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百万富翁和那个难忘的姑娘…… – 女娲之汉

女娲之汉|百万富翁和那个难忘的姑娘……

  【我有钱了!我也能去假日饭店里溜达溜达了,也能去北京香格里拉转转了,也能吃香的喝辣的了。】

  【新鲜感过了以后,我对这种日子就感到麻木了,有钱人的生活,也不过如此。】

  【为了帮她出国,我耗费了很多钱,送她走时,我只给自己留了10万块钱。】

  【如果再给我110万的话,我绝不会再那么糟践了。】

  【有故事的人:肥仔 男 34岁 打工仔】

  【前话】

  肥仔是个特别的男人。他的人一如他的名字——很胖,蓬乱的头发,不修边幅的装束,身上的大衣黑乎乎地沾满油污,两手抄在袖子里,说话时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

  这样的一个男人,如果他不说,你绝对想象不到,他曾经是个一掷千金的“百万富翁”,更想象不到,在他粗鄙的外表下,还包藏着一颗细腻多情的心。听他的故事,就像在听一部传奇。

  当一个人经历了大富大贵、大喜大悲之后,他会参透人生的许多内容——什么是活着,什么是财富,什么是爱……

  炒股让肥仔一夜暴富,有钱之后,他唯一想做的事就是——消费。

  我是个农民,二十四五岁时才进城打工,那之前在农村过着快乐无忧的生活。我是个追求完美的人,一心想找个漂亮的女朋友,但因为我长得不怎么样,所以一直没有机会。我就想有一天,一定要实现这个愿望。

  进城之后,我看到有人在炒股票,那时我根本就不懂股票是啥东西,但从广播里,我听到有个叫“杨百万”的人,因为炒股成功了,赚了好多好多钱,我就知道股票能赚钱。于是东借西借,借了一万块钱,学着人家去炒股,没想到,还真赚到钱了,第一次,我就赚了6000块。后来,我一点点摸索、学习,日积月累,居然赚到了110万,这个数字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我第一个念头就是——我有钱了!我也能去假日饭店里溜达溜达了,也能去北京香格里拉转转了,也能吃香的喝辣的了——总之就是一句话,我也能享受生活了!

  第一次进高档饭店时,我真有一种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站在门口,心里发怯,进去以后,看着哪儿都新鲜,那是个我从没见过的另一个世界。记得有一次,我去一家高级西餐厅吃法国大餐,在门口,门卫把我给拦住了,他说:“对不起先生,您不能进去。”说着指了指我的衣服。当时是夏天,我穿得很休闲——大短裤和大背心。我明白了,进高级场合就要穿高级衣服,不然,我就是再有钱,还是个土包子。

  我开始学着包装自己,花几千块钱买了两套名牌西服,又买了合身的衬衣和锃亮的皮鞋,穿戴好了往镜子前面一站——还是特土!比我穿背心、裤衩时还土!我给自己买黄金戒指,特大号的那种,上面还刻着“发”字,别提多俗了,要是现在,打死我也不会买这种东西,可那时,钱在我心里作怪,别看我土,但我腰里横,咱别的没有,不就是有钱吗?

  哎呀,有钱的日子真好!我可以去水晶宫喝早茶,去酒吧开最贵的红酒,去最高档的西餐厅吃西餐,每隔两天进一次理发店,美完了发再美容,听人家说话时提到了SPA,SPA是什么?做一个试试!还有肾保养?做一次2000多块钱!没问题,也做一个!天津没什么可消费的了,我就去北京,什么新鲜来什么,人这辈子,不就是个经历嘛,有钱就得享受。

  那时,我真是挥金如土、纸醉金迷。我发现,有了钱,什么事都容易办成,比如我想和哪个漂亮女孩儿约会,比如我想向什么人借钱,只要让他们知道你腰包是鼓的,一切都能变得简单、方便。

  不过,新鲜感过了以后,我对这种日子就感到麻木了,有钱人的生活,也不过如此。

  肥仔做过的最奢侈的一件事,是给一个姑娘花 126800元人民币买了一枚钻戒。这个姑娘就是他的第一任女朋友——苏宁。

  我是在北京的公交车上认识苏宁的。当时我正闲得慌,整天没什么事做,经常从五棵松坐车到四会,就为了没事溜达。那时老听有人说没见过天安门,我说天安门怎么了,我天天从天安门前经过。

