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我居然和自己嫂子发生性关系…… – 女娲之汉

女娲之汉|我居然和自己嫂子发生性关系……

  15岁那年,相依为命的母亲因病离开了这个世界。同父异母的哥哥接走了我,带我去了广东惠州他自己的家。哥哥离开家很多年了,过去我只见过嫂子一次面。当我一进家,嫂子就迎上来亲热地说:“弟弟,这里就是你的家,你放心念书吧。”嫂子的话使我消除了顾虑和生疏感,逐渐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嫂子性格活泼开朗,打扮新潮,居家过日子却又很节俭,我真羡慕哥哥找了这样一个好女人。

  2003年7月我参加了高考,考完之后是焦灼而漫长的等待。恰在这时,哥哥所在的集团公司因在日本东京筹建一间分公司,派他出国工作,时间是一年。临行前,哥哥对我说:“你好好听嫂子的话,考得好不好都要正确对待。可不要惹是生非哦。”

  哥哥走了。嫂子看到我为录取的事坐立不安,便放下了自己的事,陪我逛遍了整个惠州城。那些天我们聊得很投机,我的心情也变得开朗起来。

  我考取了本地的一所学校。在学校里,俊朗健壮的我成了女生瞩目的对象。但是,每当有女生对我表示好感时,我便不由自主地将她们与嫂子相比,觉得她们稚嫩而做作,缺乏嫂子那种成熟优雅的魅力。几番比较的结果让我震惊,难道我竟然爱上了嫂子?这想法让我无地自容。

  哥哥出国半年后的一天下午,嫂子下班途中被一辆摩托车撞倒了。我闻讯赶往医院,连续几天请了假照顾嫂子。晚上我支持不住坐在凳子上睡着了,一觉醒来,看见嫂子痴痴地望着我,嘴唇颤动着说:“你哥哥不在家,我是时时刻刻在想念他。在这份思念中,嫂子又是孤独的。弟弟,幸好有你陪伴我。”

  经过这次的事,嫂子跟我说话的语气变得轻柔起来。一天晚上,我和嫂子在客厅里看电视,当我看完准备去睡觉时,发现嫂子靠在沙发上睡着了。我悄悄凝视她,那曲线优美的身体,微微颤动的鼻翼和紧紧抿着的双唇,我再也不能自持……我笨拙的动作把她弄醒了,她神情复杂地看着我,喃喃着:“不要……弟弟。”双手却紧紧抱住了我。我们疯狂地吻着,明知是个罪恶的漩涡,却任凭自己滑下去、滑下去……事后,我感觉很对不起情深义重的哥哥。从嫂子的眼里,我也看到了内疚。

  我们就这样又幸福又痛苦地度过了将近半年时间,直到接到哥哥回国的电话,才如梦初醒。

  哥哥回来了。我不知道嫂子是怎样掩饰的,反正我是难堪极了。我不敢看哥哥的眼睛,在他面前我都低着头,在餐桌上我也是匆匆扒完碗中的饭,就走回房里。细心的哥哥好像发现了我的异样,问我有什么心事。

  曾经活泼好动的我变得又内向又古怪,时时受到道德伦理和良心的责难,曾几度想到自杀。我无法扭转这种恶劣的心境,只能用无尽的忧愁来惩罚自己的罪过。

  终于熬到了大学毕业,哥哥想留我在惠州,而我执意要回老家福建,自作主张地联系了那里的一家外资企业。离开时,嫂子递给了我一张小纸条,上面写了几句话:“看到你忧郁的面孔,我就想流泪。过去都是我的错,忘掉吧,愿嫂子再见到你时,你的身边已有一位能与你终身相伴的女人。”

  走在回乡的路上,看到一对对情侣在阳光下欢快的笑容,我不由得呆住了,我还能拥有一份阳光下的爱情吗?我不知道。

  专家的话:人类对性关系进行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的性道德标准,又称“性禁忌”,它在本质上表现为对某些性关系的禁止和否定。性道德并不具有强制性,但其作用的产生、影响的范围、导致的结果都是极其复杂、极其广泛、极其重要的。男女间性关系的无序将是一种巨大的破坏力,它必须受到一定社会规范的制约。

  性道德标准除了自愿的原则、无伤的原则和爱的原则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则:婚姻缔约原则。婚姻缔约原则是道德规范在法律上的表现,任何婚外的性关系都是社会和法律所不容许的。性与爱虽然只存在于两个人之间,却不可能无视社会诸方面的影响,得不到祝福的恋情,不能在阳光下生长的恋情,无疾而终是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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