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爱到荼靡,我只做你的叔叔…… – 女娲之汉

女娲之汉|爱到荼靡,我只做你的叔叔……

  【前 话】

  听过了太多关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有时会有一种错觉,仿佛世间的每一个人都在随时等待一份感情的发生,不管这感情是对的还是不对的,既然来了,生活便再也无法保持原样。

  感情发自于欲望,而欲望是一只潜伏在心底的虎。大多数时候,它都在眯着眼睡觉,可一旦醒来,就会毫不犹豫地冲出樊笼,让感情失控。许多人都被这只“虎”征服了,于是发生了那些不该发生的事。

  但是,依然有另外一些人,他们束住了猛虎,没有被欲望征服。虽然承受着很多苦,却从来没有忘掉自己的责任。他们是真正的勇士——就像李道明。

  三个月前的一个傍晚,一个女孩子走进餐馆,在靠近吧台的位子坐下。她清澈的眼神缓缓划过身边的每一个人,最后在老板身上停住了。

  我是一个很普通的男人,开着一个普通的餐馆,过着普通的生活——一切都普通得好像没什么值得兴奋的地方。

  每天,我的餐馆里都人来人往,什么样的人我都见过,年轻的、年老的,得意的、失落的,清醒的、喝醉的……千姿百态。有时候我觉得,坐在吧台里静静地观看芸芸众生,也是一种享受。

  那个女孩子走进来的时候,我根本没注意到她。是她先叫的我。

  “老板,有什么能吃的?”她问。声音不高也不低,甜美、清脆,语气里带着一点儿试探。

  我把菜单递给她,嘴里热心地介绍着一些经济实惠的饭菜。看得出来,女孩子不是本地人,应该是来打工的,身上肯定没多少钱。她点了一碗面条。在等面条的时候,和我聊了起来。

  “老板,您这缺人吗?”她满怀希望地看着我。

  “怎么?你想找活儿干?”

  “嗯。”

  “你原来在哪儿打工?”

  “在一个饭店里,做服务员。”

  “那怎么不干了?”

  “嗯……不想干了,想换个地方。您这儿要人吗?”

  她再次抬起头,一双眼睛直直地盯着我,等着我的答复。

  我这人虽没多大本事,但天生是个热心肠。这些年在餐馆里,遇见过很多有困难的人,不管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只要能帮我肯定会伸把手。这次,看着这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我更不忍拒绝。但我店里并不缺人手。

  想了想,我对她说:“这样吧,我有个朋友是卖服装的,我介绍你去他那儿吧。”

  她听了很感激,不断道谢。我给朋友打了电话,朋友很爽快,一口答应了。我把朋友的电话号码和我的手机号都给了女孩儿,她显得很高兴,吃了面条就走了。临走告诉我,她叫小华,今年20岁。

  这本来是件很小的事,晚上客人一多,我几乎把这事给忘了。可打烊的时候,不知为什么,我又想起了那个名叫小华的女孩子,想起了她看我时的样子——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眼珠又黑又亮,看着我时,有些羞怯却又满含期待。

  二十八年前的夏天,也有一个女孩子把清澈、期许的目光投射在他的身上,让他心底生出了爱的萌芽。

  许多年前,我有过一场初恋,那时,我只有18岁,玲玲也是18岁。

  玲玲是我的邻居,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当时,很多男孩子都在追求她,也有很多女孩子对我有好感,但我们却避开所有人悄悄走到了一起。那时候的爱情就像雾里的花朵,鲜艳、迷人、芬芳却若有若无、朦朦胧胧。那种朦胧的美让两个18岁的孩子兴奋而又沉醉。

  我们时常坐在绿油油的草地上,保持着一米远的距离,闻着青草的香味儿,谈天说地。说的什么我早就忘了,只记得那年夏天,玲玲最爱穿一件粉色的裙子,裙摆落在草地上,颜色对比非常强烈。我常常看着那片粉红色发呆,以至于玲玲总是笑我“傻得可爱”。

  没有人知道我们的爱情,大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我们就在不被注意的角落里享有着属于自己的甜蜜。我和玲玲都没说过“爱”字,那个年代,“爱”还是个敏感的字眼;但我们却都说过“喜欢”,虽然这也是个不大容易说出口的词。

