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想自私地选择爱情抛弃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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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话】
瘦削的身材、骨节突出的手、一副无框的近视眼镜以及一脸迷惑的表情,这就是孙博文——一个在读研究生,一个内心充满矛盾的男人。
他犹豫了好久才决定见我。倾诉对他来说,意味着要亲手撕掉自己的面具,把最真实的一面赤裸裸地展示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而那些真实的是连他自己都不愿去面对的。
“闻心,我问你,人是该永远无私地承受痛苦,还是应该自私一点,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幸福?”这是一直在折磨他的难题。
如果自私一点会不会更幸福?
最纯真的时候,孙博文和刘娟相爱了。在初恋的世界里,他们许下的诺言是——一生一世。
我和刘娟是青梅竹马。我们住在同一个村,彼此相隔不远,小时候在一起玩过。从小我就喜欢她,因为她长相很甜,也很乖巧;她也喜欢我,因为我爱学习,总显得比那些只知道疯跑的男孩子们有学问。
高一时,我们都考进了县城中学,都住校,并且刚好分在了同一个班。因为住得比较近,每个月末回家时,我们都一起走。那时候,从汽车站走回家的那条小土路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段距离,就是在那条小路上,我第一次牵了她的手,第一次亲了她的脸,也第一次拥抱了她刚刚发育丰满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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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相爱了,爱得热烈而又冲动。在我眼里,她就是世界上最美的女孩儿,她乌黑的长发、白嫩的皮肤、匀称的身材……还有温柔的笑脸,她的一切一切占据了我关于爱情的全部想象。对于一个情窦初开的男孩儿来说,这份美好的初恋有时会让我感到惶恐和心痛,我不知老天为何会如此眷顾我,竟给我送来一个那么好的女孩儿和一份那么美好的爱情。
无数次,我们在小路旁的玉米地里亲吻,然后许下一生一世的承诺。刘娟把我们名字的大写字母写在自己的手绢上,再把手绢深深地埋进土里。她说:“手绢不烂,我的心就不会变。”我被她的痴心所感动,发誓要一辈子对她好,绝不做陈世美。
那时,为了瞒过父母和老师,我们的约会都是偷偷摸摸的。我知道早恋在大人们眼里意味着什么,尤其对于我父母,他们都盼着我能考上大学光宗耀祖,如果让他们发现我和刘娟的事,父亲说不定会痛打我。我嘱咐刘娟,在学校时千万不要和我接触,连话都不要讲。她很听话,但约会的时候,她常为此难过得哭泣。我安慰她说:“只要我们高中毕业了,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了。”
好不容易熬过了三年,我考上了城里一所大学的专科,刘娟却落榜了。发榜那天晚上,刘娟约我在小路旁见面。一见到我,她就趴在我肩膀上哭了,眼泪洇湿了我的衬衫,晚风一吹,肩头上凉凉的。
她抽泣着对我说:“博文,咱俩分手吧。你成了大学生,我配不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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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听就急了,紧紧搂着她说:“不管我是不是大学生,就算我成了博士生,我也会娶你的!”
她不敢相信地看着我的眼睛,问:“你说的是真的?”
“当然!”我斩钉截铁地点点头。
她的眼里又浮上一层泪水,却抱着我幸福地笑了。
为了在城市里有个更好的未来,孙博文不断奋斗。辛勤汗水浇灌下的爱情之花也娇艳地怒放。
开学了,我被家人风光地送进了大学校门,刘娟则黯然留在了家里。我们开始书信联系。大学生活带给我很多新鲜感和荣誉感,但陌生的环境也让我感到孤独和失落,刘娟充满爱意的信成了我每天最急切的期盼。我们在信里互诉衷肠,倾吐相思之苦,也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心爱的女孩儿不在身边,我被思念折磨得茶饭不想。在我的一再恳求下,刘娟答应来城里打工。我欣喜若狂,用了三天时间,在学校附近的饭店里帮她找了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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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重逢,两人都有说不完的话,恨不得天天能守在一起。但刘娟住在饭店的员工宿舍里,我住在学校,每天,我们只有晚饭后的两个多小时可以在一起。
我们总是待在学校的小树林里,她坐在草地上,我躺在她身边,头枕着她的双腿。那是我感到最幸福的时候,闭上眼睛,恍惚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躺在妈妈的怀里撒娇,然后香甜地入睡。每当我睡着的时候,刘娟都用报纸为我扇风,不管我睡多久,她都一动不动,生怕惊醒了我。有一次,我太累了,竟然睡了两个多小时,当我醒来时,她的两条腿都麻了,我帮她揉了好半天,她才能站起来。
