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女被男子“手淫”判强奸罪
因为用手指对一处女实施性侵犯,厦门一男子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强奸罪。这一判决在当地引发争议。律师称有无强奸念头是关键,处女被手淫犯罪这也是很少见的案件。
现代快报4月1日报道 厦门同安区一男子,因为用手指对一处女实施性侵犯,近日被同安区法院一审判处强奸罪。这一判决在同安当地引发争议,毕竟,手指侵犯与强奸仍有很大区别。但是,本案中法院为何要针对手指侵犯者作出重惩?这样的判决是否符合情理?
酒醉醒后:处女膜没了
2007年9月6日,坐台小姐英英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她感觉下身有些疼痛。旁边的同事告诉她,你被强奸了!随后,医生告诉她,你的处女膜破了。她这才发现,自己内裤和腿部遗留许多血迹。英英说,她虽然坐台,但坚持不与客人发生性关系。她没有性经历,还是处女!
谁强奸了我?英英都不记得了,她只记得,前一天晚上10点,自己和同事莉莉(化名)出台,在同安华逸轩酒店320包厢里有三位客人在等着她们喝酒。
英英喝酒后,一个客人将K粉放在水果盘内,我当时酒喝多了,见有人在吸食K粉,也拿吸管去吸食水果盘上的K粉。又是酒,又是K粉,英英很快就醉了,她对醉后发生的事一无所知。
最早发现英英被强奸的是她的同事娜娜。娜娜听现场经理说英英不知去哪里了,她就跑到320包厢,没找到。然后,她又到国宾2找。她推开门,朝里看了一下,里面没有开灯,看到有一个人影将门关上,说里面有人。娜娜和现场经理将门推开,打开灯,看到一白衣男子正在穿长裤,英英躺在地上,下身赤裸,地上有一摊血。男子的肚子上和衣服上也都有血迹。
手指作案:他侵犯了处女
原来,英英吸了K粉后,昏沉沉的,旁边的男子根本摇不醒她。三名客人中的白衣男子见英英没有反应,就上前抱她,酒店服务员小黄看到后发觉情况不对,赶紧下楼找领班,但他们还是迟了一步,回到包厢时,英英和白衣男子都已经不见了。
白衣男子就是林华(化名),同安本地人。他在接受审讯时交代,当晚11点左右,他见英英意识模糊,萌生了强奸对方的念头。随后,林华将英英抱进了另外一个包厢。在这间包厢里,林华把英英放在包厢地板上,掀起英英的黑色连衣裙,脱掉她内裤,将右手中指插入她的下体。林华说,由于身体原因,他没有真正强奸英英,仅仅是抚摸、手指插入而已。
就在林华穿裤子时,娜娜发现了他。随后,娜娜叫了很多姐妹,拦住林华,喝多了酒的林华情绪很激动,大叫道:大不了报警!大不了坐牢!警方随后赶到,将林华和他的两个朋友带回调查。在警局里,林华私下对不知内情的朋友说:麻烦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