  18岁的我是很内向的,不善表达也不敢表达自己的感情。面对玲玲时,我总是很沉默,其实,我心里有很多话想说,每天晚上我都躺在床上练习,可每当面对她的时候,我都张不开嘴。玲玲仿佛知道我有话要说,总是用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看着我,一眨都不眨,眼神里有期待还有鼓励,可我还是什么也说不出。

  后来,玲玲也开始变得沉默了,和我在一起时,不再像从前一样有说有笑。我以为她有什么烦恼,却从没想过是自己的原因。我太自信了,以为那样纯真的爱情是不需多说的。除了玲玲,我心里早已装不下别的女孩儿,我以为她和我是一样的。

  再后来,玲玲身边出现了一个追求者。那是个敢说敢做的男孩子,从不掩饰自己的感情。他的攻势很猛烈,天天在玲玲家门口徘徊,给她送各种小礼物,写卡片、写情书。玲玲把情书给我看过,那歪歪扭扭的字体我实在不敢恭维,可里面火辣辣的话语却让我自愧不如。

  玲玲有些伤感地问我:“你为什么就不能像他这样?”

  我的心一颤,第一次预感到,玲玲可能要离开我了。

  “你知道吗?有时候,我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什么都不说,什么都要我去猜。我真怕,自己猜了半天最后却是错的。我有些累了,不想再猜了。”

  玲玲说着,眼睛却死死盯着我,眼神很复杂,有气、有怨还有深深的期待。即使在最后一刻,她也在等我开口,可我却依然辜负了她。

  玲玲还是离开了我,让那个男孩子牵住了她的手。我故意装作无所谓,其实心底已经哭了。夏季很快就过去了,当树上的叶子开始往下落的时候,我执意入伍当了兵,离开了家乡,离开了玲玲。

  初恋的一切渐渐被岁月尘封起来,转眼就过去了很多年。复员后,我和别人一样,娶妻、生子,过着不咸不淡的日子。想不到,因为一个陌生小姑娘的出现,竟然勾起了久远的回忆。

  当小华扑在他怀里哭诉的时候,他很清楚这不是玲玲,而是一个孤独无助的、委屈的孩子。

  日子照常往下过,餐馆每天都会出现一些新面孔,那个小华没有再出现,我也渐渐把她淡忘了。

  过了大约一个月,我却突然接到了她的电话。有那么几秒钟,我根本没想起她是谁。她在电话里说,她那天下班早,想过来看看我,问我可不可以。我说当然可以。于是她来了,见了面就谢我,说她已经在朋友那里打工了,还有了住处。我很高兴自己能帮到她。

  她在我店里坐了好几个小时。我忙的时候,她就安静地看着我;我不忙了,她就和我不停地说话。看得出,这是个活泼、开朗的小姑娘,嘴很甜,一口一个“叔叔”地叫我,清秀的脸上总是带着可爱的笑容。

  从那以后,她就经常给我打电话,说些工作上的事,有时也会抱怨工作条件不好、薪水太低等等。我总是劝她,在外打工不容易,工作条件虽然苦点儿,也要好好珍惜。她能听进我的话,但还是表示想换个工作。

  本来,我已经没有义务再帮她了,可不知为什么,我心里总觉得放不下她,好像对她有什么责任似的。我悄悄去看了她卖服装的地方,环境确实不怎么样,一个乱糟糟的大市场,所有的摊位都挤在一起,人都被“埋”在衣服堆里,天一热就觉得喘不上气。

  她看见我很惊讶,也很开心。我陪她坐了一会儿就离开了。临走对她说:“你先在这将就一段时间,我再帮你找找,有了好点儿的工作你再换。”她点头答应了。可第二天,她就打电话对我说:“叔叔,我已经辞工了,现在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我该怎么办啊?”

