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接受同性恋如同接受左力手…… – 女娲之汉

女娲之汉|接受同性恋如同接受左力手……

文章ID:1142115615-0 ;

  前言:

  为了叙述方便,我在以下的意义上使用这两个词:异性恋,指有异性恋的心里认同并且仇视同性恋;同性恋,指或是有同性恋的心里认同或是有同性恋的行为。声明一下,我无意把人类分成互相仇视的两部分。我们当中存在身为异性恋但平等对待同性恋的人,而且我想他们(她们)不会介意我狭隘的使用异性恋这个词。

  正文:

  这世上大部分人是右力手,少部分是左力手。余生也晚,只听说以前右力手的人歧视左力手的人,比如教师用戒尺一类的东西教导左力手的人用右手写字。据我所知,现在好像没人这么干了。

  这世上大部分人是异性恋,少部分是同性恋。余生也不晚,不用听说就知道同性恋是受仇视的。也不用什么有形的东西,只靠一双双冷漠嘲笑的眼神就可以杀人了。据我所知,现在这么干的人还不少呢。

  异性恋者仇视同性恋者和右力手人歧视左力手人的原因没什么不一样:”他们”(“她们”)与”我们”不同,并且”我们”无法容忍这种不同。异性恋者仇视同性恋者就像天主教徒仇视异教徒一样,必欲杀之而后快。当然,现在是文明社会,不可能拿石头砸死这些撒旦的信徒。但是异性恋者凭借在社会中的绝对多数实现了多数人的暴政:剥夺同性恋伴侣获得法律认可及保护的权利。而且,异性恋者为了论证这种暴政的合理性,还撒了几个弥天大谎。

  其一,同性恋不道德。我不知道这不道德是指什么,是同性之间发生爱情这件事不道德还是他们(她们)表达爱情时的某些行为不道德。如是前者,请别忘了,200年前主流舆论一致认为男女之间自由恋爱是大逆不道。如是后者,请别忘了,20年前主流舆论一致认为男女在大街上接吻是流氓行为。我坚持认为衡量爱情之高下的准绳,不是爱的对象,不是表达爱的方式,应是感情之有无真伪。

  其二,人类合理的爱情只能发生在异性之间。学过形式逻辑的都知道这根本就是自说自话,希特勒照样可以说人类最高贵的民族就是德意志民族。实际上,这是异性恋者把自己的幻觉当作了真理。

文章ID:114211H58-1 ;

  其三,同性恋违反了自然之道,他们(她们)不能生育。哈!真可怕。但果真如此吗?那为什么动物中有那么多同性之间的性行为?不能生育,难道这就是他们(她们)不被认可的理由?我不否认在生物学的意义上个体存在的首要价值是种族的延续。就像蜜蜂,一个个体是微不足道的,只有蜂后,能延续种族的蜂后才是核心。但我们是人。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独立思想的活生生的人。如果有谁拿这个破烂儿理由说事的话,Ta干脆去做蜜蜂好了。我还敢打赌Ta会是一个最称职的工蜂。(由于工蜂非雄非雌,我不知道用哪个Ta合适,故只好用拼音Ta代替。敬请谅解。)

  其三,如果允许同性恋的话,要是泛滥开来,人类岂不绝后?这是我见过的最白痴的理由。异性恋者不是口口声声说爱情只发生在异性之间吗,怎么这会儿又担心人人都变成同性恋了呢?

  其四,同性恋,特别是男子之间,极易患上艾滋病。的确,艾滋病在同性恋人群中发病率要高。但这决不是上帝的惩罚,只要采取防护措施,完全可以解决。

  其六,同性恋有害健康。实际上,同性恋对身体没有任何影响。如果你建立了对同性恋的心里认同,那么也不存在如何心里问题。只有那些听信了谎言无法建立心里认同却有了同性恋行为的人才会出现心里问题。那么,这又是谁的责任?

  有人说异性恋者可以对同性恋觉得恶心,讨厌,那是基于个人的判断。我不反对这种说法,因为同性恋者也可以对异性恋觉得恶心,讨厌,那同样是基于个人的判断。有人说,我们可以接受少数人的同性恋,但是他们(她们)不应该结婚,他们(她们)是异端。一个文明的社会固然可以”异端”有足够的宽容,但宽容不等于放纵。比之前者,这当然是一种进步,但还不够。凭什么说同性恋是异端?就因为同性恋者是少部分人?少部分人的权利不是权利,这才是他们真正想说的。

  我最后再说一遍,异性恋者仇视同性恋者的唯一真正的原因是:同性恋者与他们不同,并且他们无法容忍这种不同。历史上基督徒无法容忍伊斯兰教,于是有了十字军东征;毛泽东无法容忍”党天下”,于是有了五十五万右派。而同性恋除了当事人以外不会影响任何其他人。我劝那些自认肩负”天理伦常”的高僧们想想那个钻进螃蟹壳里再也不敢出来的法海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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