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老丑:婚前同居便宜了多少男人……
谈到这点,女人的认识不多,而男人的认识则不同。
这就好比你跟一个男人讲:“亲爱的,我们同居吧!”他会很乐意,兴许第二天就会拎包入住。但是你跟一个男人讲:“亲爱的,我们结婚吧!”他便会眉头紧锁,之后半天憋出来一句,“呃……让我再好好想想吧。”
因为对男人而言,同居只是收拾好行李,两个人住在一起就行了;分开的时候也就是打声招呼,收拾好行李直接走人,物质上也没啥损失。一旦女友有了孩子,他大可“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因为没有法律制约,而道德上的谴责根本一文不值。
但是婚姻就完全不同了,除了物质上的共享,男人还必须在红本本上留下印记;老婆有了孩子,要管他叫爸爸,他必须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丈母娘老丈人生病了,他也要履行赡养他们的责任。而且,一旦婚姻不和谐,离婚也涉及财产分割,可就没有拎包走人那么简单了。看,一旦进入了丈夫的角色,男人便不再轻松了。
老实说,两个人住在一起了,男人顶多也就收拾收拾屋子、搬搬东西修修电脑,这点儿破事儿能试验出什么来?装样子谁都会,想要邋遢起来,男人随时都可以什么都不管,你根本防不胜防。
相反,试验对方的方式有很多种,似乎每篇文章里我都会强调如何了解男人、洞察男人的心思。比如一条短信,他的不同回复,我们可以了解到他对你的依恋程度;比如你跟他约会,看他的穿着以及准备情况,也可以洞察他的生活习惯;他是否愿意为你花钱、他对待你朋友的态度、他对待自己的父母如何,等等,我们都能通过种种细节发现他的品位、品质以及品德。
男人的点点滴滴,不一定非要等同居的时候才去观察,也没必要非得通过同居才能觉察。我承认同居可以达到试婚的目的,但它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好的。因为同居对女人而言,意外怀孕永远是你们的死穴!因试婚而同居,算是最愚蠢的同居动机了。
想当年,罗大佑与李烈同居了11年,采访时他曾对记者说:“我们这么久才结婚,是因为觉得对婚姻应更负责。1999年4月7日,我们一起走在纽约的大街上,走过一个结婚登记的市政厅,就心血来潮走了进去,我们是在最没有压力的状态下结婚的。”然而结婚仅一年,两人就离婚了。离婚的原因众说纷纭,但其中的道理显而易见:婚姻和同居是不同的。
现在你总应该明白了吧?为什么两人同居时没什么状况,结婚以后问题一下子全出现了1.6.3.x.j.k.c.o.m。就因为你说的那句“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吗?”和神父说的那句“你愿意和她永远在一起吗?”――两句话差别很大。而这就是口头的承诺和法律的契约之间的差别。
克劳德・勒鲁什,一位跨越法国电影几个时代的传奇导演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人们不断地在前进,可爱情在倒退。上个世纪,我给我的爱人写一封信,起码要两个星期才能到,还要两个星期才能回信,这四个星期是美好的。爱情是需要想象的。从前你收到3页情书的时候,可能要读20次。爱情准备的心境比爱情本身更有意思。我觉得以前的男女在一起比现在更幸福。”
女人,理应在每个人生阶段享受那个阶段里最美好的部分。恋爱中,女人就应该理所应当地享受思念男人和被男人想念的这个过程。
一旦你们同居,这些爱情中最美好的部分就全部消失了。约会之后回到家,他做他的事情、你做你的事情,完全没有回味、没有怀念,因为他就在那里,你看得见他,他也看得见你。哇!假设恋爱一开始,他就每天都能看见你,没有想念、没有思念,你不觉得这很乏味很枯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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