我心疼地埋怨她说:“腿都麻了,你怎么不叫我起来?”她却温柔地一笑,摇摇头说:“我舍不得。”
她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儿,在我们相爱的日子里,她永远都只为我着想,从不考虑她自己。在我们俩的世界里,我是太阳,而她,永远是一颗围绕着我转的行星。
两个月后,我们同居了。我们把各自辛苦攒下的钱凑在一起,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小得不能再小的房子,虽然很破旧,却是我们俩的第一个爱巢。没钱买家具,我们就去废品回收站花二十元钱买了一张破桌子和两把摇摇欲坠的椅子,回来钉一钉,再擦干净,摆在小屋里。刘娟还买了两块花布,自己动手缝了桌套和椅套,装扮好后,居然看上去也很美,小屋里顿时荡漾起淡淡的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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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日子,现在回想起来就像童话一样,有种超现实的感觉。两个20岁的大孩子,在不足十平方米的小屋里,营造着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刘娟依然在外打工,挣的钱用来维持我们的生活;我也勤工俭学,接了两份家教,攒下钱留着付房租。每天放学,我都迫不及待地回到我们的“家”里,煮好方便面等她下班回来。她有时会带些水果来,不过是两三个苹果或者梨,她舍不得吃,都塞给我。我把水果削成小块儿放在碗里,用牙签扎着吃,喂到她嘴里,她不吃,我就假装生气,只要我脸一沉,她马上乖乖地张开嘴,讨好地吃下我喂给她的所有东西。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大半年,直到刘娟意外怀孕,被来看望她的妈妈发现,我们的事也瞒不住了。刘娟的妈妈和我一起带她去医院做了流产。那天晚上,当刘娟睡熟的时候,她妈妈擦着眼泪和我谈了一整夜。她不同意我们在一起,原因是我们俩不般配,她怕我这个大学生会瞧不上她女儿,将来会后悔。我跪在她面前发誓说: “我爱刘娟,这辈子非她不娶!”
在我和刘娟的坚持下,两家老人最终接受了我们在一起的事实。大家商量之后一致决定,等我大专毕业了,一找到工作,就给我们办婚事。
假如孙博文是个安于现状的人,或者刘娟对他不是那么唯命是从的话,两人也许早就结婚生子了。然而生活是没有假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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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毕业,我遭遇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重挫——在各种招聘会上奔忙了三个月,我竟然没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当最后一点希望也破灭的时候,我一连干了三瓶啤酒,然后抱着刘娟放声痛哭,哭累了,就躺在她腿上睡着了。那天晚上,刘娟整夜没合眼,一边帮我擦着脸上的泪水,一边自己止不住地掉眼泪。
后来,我无奈做了一名保险推销员。我根本不喜欢这份工作,不只是因为它和我所学的专业相差甚远,在我看来,这份工作根本给不了我想要的任何东西——名誉、地位还有钱。我要在城市里有个家,我要做出点样子给家乡的人看,我还要活得有成就感,所以我必须继续奋斗。
家里人都在催着我办婚事,刘娟的家人也很着急,他们不愿看到女儿这样没名没分地跟着我过日子。但我还是决定推迟结婚。
一天缠绵过后,我抚摸着刘娟的胳膊说:“小娟,我想继续读书,考本科,有了本科学历,才能找到好工作,才能让你过上好日子。到那时咱们再结婚,行吗?”
刘娟沉默了几秒钟,顺从地点点头:“我听你的。”
就这样,我买来各种辅导书,利用业余时间开始复习,准备参加成人高考。不久,我有个在天津读大学的同学去看我,听说我要考本科,他说:“你还不如直接考研呢,大专毕业两年后就可以参加研究生考试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我不由动了心。要是能考上研究生,将来的路无疑会变得更平坦。我决定为两年后的考研做准备,而且,我一定要考天津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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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毅然辞了工作,带着刘娟来了天津,在一所大学附近租了房子安顿下来。刘娟依然出去打工,挣钱维持生活,我则整天闷在房子里,不分昼夜地读书。
说实话,那两年,多亏刘娟默默地支持我。不管日子过得多苦,她从没一句怨言。天津的房租比较贵,我们的积蓄很快就花完了,虽然家里时常接济我们,但日子还是过得很苦。最穷的时候,刘娟只能用仅有的钱买两捆油菜和几个小苹果,她把这些都留给我,无论我是装生气还是真生气,她都坚决不肯吃一口,自己只吃馒头就腐乳,一吃就是半个多月……每当想起这些,我都感到很内疚。我知道,这辈子,我亏欠她的太多了。
老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如愿考上了研究生。得到消息的那一天,我把刘娟叫回家,一进家门,我就开始疯狂地笑,把所有书和资料丢到半空,拉着刘娟的手转圈圈,嘴里只会反复说着一句话:“我考上了!我考上了!”
