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强奸生命与贞操谁更重要??(1)
编者按:面对强奸,生命与贞操究竟谁更重要?这个问题放在任何人身上都难以决择。当受害者反抗强奸失去性命时,我们回头评说已然抱着同情,心里容不得谁再怪罪受害者冒死反抗。其实,在网上争论中,很多人并不赞同食人的烈女论,女作家陈岚的保命论之所以遭痛批谩骂,与其说有原理上的不是,不如说是耻辱一词挑战了太多人心底的贞节牌坊……但谁知道呢,也许大家都来看,大家都来讲,大家都来骂,正是陈岚想要的?
面对强奸,生命和贞操谁更重要?连日来,一篇题为《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的帖子在引爆各大知名网站社区论坛,而且ID为深海水妖的发帖者女作家陈岚更是遭到网友们狂轰乱炸:女性面对强奸如果不反抗,不仅会让歹徒变得更猖獗放肆,甚至会导致必须旁观不可冒生命风险出手的结论。既然女性受侵害的事情总是很难避免,我们应该更多关注如何避免伤害,如何提高女性的防范意识和素质。
发帖反对冒死抵抗强奸
其实,帖子的起因缘于一宗命案:一位年仅22岁的花季少女为抵抗侵犯惨死在歹徒刀下,经披露后引起人们的义愤和广泛同情,但仍然有不少人对少女报以嘲笑,结果遭到众多网友批驳,矛头直指嘲笑者。但是,女作家陈岚却在网上独树一帜,抛出反对女性面对强奸危险时冒死反抗的言论。
陈岚说,人们的嘲笑并没有什么不妥,只是那些倡导女性冒死反抗性侵害的男性,其实是为着自己一己之私着想,在潜意识里认为男性的性专属权大于女性的生命。这种要求首先在道德上是过分的,保存女性自身的安全理应放在首位;其次,这种要求对于体力上弱势一方的女性同样过分,它以不对称的牺牲,在大众中传播错误的价值观。
而且,陈岚还以犯罪学的角度加以进一步分析。她说:女人此刻捍卫的是隐藏在她身后的某个男人的权益,她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她的生命权也不是属于自己的,是属于某个男性。
看客无权对抗暴论是非
帖子发布后,立即在网上引发网友们激烈论战,双方观点言辞激烈,甚至对女作家发起人身攻击。支持者觉得面对强奸,确实是保命最重要,而身为反对者的网友90后VIP玄幻说女受害者反抗的本身就是保护生命。而且,网友经心石表示,虽然忍辱偷生是一种选择,但把身体和尊严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的女人让他尊敬。
然而,更多网友对此没有确切的答案,觉得反不反抗是因人而异。网友老家小鸟所说:生命是无价的,毕竟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只有活着的时候才能感受着世界的美好,要是没了,还能有什么尊严?但是,人要是活着没有尊严,就是苟且偷生,和动物有什么两样?尤其是对于爱面子,更讲自尊的女人。
网友南渠逍遥散仙甚至说提倡反抗和不反抗都是不道德的。他说,面对强奸犯,反抗与否应该是当事人自己去决定的问题,因为反抗与不反抗究竟哪个更有利于自己,根本就不可能在事前得到正确论证!是事后大家根据事情的真实发展过程,经过分析而得出的马后炮。而马后炮已经于事无补,是绝对无聊和可恶!因为他们所得出所谓应该如此,完全是在事不关己的心态下,继续往受害者以及受害者亲属已经受到伤害的创口撒盐。
应提高防范意识与素质
面对网友提出的不抵抗会纵容犯罪的观点,陈岚表示她主张的是不应冒着生命危险去抵抗性犯罪,再说性犯罪不是不抵抗纵容出来的,包括社会治安、体制、就业率、社会教育等多方面的问题。至于人们对被害女性的嘲笑,她说:如果嘲笑能够让人警醒,那么嘲笑吧!这种嘲笑至少代表一种文明的进步,总比听到赞美让人安慰,听到赞美这个少女贞洁的话,我会毛骨悚然的。
但不管怎样,女作家把被强奸者反抗看作是人类的耻辱确实离谱。北京律师金占良这样在网上表述自己的看法。他说,强奸罪是我国《刑法》中八大重罪之一,之所以规定为重罪,对犯罪者实行重刑,就是因为它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给受害者带来的是一种人身的伤害,是一种心灵的创伤,是一种精神的痛苦。强奸是人类丑恶的现象,强奸犯应得到法律的严惩,女性在面对强奸等犯罪行为时,反抗是一种正义的行为,我们不应该抨击,而应该颂扬。
不过,金占良表示,不赞同对罪犯一味采取盲目激烈的反抗,也不赞同对罪犯一味采取盲目的迁就,原因是罪犯实施犯罪行为时可能会出现的结果不能预知。但是,社会可以提高女性的防范意识和素质,通过预防来减少犯罪现象的发生。如:专家讲课、典型案例分析、普及预防性侵犯知识等,从而提高女性的防范意识,减少伤害女性的犯罪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