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失恋后 我成夜店头牌公主……
都说天涯可以随便讲自己的故事,头像也选了自己最模糊的一张,应该不会有人认识我吧,呵呵。
我今年20,是B市一个不错的夜店的公主,就是陪酒的。恩,我很小,上大二,也许你们会问我为什么这么小就做这种工作吧,呵呵,是因为,我受了很严重的伤,让我除了糟蹋自己以外想不出别的方法来复原。写出来,心里也许会好受些吧。但是,我确实没什么文采,只是想把自己这段时间的心情发泄出来,让自己尽快从他的阴影中走出来。好,正文开始。
1
认识于良,是个不可思议的意外。
大一还有一个月就结束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男生,他叫策。至于为什么认识他的原因其实很狗血,就是朋友想追他的一个朋友,朝我要电话,我没有,只好临时在人人上把策连蒙带骗的骗下宿舍楼来,要了那个男生的电话。就这样认识了。
有必要说明,我是一个人品性格都很好的女生,这点绝不是吹的,认识我的人都知道。就是不爱说话,所以大学一年下来,我只有十个朋友,其中七个还是我们宿舍的。
我算是一般的好看的那种女生,但不是特别的漂亮的那种。学校里学校外都有不少男生追我(原因是,太漂亮的没人敢追,太丑的男的又看不上,所以只剩下我这种不上不下的人了,呵呵,追我的男生真是多丑的都有),其中不乏赤裸裸的想睡我的。我虽然不多说,但我都分得很清楚。
策就属于想睡我的那种。但是我还是把他当朋友,我认识的男生太少了,怕我需要帮助的时候连个男生都找不着,算是一点私心吧。
认识策的第四天,他给我打电话让我出来唱歌。我没多想,因为中间也出去吃过饭唱过歌,根本就没打扮就出去了,穿的那叫一个邋遢。
到了之后,发现被骗了——想当年我也是这么骗他出来的——和策一起的还有两个很时髦的女生一个岁数偏大的男人。
策说,来,钟柔,这是于哥。
于是于哥站了起来,我一看,卡,跟我一边高,长相真的不怎么样,一看就是土大款……
我就蒙了,策说你就跟他唱会歌就行,人家看上你了,朝我要了好几天电话,我这也没法。我也去,你放心。
我对追我的男生见怪不怪,一般都是电话表白,直接拒绝,当面表白的回头电话拒绝。但是像这样校外的人能把我找出来的,于哥是头一个。
我内心十分不想去,但推辞不过,心里觉得有策在,肯定也不会发生什么,也就去了。
上车时,发现还有另外三个男人看着我。
顺便,于哥开的是凯美瑞,再加上脖子上的一条小指粗的金链子,我真的没觉得他会多有钱,充其量是个做生意的土大款,真的。
2
说说现在,就是今天,呵呵。我刚下班。
我现在在一家夜总会做公主,陪客人唱歌喝酒。而且刚入行半个月,回头客就很多。他们都说我和别的夜店女人不一样,气质很独特,不随便,让人轻飘飘的又觉得着迷。
说实话,我对自己的气质是很有信心的,我穿什么衣服都很好看,而且都能穿出我自己的感觉。不随便,是因为我只把身体交给过一个男人,也不打算再交给第二个人。
来到这——暂且叫它蝶舞——工作,每天就是走到包厢里让客人挑选,挑选好后就让客人搂着喝酒就行了。我酒量还行,喝五六瓶啤的几乎没反应,在女的里算不错的了。我平时不喝酒,只有心情不好的时候才喝酒。于这件事对我打击很大,事情发生后我每天都泡在酒吧里喝酒,后来干脆来当公主,又有酒喝又有歌唱,嘈杂的音乐声中伤心就痊愈了一些。
你们觉得我是个坏女孩吗?我觉得我不是。我只是受了伤,只有酒精能解救我了。
3
那天晚上我们去的是最好的KTV。于坐在我旁边,一直说他喜欢我,灌我喝酒。其实我是后来才知道他并不是看上了我以后才找人找的我,而是压根是那俩女的干脆把我介绍给了他,那是他第一次见我。每每想到这我就觉得很扯,他都快三十了还玩一见钟情,还说得跟真的似的。
后来,喝多了,把我带回一个日租房。郑重说明,本人是一个对生活品质要求极高的人,日租房我是受不了的,太委屈我。
