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心力衰竭能否输液
急性心力衰竭可以输液。急性心力衰竭发生时,应遵照医嘱控制入量,患者必须及早去医院接受系统治疗。由于输液不当也是诱发急性心力衰竭的危险因素,输液时要十分小心谨慎,以免过急过量输液加重心脏负担。
急性心力衰竭发生时,患者往往突然感到呼吸困难,咳嗽不断,咳出白色或粉红色泡沫痰,非常烦躁恐慌,严重时还可出现心源性休克。一旦出现这些症状表现,应立即送医救治,等待急救人员到来时,应让患者保持半卧或端坐位。
急性心力衰竭的基本治疗方法包括镇静、吸氧、强心、利尿、扩血管,以降低心脏的前后负荷,并针对原发病进行治疗。及时清除呼吸道泡沫积痰,进行规范的输液治疗,可静脉给予利尿剂、血管扩张剂、强心药等,注意保持出入平衡,滴速不宜过快。成年患者应慢于每分钟20滴,婴幼儿不能超过每分钟10滴。利尿剂起效后,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适当补钾,在医生指导下补充富含各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的食物,以免引起水电解质紊乱。
急性心力衰竭患者在经过紧急对症处理之后,基本生命体征稳定,症状得到缓解的,根据引起急性心力衰竭的病因决定住院时间的长短,一般在静脉输液停止后2至3天方可考虑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