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永失我爱…… – 女娲之汉

女娲之汉|永失我爱……

  四季可以安排得极为黯淡 如果太阳愿意

  人生可以安排得极为寂寞 如果爱情愿意

  有人说大学生不在寂寞中恋爱,就在寂寞中变态。我不是神,无法超然世外;身为男儿,也不想成为变态,所以我选择恋爱。

  爱情和友情,在同性之间是两个绝对无法等同的词汇;而在异性之间却是难以割舍的感动感激和感情。人,作为灵长类动物的代表,说起来也并不是那么高深莫测。通俗地说,有的时候简直就是弱智到了不可思议地地步。人,常常会因为感动而产生依恋,常常会因为感激而对某一异性产生好感,常常会因为这种好感有了一种想爱地冲动。男人一旦动起情来,就会成为一头蠢驴。而我,就曾经心甘情愿的作了一头蠢驴。

  有人说,人的一生中要找到四个人。首先是自己,然后是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最后一个是与自己共度一生的人。寻找自我或许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找共度一生的人还没到那个时候。有人说,男人一旦踏入社会需要的不再是爱情,而是女人。我虽然对这句话保持怀疑,但却害怕这种情况的出现。我要寻找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人心都是肉长的。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一些感动,会有一些让人无法割舍难以忘怀的。而这些在一生中并不是常常能遇到的。如果你浪费了,那么就一定会得到报应,而这种报应只有你自己心里明白。我寻找爱情,却无意中错过一些爱我的人或者说曾经爱我的人,而我最痛苦的则是错过一个我爱的人。上天给我的报应就是一生的煎熬。

  错过金是我大学四年最大的遗憾,当然除去混过四年青春年华的宝贵光阴。

  金在我眼中是完美的。虽然我知道这世上没有完美的人。但没办法,情人眼中出西施嘛。她年轻漂亮,活泼开朗;最让我欣慰地是来自上海地她从不对来自外省山区的我说让我费解的沪语,也从不笑话我听不懂上海话,让我感到一种由衷的亲切。她那么优秀,优秀得让我有些自惭形秽的‘仰视’她。但她给我的感动已在我心中拨下了爱的种子,只是没有遇到合适的‘土壤和气候’,而被我苦苦压抑着。

  我没有抓住这份感情是我最大的错误。我们慢慢交往,谁也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跟她最快乐的是一起在街边吃烤红薯(善良的她总说她最喜欢吃烤红薯,而不是巧克力什么的);最浪漫的事情是千禧年元旦一起熬通宵在海边等待日出。她跑800米,我陪她跑完全程;我跑1000米,她在场边为我加油;她参加朗诵比赛,我为她指导;我参加篮球比赛,她在场下为我鼓劲。最怀念的是在毛毛细雨中,不撑伞一起漫步。这些一起度过的点点滴滴,这些打上了她烙印的同甘共苦,在我记忆的最深处无法忘记。

  快乐总是短暂,留下的是无尽的悲伤。你不能指望一个女孩子会为你一生守候,更何况她对我没有任何承诺。那三个字对于一个女孩子的意义,可能比我想象的还要大得多。就在我仍然在迟疑是否对她诉说的时候,这份感情渐渐离我远去了。毕业临近,各有各的事情要忙。她不再住在学校,我慢慢失去了她的消息。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寒假,在离开上海的前一个夜里,我决定对她说那三个字,可是我用尽所有的办法都无法找到的她。给她发了封mail,把我想说的话都说了。发完已经是凌晨三点,我毫无睡意。来到她们宿舍楼下,望着黑洞洞的窗户,我心里默默的说:金,我爱你。

  过完年回到上海,我收到了她的回复。她说:“人生在不同的阶段会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故事;至于你我,还是朋友,但对我来说,最知心的人是我的BF。希望你能明白。”

  我怎么会不明白你的心意。除了对你的爱,我一无长物。然而,我可以将每粒种子都掘起,将每条河流都切断,让心里的荒芜延伸到无限远。金,是的,我爱你。正因为我爱你,所以当你选择离去时,我不会要你留下。你时幸福的,我是快乐的。

  可能有一天,我能将你忘记。然而,这不是随便传说的故事,也不是明天才要上演的戏剧,我无法找出原稿然后将你一笔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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