他说他看我睡着就走。扯淡,我才不信。我挣扎着即将失去意识的身体要求他送我回家,一遍又一遍,他拗不过我,终于把我送回家。
那是夜里三点了。我一个人走在黑夜里,只想到了两个字,狗血。
第一次见我就说喜欢我,还一个劲的灌我,摆明了是想做什么还不承认。
我讨厌他。
4
店里面的姐妹都上大浓妆,以前我从不化妆,但现在我也可以画着和精致的妆容在男人间游离了。仿佛已失去自我。
每天就是喝酒,对我图谋不轨的管我喝酒,也有怜香惜玉的不让我喝我自己故意喝的。
遇到的男人各式各色都有,有普通的上班族来应酬,也有大老板来享乐,至于官员还没碰上,也许是人家不告诉我。我只为高级顾客服务,所以我的顾客人都还算客气。不像别的姐妹,什么顾客都得接,一句话说不对就要挨打,很可怜。
我就轻松的多,但也挨过骂。有一次一个生意人非要我出台,我当然不肯,我又不是小姐,我一直坚持着他就骂我是装逼的婊子,抬起胳膊就要打我。
这时一个一起的男人抓住他的胳膊,说,别打她,她不是一般的女人,打了她你就完了。
那土货生气的摔门而去,骂骂咧咧的。
我刚想谢谢那个帮我的男人,抬起头,他说,怎么来这,于哥知道了还不砸了这家店。
我看着他,确认不认识他后,说,你怎么知道我和他的关系?不过告诉你,我们分手了,我的一切,与他无关!
是的,与你无关。于,我只敢这么跟自己说。
包厢里人都散去了,灯光五颜六色,迷幻的很不真实。
那个男人说,我叫风,是于哥的朋友,咱们一起吃过饭的。你和他分手了我确实不知道,难道他离开B城和你有关?
是的,有关。我无奈的抄起一瓶酒,麻木的喝了下去。
5
第二天酒醒,头疼得要命,我还是第一次喝多,想想昨天晚上发生的事都觉得惊险,被灌了一大壶红酒差点失身啊。瞬间也觉得自己有些小小的了不起,拒绝了金钱的诱惑嘛,哈哈。
和往常一样上课,和姐妹吃饭,互相取消逗乐,觉得昨天话说那么绝这事肯定黄了。
没想到。
于的本事真大,不知道从哪拿到我的手机号和QQ号(这两样东西是绝密,没几个人知道),开始对我进行洗脑,就说跟他在一起会多么好多么好,怎么不会吃亏不会吃亏,跟着他肯定没有错没有错——出于礼貌,我只是恩哈的应付着,表明我暂时不会恋爱——可是于从看到我第一眼就把我当成他的女人了,根本不理我那套。
开着车来学校都是小事,还每次都堵在教室门口生拽着我跟他走,说你不跟我走我就吻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承认我的个性是有怯懦的成分存在的。我总是不知道如何拒绝别人,拒绝了怕伤人家心,所以很多事都是拖拖拉拉的,特别是对于喜欢我的男生。不过所幸我真的很坚定,我真的没喜欢过谁,也不会因为他们多穷追不舍就缴枪投降——眼光太高,呵呵。
于带我去喝茶,在KTV那晚上的两个个男人都在。于又给我介绍了一回,军哥二哥。军哥是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有两个孩子,考上了北大留学过法国,和女生说话是会脸红的,是个很好的人。二哥嘛,很花心的,就连看我的眼神也是怪怪的。
于搂着我说,这是弟妹。一脸充满褶皱的笑容。
但我能看出来别人眼里的我们。大款和小蜜罢了。
于很会品茶,能看得出来。几个大男人之间的说闹和年轻人也并无差异。于一直搂着我宝贝宝贝的叫,我只是听着,并不说话,这么多人不给他面子也不好。
军哥无意中说漏一句X利有他们家股份(国内居首的饮料食品公司)。我听到这句话时以为是军哥的玩笑,只是尴尬的笑了笑。
看我不说话,于摸我的头发问我是不是没睡好,我点点头。他亲了我一下,宝贝我现在就送你回去。
车里放着林志炫的《散了吧》,于还是在说跟着他没有错之类的话。我其实已有一些了解,他的确不是坏人,也不可能做坏人。我的心稍稍的轻松了些,开始打量这个男人。五官其实很好的,不胖也不瘦。
阳光透过车窗洒下来,于,竟然很好看。
文章是一段回忆一段现在的事情这么写的,大家要看明白哟。