  有一天我又坐公交车,看见一个姑娘,特漂亮,将近一米七的个儿,披肩的长发,皮肤很白,特有气质。我一直盯着她看,当她把头转向我的时候,我对她说: “小姐,你太漂亮了!这一刻属于我!”这话够酸的吧?要是别的姑娘,肯定给我个大白眼儿,说不定还得骂我,可她却毫不介意,大方地冲我一笑,说:“谢谢!”就冲这句“谢谢”,我就知道,她是个不俗的女孩子。

  从那以后,我就经常碰见她,有时在公交车上,有时在五棵松车站。我和她搭讪,说:“我怎么老是见到你呀?咱俩上辈子肯定是夫妻,要不这辈子怎么这么有缘?”她白我一眼说:“你胡说什么呢?你每天遇见的人多了,都和你是夫妻吗?一看你就是色狼!”说着就笑了。这么一来二去,我和美女就认识了。闲聊中,我知道她叫苏宁,浙江人,是某大学的在校学生。

  我决定追求她,当时我已经27岁了,还没交过正式的女朋友。她当然不愿意了,开始烦我,问我能不能离她远点。我说不能,我说我就是属于死皮赖脸型的。她不理我了,我只好 “曲线救国”。有一天,我悄悄跟着她到了她的学校,看见她走进了一栋宿舍楼,以后,我就经常到她宿舍楼底下站着,就为看她一眼,她每次看见我,都很生气地一扭头就上楼了,我也不叫她,转身就走。后来,经过多方打探,我知道了她的电话,还知道她的生日快到了。

  在她生日的前一天,我打电话问她:“明天能不能给我个机会请你吃顿饭?”她很警惕,问:“为什么?你有什么想法?”我笑着说:“我没什么想法,算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吧!”她说: “我不去。”我说:“这样吧,你要是担心我是色狼,可以带你的朋友来,就是吃顿饭嘛!”她这才犹豫着答应了。

  第二天,我穿得人模狗样的,在香格里拉饭店迎接她,她显然没想到我会在这么高档的餐厅请她,陪她一起来的两个女孩子,眼神也很惊讶。

  我们开始吃饭,席间我不停地说笑话,逗得她们直乐。快吃完的时候,我像变戏法一样,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大束玫瑰花,递到苏宁面前。

  “祝你生日快乐!”

  苏宁一下呆住了,不知是激动的,还是被火红的玫瑰花映照的,她娇俏的脸一片通红。

  “哎呀!没错,今天是你的生日,咱们都忘了!”她的女友惊叫起来。

  苏宁被感动了,看着我和花不知说什么好。我没想到她会忘了自己的生日,看来,我精心设计的生日祝福,给了她双倍的惊喜。

  从那以后,她才答应和我交往。

  和我交朋友,苏宁身边的人,十个人里得有十个人持反对意见,她的室友们都不支持,觉得她太“跌份儿”。我为了把她这些“亲友团”拿下,经常“贿赂”她们,请她们吃饭,给她们买巧克力,还有各种小恩小惠,最后终于水到渠成。

  有了如此漂亮的女朋友,我对她呵护备至,她要什么我就给她买什么,无非是女孩子喜欢的首饰和衣服,给她花钱,我一点儿不心疼。苏宁也是农村出来的,她家里负担也很重,供她上学很不容易,我就经常帮她给家里汇钱,为此,她很感激我。

  苏宁快毕业的时候,说她想留在北京,当她忙着找工作的时候,我背着她在五棵松那儿买了一栋房子,花了40万,又简单装修了一下,买了些必备的家具和电器。这时,我觉得自己的钱不太多了。当我把房产证交给苏宁时,她吃惊得瞪大了眼睛,因为那上面清清楚楚写着她的名字。

  就在这间房子里,苏宁把自己全部交给了我。当她决定这样做时,我曾对她说:“如果你是为了报答我而以身相许,那就不必了。”她说:“不是的。”

  同居的日子对我来说是幸福的,我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过的依然是游手好闲的日子。但苏宁很不喜欢我这样,她觉得我应该找点儿事做,不能这么坐吃山空。我说我不需要做事情,我的钱够花,等不够花了再说。她不以为然,但也不再说什么。