  “你这孩子……”我怪她太心急了,可事情已经这样了,再说什么也没用了。我只好对她说:“那就先租个房子住下吧。”

  在离我餐馆不远的地方,我帮她租了一间小房子,还垫付了一个月的房租。她默默接受了我的安排。我问她有什么打算,她说还是想再找个工作,可她一没文化二没技术,要找工作哪儿那么容易呢?没办法,我决定好人做到底,让她在我店里做了服务员。

  也许是为了报答我吧,她在店里很勤快,忙里忙外,没给我添麻烦。餐馆夜里十点才打烊,我不放心她一个人走,就每天送她回住处,有时陪她坐会儿聊聊天,临走嘱咐又嘱咐,让她一定插好门。做这些时,我没有一丝一毫的私心杂念,真的,在心里,我是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来对待的。

  对我的照顾,她很是感激。她曾调皮地问过我:“叔叔,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说:“我这人就这样,对谁都不会不好。但我总觉得,你好像跟我特别有缘。”

  “是吗?”

  她有些不相信地一笑,继而又轻轻叹口气,把头转向一边。看样子,她像是有什么心事,但我不好多问。

  一天,我又送她回住处,像往常一样说了会儿话后,我起身要走。她却坐着不动,眼睛看着膝盖,不知在想什么。过了一会儿,她忽然哭了。

  “你怎么了?”我问。

  她不说话,却哭得更加厉害,用手背不停地抹着眼泪。我走过去想安慰她,她却抱住我,呜呜地哭出声来。我从没遇见过这种情况,一时有些发傻,僵硬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只是下意识地将两手放在她一耸一耸的背上,轻轻拍着。

  那晚,她对我说了很多话,告诉我她为什么要出来打工,怎样受了饭店老板的欺负,又怎样辞工后遇见了我……我被她的经历打动了,为这个萍水相逢的可怜女孩儿感到了心疼。

  我拍着她的肩膀说:“以后,你就把我当成亲人吧。我只当自己又多了一个女儿。”

  如果没有尝过快乐的滋味,也许就不会感到多么悲伤;如果没有小华的出现,他的内心也许还会继续麻木而且平静。但现在……

  自从知道了小华的遭遇,我对她就更关心了。她的饮食起居、喜怒哀乐,我都会留意。那时,我仍然把她当成女儿一样看待,可是渐渐的我却发现,自己的感觉不知何时有了变化,变得连我自己都无从把握、无法理解了……

  小华是个聪明的女孩儿,她很善解人意,我的不开心从来瞒不过她的眼睛。她总能一眼看穿我的寂寞,看穿我伪装的笑容,看穿我的心。每当这时,她就会给我讲高兴的事儿,讲让我宽心的话,拐弯抹角地安慰我,变着法地让我开心起来。她的话语和笑声就像春天下的第一场雨,淋在我干涸的心田上,凉凉的、甜甜的。

  再面对她的时候,我开始有了说不清的感觉,玲玲的面容总是和她的脸交织在一起,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让我分不清楚。这种感觉我已很久不曾有过了,自从玲玲离我而去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心动过,即使和妻子在一起,也不曾有过。

  事实上,妻子是我这一生中最错误的选择。当初复员之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她,刚相处不久,我就发现我俩是活在两个世界里的人:我喜好交友,讲义气、重情意,为了朋友可以两肋插刀;她却自私狭隘,只想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且脾气暴躁。我几次提出分手,却最终没有分成。也许我和她这辈子真的有这份缘。

  从决定结婚的那一刻起,我就决心好好待她,既然上天注定我们要成为夫妻,那就应该尽量做一对好夫妻。婚后,我处处让着她、顺着她,所有的家务活我都做,连她的内衣、内裤我都给洗。为了适应她,我尽可能地改变自己,却换不来她的半点理解和体贴。

  她总在抱怨——日子太穷、生活太差、我的朋友又太多,什么都不能让她满意,稍有不顺便歇斯底里。吵架时她是没有理智的,我越退让她越嚣张。她会抓起身边的任何物体没头没脑地丢过来,毫无顾忌。有一次,我被她丢过来的擀面杖砸中了额头,剧痛袭来时,我本能地推了她一把,她哭着就跑回了娘家,把吓得哇哇哭的孩子丢在家里……

  这种生活让人压抑得恨不得去死。有许多次,我深更半夜在大街上独自游荡,感觉自己像个孤魂野鬼。要不是为了自己的责任,我恐怕早就寻短见了。

  我想过离婚,但我从没说出过这两个字。不为别的,只为我是男人。是男人,就要有担当,我不能让女儿没有父亲,也不能弃妻子的后半生不顾。妻子虽然跋扈,但我心里明白,她其实是离不开我的,她总说要和我离婚,可最终反悔的总是她。