有钱人的生活真的悠闲。他们每天只用去公司逛一个多小时,然后就呼朋唤友的出来吃饭打球唱K。不像咱们老百姓,呵呵,整天为生活劳碌,他们去的地方,真的很奢侈。
加一句,我家也不差,只是不算很有钱,但我爸爸一样给我吃好的穿漂亮的,我很满足。我一点都不羡慕有钱人的生活,这是真的。
于每天都带着我,除了去公司。我其实也知道,要反抗是徒劳的,他根本不吃这套,所以已有些默认,无奈。
但是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他了,不仅仅是因为他对我好,更是我骨子里就喜欢霸道却专一的男人,于的性格算是我的理想型了。
还记得于有一回带我去羽毛球馆找军哥吃饭,他拉着我的手进去,当时去打球的十几个人都认识他,什么年龄各行各业的都有。看着别人见怪不怪的表情我挣脱开他的手,于猛的回头,眼睛盯到我的眼睛里,我以为他要发火,又把手放回了他的掌心。于握紧我因为紧张而微汗的手,把脖子凑到我的嘴前。
我知道他是让我亲他,但是我并没动。于摸摸我的头说,宝贝真好,真不一样。别的女人都是使劲往我身上贴,宝贝给钱都不要。说完又一脸褶皱的笑,真受不了。
话说回来,我认为男人给女人花钱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关系要到一定份上才能这样。刚认识就让男的给我买这买那我是接受不了的,何况我不缺那几个钱。
我越发的发现于是很有钱的,而且不是一般的有钱。但在我心里他还是那个于,不会因为钱而改变什么,我说过我很看轻钱的。
6
在蝶舞上班,少不了男人的追求,当然我知道他们的目的,不过是床。
我每天都被不同的男人抱着,心里却还是想着于。不知道他在上海怎么样了,好想他,呵呵。
一周前吧,我正准备上班,经理一脸凝重的对我说,柔儿,有个大客户点你,给我照顾好了,他要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准反抗,不然整个店都完了。
我停下描眉的笔,是什么人?
经理说,听说话就知道不一般,一进店里就找你,别给店里添麻烦,听见了吗?
我还想问,可是经理已经走了。我想到这个人一定不一般,因为一般点台的都是妈咪来告诉的。
我整理了一下头发,走进包厢。
于。是于。是被家里逼去上海答应永远不再和我联系的于!
我的身体开始发麻,我想象不到他会干什么。
于一看我进来就揪着我的头发,发疯了一样吼,你在这干嘛!你在这干嘛!谁让你来这的?!
我的眼泪不争气的留下来,不是因为他骂我,而是因为我终于又见到了他。
我曾想象过无数回我们的重逢。可能是我走在另外一个有权有势的男人身边在哪遇见他,也可能是他来学校接别的女生我看到了车里的他和她。
也想过在这里。
灯光忽明忽暗,我看到于的眼里也泛着水光,于看着我,拧着眉头说对不起。
我,推开他的拥抱,走出包厢去。
于,忘记你,只有酒精的麻痹才做的到。
我只想让自己堕落下去。没有你。
7
于对我越来越好,甚至说要把我接到他那去住。当然我不同意,我还不想就这么把自己交给他,我不是随便的人,不花他的钱,也不会和他睡觉。
他被家人叫回去的前一天,又带我去了那家KTV,还是那些人,只不过二哥还带了一个男孩和两个女孩。
我发现于真的是很讨厌,就在我面前摸那些女生的胳膊大腿,我真是火大!
我问军哥,他在玩我?
军哥看着我,给了我一个很好的答案,他对象是不少,但同时搞两三个的没有。再说他都快三十了也没精力瞎闹,你俩好能好到家里面去吗?大学三年跟着他总比跟着坏人好。
我又开始浑身麻,这是我极度害怕的体现,长这么大,只有在父母离婚时才麻过一回。
于还和那个小女生调侃着。
对象是不少。不少。不少。
看来我也只是玩物。
我开始和旁边的男生玩掷骰子,输得很惨,就一直灌酒。我平时滴酒不沾,我知道酒后乱性这个事情,但我一不高兴就喝酒,还一定要喝多,这是我的毛病,也是我为什么在夜店玩的原因。
我疯狂灌自己,想着军哥的话,坐的离于远远的。我想我真的爱上他了,不然不会这么难受。
于看出来我不高兴了,抱住我说宝贝不高兴了?