刘娟也和我一起笑,笑着笑着,她忽然哭起来,哭得特别伤心、特别委屈,哭得全身都止不住地抽动,浑身瘫软地坐在了地上。
当学历成为两人之间不可逾越的距离,曾经坚不可摧的爱情也终于开始有了裂痕。
考上研究生让我再次成为家乡人眼中羡慕不已的人物,我自己也有些飘飘然。走在城市里,我总算觉得自己不再低人一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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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踌躇满志地投入到学业中去,仔细研读每一份参考资料,认真写每一篇论文。我的刻苦给导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看我的眼神里充满了赞许和鼓励,还不止一次透露出希望我继续读博的愿望。但我没打算读博,因为我想兑现自己的承诺,我对刘娟说,等研究生一毕业,只要找到了满意的工作,我就马上和她结婚。
此时,我和刘娟依然同居在一起。屈指算来,从我们相爱到现在,已经过去八年多了,八年来,刘娟始终忠诚地守在我身边。有时她会开玩笑地对我说:“等了八年,还没当上你老婆,跟你好可真不容易。”这让我觉得,自己确实有些对不起她。
她还在城市里到处打工,除了做饭店服务员,还做过保姆、超市收银员、送奶工等等。我劝过她,让她利用业余时间去读些培训班,多学点儿文化和技能,她却总是摇头,笑笑说:“咱家有你一个秀才就够了,我就负责给你洗衣做饭,伺候你一辈子。”她的奉献精神让我深受感动,可她的不思进取却让我有些失望。趁她不注意时,我会悄悄审视她——多年来的辛苦奔波,让她的脸上过早爬上了一丝苍老的痕迹,也许苍老的不是容颜,而是她的心。她不再是从前那个水灵的小娟了:头发草一样扎在脑后,皮肤黯黑,两手粗糙,尤其是她的眼神,总是随着我的喜怒哀乐而变幻着,没有她自己的灵魂。那一刹那我有些迷惑:“这还是我当初爱的那个美丽的女孩儿吗?”
这样的迷惑通常只是一闪而过,大多数时候,我都习惯了有她陪伴。她总是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让我像个受宠的孩子一样,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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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和她之间的共同语言却越来越少,和她在一起,我常常感到无话可说。她的眼里只有吃饭、穿衣、睡觉,看不到生活中还有许多其他的内容,而我,却希望爱人能在思想上和我分享更多的东西。有一次,我读《达·芬奇密码》这本书,问她知道达·芬奇吗,她随口答道:“是个药名吧?电视里好像演过广告。”真是让我大跌眼镜。她的知识仍然停留在高中水平,她不知道什么是潮流,什么是空头和斩仓,什么是房奴……在我不断吸纳新鲜事物的同时,她的头脑却在生锈。
这种差距她毫无察觉,却令我感到隐隐的不安。即使没有另一个女孩儿的出现,我也很难确定自己对她的感情能否永远持续下去。
一边是青梅竹马,一边是相见恨晚,孙博文的私心与道德感苦苦厮打,胜负难分。
李佳是和我同一个导师的研究生,比我晚一届,是我的师妹。开始,我对她并没什么特殊的感觉,但因为经常在一起做实验,两人接触多了,交流也就多起来。李佳和刘娟不同,她很活泼,只要有她在,实验室里就绝不会寂静无声。她很擅长与人交流,总能找出话题来说,并且不管说什么,都能聊得兴致勃勃、不知疲倦。
有一次,我偶然说起了自己家乡的事。我以为她这个城市里长大的女孩儿不会愿意听乡下的琐事,谁知她却缠着我问个不停,大眼睛里闪着好奇和期待,让我无法拒绝。还有一次,我们讨论《廊桥遗梦》,她对里面的女主人公最终放弃真爱留在婚姻里继续自己不喜欢的生活感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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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她留在一个不道德的婚姻里,既伤害了那个爱她的男人,也是对自己和丈夫不负责任。”
我惊诧于她会这么想,不是因为她的想法叛逆,而是因为—— 她和我的想法竟不谋而合!这样的默契还有很多,我们之间共同的话题越来越多,两人都有种遇到知音的感觉。
我陷入了更深的不安与困惑中。对李佳,我产生了深深的爱慕,然而对刘娟,我却有着一份不可推却的责任。两个女孩儿,一个是青梅竹马的爱人,一个是相见恨晚的知己,站在道德的立场上,我很明白我应该选择哪一个、放弃哪一个;然而,站在感情的天平上,我却渴望能选择另一种答案。我不停地在心里对两个女孩儿进行着比较,每比较一次,对李佳的爱就更多一点,我知道这是不对的,可我骗不了我的心。
李佳也是喜欢我的,在她眼里,我是一个农村少年经过艰苦奋斗而取得成功的典范。她曾对我说过“I love you”,情人节时送给我巧克力,我生日时送过我一件衬衫;她甚至暗示过我,硕士毕业后,她父亲能帮我找到一份高收入的工作,只要我接受她的感情。她不知道刘娟的存在,我也没有告诉她。这是我对她唯一隐瞒的一件事,为此,我对两个女孩儿同时怀有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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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话】
孙博文拒绝听我给他讲道理。他说,道理他全都懂,否则他也不会如此深受折磨。来倾诉前,他已做好了挨骂的打算,不管怎样,说出来能让他心里轻松一些。
如今的他,依然徘徊在刘娟和李佳之间。明年他就要毕业了,刘娟还等着和他结婚,而李佳也在等待他的回应。是该自私一点还是勇于承担责任,哪一个会让他距离幸福更近一些?他不知何去何从。
临走,他犹豫着对我说:“也许,我会做出一个令所有人都吃惊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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