  我们两人像夫妻一样过起了日子,就差一道手续而已,她说要不就把手续办了吧。我说:“结婚干嘛?我不想结婚,我挺喜欢现在这样的。”她不敢相信地看着我,问:“难道你不爱我吗?”我说:“我爱。但爱是爱,没必要用一张纸来证明。”那时的我有点儿自私,我总觉得,结了婚我就不自由了,就要被束缚住了,我不喜欢被束缚的感觉,我喜欢天马行空、潇洒自如,人生那么美好,世界那么广阔,我不能为了一棵树就放弃整个森林的风景。所以我一直没答应苏宁和她结婚,不过,为了表达我的爱和忠诚,我给她买了一枚钻戒,是她挑的,12万6千8百元人民币。我当时还问,这么个小东西真值这么多钱吗?还问人家打折不,人家说不打折,最后就这个价钱买了下来。

  后来,苏宁怀了我的孩子,她又提出想结婚,但我说,我还想再等两年。于是她做了流产。可能从那时候起,她就想要离开我了。

  没多久,她说她要出国,说她想过更好的生活。我说那完了,你走了肯定把我一脚踢开。她说不会的,可我并不信。

  但我还是决定倾尽全力送她走,给她充分的自由。为了帮她出国,我耗费了很多钱,送她走时,我只给自己留了10万块钱,其余的都换成美金给她带走了。

  把她送走以后,我就一头钻进了赌场,一夜的工夫,便把手里的10万块钱输了个精光。

  每年的7月14日,肥仔都会在广西梧州的一家麦当劳里坐上一天,那是苏宁让他等她的地方。

  苏宁临走时对我说,让我等她四年,每年在她走的这一天,让我去这个地方等她,为什么非得在这个地方,她没告诉我。

  其实,从她走的那天起,我就不抱什么希望了,但我还是决定等她四年,四年中,我不会找别的女人,每年的7月14日,我都去那儿等她。三年过去了,她还是没有回来,在电话里,她让我再等一年。今年是最后一年,我和往常一样,风尘仆仆地赶到那里,走进了那家麦当劳,依旧坐在门口那张小桌子上,要了一杯咖啡,也不喝,装装样子而已,眼睛看着门口,等着该出现的人来。然而,一直等到天黑,等得两眼发直,那个人还是没有出现。

  我拿出准备好的红酒,倒在咖啡杯里,自己喝起来。看来,她是真的不会回来了,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我还是忍不住失望和痛心。早就有人对我说过,在这世上,女人的心最靠不住,现在我信了。苏宁就这么把我给甩了,最让我生气的是,她还背着我把五棵松的房子给卖了。这四年里,我过着游游荡荡的生活,哪儿都去,没钱了就找点儿活干,有钱了就继续闲逛,只是偶尔回北京的房子住一下。去年我回去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钥匙打不开门锁了,我气得使劲敲门,结果出来一个人,说他已经花90万元把房子给买下来了。把我气的,当时就给苏宁打了电话,我张口就骂:“你个该死的娘们儿,怎么把房子给卖了?”那是我第一次骂她,她开始不说话,过了一会儿才说:“我现在缺钱。”我接着骂:“缺钱了你怎么不去卖身,卖房子干什么?”我实在是太生气了,从来没对她这样过,我就不明白,临走时,我给她带了那么多钱,她怎么还缺钱?钱都干什么用了?可不管我怎么问,她都不说。

  我喝着酒,想着自己现在又变成穷光蛋了,可我并不后悔,也不恨苏宁,只是感到很心痛,一想起她的名字心里就发颤。

  夜里11点,麦当劳打烊了,我带着微醉的心情回了旅馆,躺在床上抽烟,睡不着。凌晨时分,我的手机响了,是苏宁。

  “等了很久吧?”她问,声音还是那么平静。

  “该死的女人,你到底想什么呢,让我空等!”

  “别等了,咱俩散了吧。你的钱我会还你的,但你的情,这辈子我也还不了了。”

  “你别跟我说这个,你还不如直接把我送进疯人院,能让我好受点儿!”

