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我们要原谅那些偷情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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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情之乐趣一直颇受“有想法”的人津津乐道,对此我没有具体体会,在写小说的时候描述此段情节还闹过笑话,让朋友笑我写的偷情胡编乱造。但这并不能够阻止我们善良的耳朵的忠实功能,于是经常可以听见偷情败露之类的事情,让那些偷情之人心情忐忑,担惊受怕,为了避免少受一些罪过,只好苦练基本功,探求新方法,这不禁让我们淡然一笑―――为了那点事情,值得吗?
看早期爱情影片很搞笑,男的找女的总是特别费时费事,担惊受怕地爬到阳台外面,嘴里面还要叼着玫瑰花什么的,然后等女的打开窗子,两个人尽享偷情之乐。这办法似乎很老土了,不说现在的高楼之高大,没有蜘蛛人的功夫根本没那境界。单说这种危险性,总让双方提心吊胆。何况,如果红杏出墙出的不是时候,节外生枝,更要慌乱地从窗口爬出来,虽然影片在处理时不会轻易让主角摔死,但总有一些有惊无险的镜头吸引目光。
好友贞贞小姐偶然回忆起她上中学时候的恋爱史,那时候她妈妈严防男生给她打来的电话,并且设置分机随时监听,连暗语等都不放过,可谓对任何风声都做到了铜墙铁壁的程度。但是偷偷恋爱的力量是伟大的,这并没有阻止偷情的萌芽成长。贞贞将自己房中窗子做了手脚,然后顺着窗外的梯子爬到房顶,将电话线割破,利用易拉罐剪成的金属传导线接到电话上,从源头满足了自己随时“谈”恋爱的需求。多年以后,妈妈发现了这个事情,还以为有人盗用电话呢,贞贞此时决不透露半点消息,守住了年轻的秘密防线。给我们讲这段子时,贞贞手舞足蹈,详细解释原理和方法,让我等猪头一般的脑袋茅塞顿开。这可能也算偷情的初级形态吧。
偷情之人大多从中尝到了甜头,有些也属于苦中作乐。但是谁也不是受虐狂,没有人闲得没事丢米不少偷鸡不成的。有人喜欢“偷”的感觉,社会道德允许的活动大部分可以名正言顺,明目张胆,但是道德什么的规则不支持的活动,其中就有“偷”,例如贪污或者受贿,例如你拿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等等。但好像“偷情”例外,谁也说不清楚“情”属于谁,即使两个人持证结婚的,也不免发生“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情状。这世界就是这样,有多少夫妻是自己真正爱的人呢?这样说好像给偷情找了一个借口,殊不知其中苦乐谁人知,也赚取了多少喜怒哀愁。
偷情累人,瞒着掖着总不是长久之计,何况还有一定的人身安全问题,虽然我们注重爱情,但是生命也不是玩物呀。偷情累心,能踏踏实实地生活多好,每天的各种压力够大的了,再说爱情是令人愉悦的,不是让人受苦受难的事情。偷情受罪,其罪非外人所能体会。常说当局者迷,可能当事人还以为是好事呢,也许看重的是能够促进身体健康吧。
不经意间发现,流传广远的经典爱情故事,大多数与“偷情”有关,当然我必须无数次地声明这里的偷情不是“特指”名词,而是“泛指”动词。
当偷情成为一种习惯,我们原谅这些受罪的人们吧!可是,为什么非要“偷”呢?爱情在这时候,难道不可以光明正大地进行吗?所以,除非两种情况不敢见天日,一种是“非爱情”,一种是“滥爱情”。这样的偷情,活该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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