  日子就这样黯淡地过了二十年,我的心早就麻木了。快乐是什么滋味?幸福又是什么滋味?我都不知道了,也不想知道。麻痹是最好的自我保护,不吃糖就永远不会感觉到苦。有时为了麻痹自己,我只好一瓶接一瓶地喝酒,喝到手指发颤,才能觉得好受一点。

  要是日子一直这样过下去,或许也没什么不好。孩子大了,不用我老是操心了;每天在自己的餐馆里待到半夜,晚上回家后直接上床睡觉,我也不用过多面对妻子堆满意见的脸。一切都很平静。

  可是现在,小华出现了,她不仅唤醒了我沉睡已久的神经,也同时打碎了我内心虚假的宁静。

  如果换一个男人会怎样做?他不清楚。他只知道,自己绝不能那样做。

  我再也无法坦然面对小华,这个酷似玲玲的女孩儿开始令我恐慌。我不知自己到底是怎么了,快 50岁的人了,怎么会对一个孩子产生这样的感情?这不乱套了吗?

  我开始有意躲着她,故意拿出长辈的姿态来对待她,与其说是在提醒她,不如说是在警醒我自己。小华很伶俐,当然看得出我的变化,但她依然还是老样子,在我面前走来走去,脆生生地叫我“叔叔”,找各种理由和我说话。这个跟我的孩子一样大的小姑娘,有时看起来很单纯,有时却又显得比我还要有城府,我猜不透她。这让我愈发感到矛盾和害怕,她已经钻进我心里了,再继续下去,将会更加危险。

  我开始撵小华走。我对她说:“你在我这待的时间不短了,一个人在外不容易,你还是回家吧。”

  她低着头不说话,看不出高兴还是不高兴。

  我狠着心往下说:“你总在我店里待着,时间长了算怎么回事?对你不好,对我也不好,你还是走吧。”

  她还是不说话。

  我掏出手机,接着说:“那,你告诉我号码,我给你家里打个电话,让他们来接你回去吧。”

  她开始摇头,说她不愿意走,然后抱着我哭起来,边哭边说:“叔叔,你是个好人,我能遇见你,是我的福气!”

  我搂着她火热的身子,眼睛不争气地潮湿起来,心里感到一阵阵地发苦。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她最终还是走了,在我的坚持和催促下,她还是听从了我的意思。离开时,她很平静,快乐地笑着,对我说:“我现在走了。但说不定哪一天,我又会突然出现在你眼前的。你信吗?”

  那一刻,我的心真的很痛。

  没有了小华的影子和声音,生活又变成一潭死水。我又回到了从前那种没有希望也无所谓失望的日子,可心里头好像有些什么东西永远地失去了,留下一个漆黑的洞,深不见底。

  每当想她的时候,我就借酒浇愁。撵她走真的是情非得已,我无法抑制感情的发生,只好挥刀斩断一切纷纷扰扰。陪我喝酒的朋友却笑我傻,他们说:“小姑娘都投怀送抱了,你还不顺水推舟,还要把人给推开。你还是不是男人?快五十岁的人了,怎么还没活明白呢?”

  我只有苦笑,一杯接一杯地喝酒。我不后悔。就算再重来一回,我也还会这么做的。我绝不会做任何伤害小华的事。

  孤寂的夜晚,我在黑暗里吸着烟,想着玲玲,想着小华,想着自己空虚的前半生。有时,飘忽的烟雾呛了眼睛,会有一些滚烫的液体从眼角流下来,咸咸的。

  【后话】

  离开后的小华给李道明打过电话,告诉他自己一切都好,嘱咐他别总是喝太多酒。李道明也给她打过电话,大多是在喝多了酒以后。他关心她就像关心自己的女儿,为她的未来筹划,为她孤身在外的安全担忧。他总是对她重复同样一句话:“保护好自己,别再让人欺负!”

  他一直在调整心态,想要回到正确的位置上。他要做回小华的“叔叔”,并且只能是这个角色。他差不多已经快要做到了。编辑推荐:离婚后 我成前夫的同居密友做老总 情人4年,他终劈腿 庆 幸给老公留了条回家的路情人如 雾,老公如伞般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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