  “我是说真的,你的恩情,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算了。”我长叹一声,“咱俩之间,谁也不欠谁的。你我是露水夫妻,就当缘来缘去一场空吧。”

  清晨,我走出旅馆,准备离开那伤心之地。在去车站的途中,我看到了一家理发店,门前写着免费洗头、理发,我心说——反正可以不花钱,就走了进去。

  人生有时就是这样,山穷水尽之时却能柳暗花明,在理发店,肥仔邂逅了又一个缘分。

  我进了理发店,让一个年轻姑娘给我洗头,我和她聊天、逗笑,虽然心里一片死灰,但既然太阳还照常升起,我就还得活着。

  临走前,我对姑娘说:“我想要你的电话号码,行吗?”姑娘一双眼睛似笑非笑地斜着我,很痛快地说:“行啊。”然后说了一串号码,我记下了,一走出理发店就开始打电话,却说什么也打不通——号码是错的,我转身又折回去了。姑娘一看我回去了,就笑了,说:“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我问:“为什么?”她上下看我一眼说:“看你色眯眯的眼睛就知道了。”我说: “我也没别的意思啊,就是想要你的电话嘛,交个朋友总可以吧。”她说:“当然可以了。”这次,她告诉了我正确的号码。

  我也不知是怎么想的,也许是我天生就“好色”吧,也许是太伤心了,想找点事做,反正我邀请姑娘吃了饭。姑娘很痛快地答应了,一点儿没有忸怩作态,我就喜欢这样的女孩子,不做作。

  我请她吃的肯德基,她问我为什么不去麦当劳,我说不去,那是个伤心的地方。我给她买了好多好吃的,跟她讲了我为什么来梧州;她告诉我她叫丽嘉,四川人,在理发店学徒打工。吃完饭,我们就分手了,我回了天津,从此开始和她电话联系。后来,我们熟了,她才告诉我,要不是看在那顿肯德基的分上,她是准备狠狠给我两脚,然后就跑的。当时,在她眼里,我就是一个“色狼”。

  丽嘉的身世也很坎坷,从小在外打工,一个女孩子,总要遇到很多人、很多事,她是个刚烈的姑娘,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要是有谁想欺负她,她会想尽办法去保护自己,而且绝不会手软。这一点我非常佩服她。

  随着了解的增多,我越来越发觉丽嘉的可爱。她很聪明,可以很快察觉到我在想什么;她很孝顺,还总是提醒我要多关心自己的妈妈;她自信、开朗、阳光、刀子嘴豆腐心,嘴里不饶人,但心地非常善良……她和我以前接触的女人不一样,和苏宁也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虽然她比我小了整整13岁,我却觉得根本把握不住她,所以,我喜欢叫她“狡猾的兔子”。

  我说:“狡猾的兔子,我喜欢你!”

  她说:“笨仔,这年月,谁会傻到相信男人的话!”

  话虽这么说,她还是很关心我,打电话时我能感觉得到。虽然我和她只见过一面,但我是真心喜欢她的。苏宁带给我的伤痛,也许这辈子也抹不掉,但那段感情已经过去了,现在老天又给了我一个新的机会,我一定要牢牢抓住,说什么也不放手了。

  前些日子,丽嘉说,有机会的话她想来天津看看。我说:“你来吧,来看看我家。我现在是个穷光蛋,家里只有两栋房子,再没别的了。你要是愿意和我生活,就留下,要是不愿意,就走。”

  丽嘉总是说:“谁说要和你一起生活了?我可没答应你什么啊!”

  我说:“你不答应也没关系,反正我对你是真心的。和你在一起,我只是觉得年龄上有压力。”

  但她说:“年龄不是主要的,我看重的是——心。”

  【后话】

  丽嘉计划明年三月份来天津,这期间,肥仔的目标就是攒钱,攒够了钱,他也想去梧州看看丽嘉。虽然不后悔当年挥霍的生活,但肥仔说,如果再给他110万的话,他绝不会再那么糟践了。

  现在,他最希望的就是能和丽嘉结婚,过那种普通平淡的生活,过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

  肥仔说,他希望“闻心公社”能为他见证这份爱情,也希望这篇文章能有个精彩的结尾。而闻心觉得,他能让自己的心安定下来,能满怀希望地期待新生活,并且愿意为之努力,就是这篇故事最精彩的结尾了。

  男人若心大,比天高,比海宽。可以看近也可看远,可以看开很多事情,也可以包容很多事情。他敢于去冒险,也敢于为自己的错误承担后果。对于女人而言,这样的男人值得依靠,虽然不能保证有百分之百的安全感,但好女人会情愿跟他共进退。

  男人若心小,保守派,善猜忌。不了解现在也不知未来,心胸狭窄,抱怨连天。他没有勇气去冒险,左右为难,担心后果不利而影响自己的人生。提醒女人,遇到男人还是多了解些为好。

  当然,这只是男人中两个极端而已,还有绝大多数的中庸男人,你们要怎么成为极品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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