于的脸,我现在真的喜欢他的脸,真诚的双眼让人看到就想微笑。
我从来都是个寡言的人,我不喜欢说话。但我现在心里难受。以前都是他说宝贝你亲亲我,我才会张嘴给他亲。
我轻轻的亲了一下他的嘴唇,于抓住我的脑袋,生怕我的嘴唇离开,伸出他的舌头开始在我的口腔里搅拌。
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军哥跟我说了什么,而我又是怎么想的。
我想跟你在一起,在你愿意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会离开你,在你不再愿意看见我的时候。
因为我爱你。于。
8
姐妹其实也劝我回去,这地方水太深,稍不注意就陷去了,而我又实在不是这种人。
我也只是笑笑。我就是不做公主,也是天天来这喝酒的货。人一旦受了伤,真的很难痊愈。
我和于并不是没有坚持。在他家里把他囚禁的时候,他依然给我发信息说他没事回去了就好。在每天都有人盯着他的时候,他依然和我在一起。
只是我,不忍看心爱的人为我承受这么大压力。我真的不想。爱一个人就该让他幸福的不是吗?
所以我离开。
于,我其实就是个小姐,我不是处女,我骗了你。我早就知道你的家世了。现在你家里给了我一笔钱,我要离开你了。
我平静的说着这些话,于吃惊的张大了嘴巴,然后他哭了。
滚。
我下了他的车。句句是假话。
这一别,应该就是永远了吧。
然后我每天泡在酒吧里,喝酒。
酒吧里的男男女女,你们都是知道的,暧昧和情欲蒸腾着音乐,每个人都细胞膨胀。
不乏与我搭讪的男人,但是我不理。我只是来喝酒的。
当喝酒都不能麻醉我的痛苦的时候,我就做了现在的工作。
男人抱我,亲我,摸我,从某种程度上,我都是在报复于。
我恨他的家庭。我恨他的家庭让我不能爱他。真的恨。
我不能说他家里在内地排多少,不然你们就都猜到了。这样说吧,福布斯前200.
但是我没花过他一分钱。
你们都听过林志炫的《散了吧》吗?其实就是现在我的想法。呵呵,我就是这么一个,怯懦的人。
你试着将分手尽量讲得婉转
我只好配合你尽量笑得自然
我就是不能看心爱的人显得为难
你刚握过的手留着一丝温暖
不知道够不够撑过这个夜晚
我目送你远走
站得太久 倦意淡淡
散了吧 认了吧 算了吧 放了吧
该原谅 该潇洒 别回想 别留下
可惜连我的心都不听话
可怜受伤的爱还想挣扎
痛不怕 心不假 缘好短 人好傻
我开车听音乐漫无目的地转
看街灯都亮了一盏接着一盏
象为我计算内心最深处藏的孤单
总习惯用沉默处理我的伤感
也知道这世界没有太多圆满
但爱到曲终人散难免还是遗憾
是不是有时候爱需要纠缠
会不会有时候爱就不该心软
要够坚持才代表爱得够勇敢
我如果能尽情将感觉呐喊
含泪问少了你今后我怎么办
那现在身边会不会还有你作伴
的确,沉默是我的硬伤
9
那天晚上,于搀着我去了酒店。
迷蒙中有人吻着我的脸,手在我的身上游来游去,舌头像条蛇一样缠住了我的心。
当他发现床单上的血迹时,那表情只有难以置信来形容。亦或欣喜若狂。
我也该结婚了,于说着,明天就要告诉我爸妈,我要把你接回家住,这样我才放心。
其实我知道,他家长知道的话,就什么都完了。
我要送你一份礼物,于笑着,真的很宠溺。
大概是,于第二天要给我买三十万的钻戒,转账时被他家里发现了,被叫回了家,囚禁了五天,让他保证再也不联系我。那五天我过的比死还难受,因为没有任何人能联系的上于,我不知道他怎么样很担心。那几天每天都泡在酒吧喝酒,瘦到了九十斤。
后来他家里得助理出面说于不会再回B城,让我死心。
于是我做了夜店公主。
但是就在昨天,于回来了。说他要我。
呵呵,我发现我真的是被他的甜言蜜语骗了。他也不过就是要个玩伴。
我现在对他很灰心,也明白了我们之间的关系,我不过是没地位的小情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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