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落魄作家:在麦当劳里写作的超酷感觉……
晚上8点多,广安大街旁边的麦当劳里,两个造型诡异的男人端坐在靠门的座位上,每人手里拿一个甜筒,像智障一样舔啊舔。年长一些的戴着个军帽,下巴上一丛浓黑的胡须,他叫朱殊;另外一个头顶一丛糟毛,穿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外套,他叫变态老七。
我们是来写东西的,我写小说,他写剧本,甜筒只是个花絮,当然,我们也想去更有气氛一点的咖啡厅,可是一来我们都没钱了,过去的一个月,我花了八千,他花了一万,千金散尽回不来,现如今只能落魄而猥琐地窝在这里写文章。二来咖啡厅里装逼扮小资的主儿太多,影响手感。其实这里也挺好,有吃的有喝的,间或看看晚归的学生妹和从老板的车里扭下来的二三四五六奶们傲视风寒的小裙子,咖啡还能免费续,24小时不闭店,多棒。唯一缺陷就是不能抽烟,所以我们为了节省体力,必须得靠门坐着。
几页纸,一支笔,这就是我们吃饭的家伙,不用电脑了,反璞归真了,各种辐射我不怕不怕啦,我神经比较大,我不怕不怕不怕啦……对不起,我又犯病了。
虚度了一段时光之后,这些天终于沉静下来了,开始逼着自己坐下来认真写点什么东西。写作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自虐行为,基本上就是吃饱了撑的,吃不饱饿的。在这撩人的夜色里搂个撩人的小妞儿干点儿撩人的事儿似乎更正常一些,不过你喜欢不如我喜欢,这是我的选择,你们都得尊重。
我梦想着成为一个旅行写作者,因此我今天必须要老老实实端坐在这里写东西,努力让自己先成为一个靠谱儿的写作者,因为写作者是主语,旅行是定语。我渴望着安定,但我必须行走,因为我始终需要守望与被守望的感觉。
透过玻璃门,可以看到灯光照耀下的博物馆,博物馆门前的那片广场,是我经常奔跑玩耍的地方,那大约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吧,我居然还记得。那时候的我肯定想不到,二十年后的某些夜晚,自己会坐在这个广场的对面,想起童年的一些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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