕月的妹妹曾经试图通过法律程序找回姐姐的财产损失,可惜她失望了。因为毕月的支出没有任何单据,毕月自称首饰盒丢失的事情也找不到人证与物证。

  毕月说,把自己这些事情讲出来,是需要勇气的。别人肯定会说她傻,赔进去感情不说,把自己辛苦打工的财产也赔进去了。她希望其他女孩别再那么轻率地选择同居关系,那种爱是一转眼就会消失的东西,是靠不住的。

  我对毕月说,虽然是因父母的命令而散,但这个机会让她认识了这个男人自私和冷酷的一面,也许应该庆幸没有跟他结婚。同居关系其实是非常脆弱和现实的,好的时候是爱,一旦出现问题就只剩下利益。只想拥有而不想承担,这本身就不会是好的爱情。这个世界上有婚姻,总是有它的意义的。你又看见了谁同居一辈子还有爱情呢?就算用年轻买一个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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