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我嫁给了那个强奸我的人!……
采访对象:丁小燕,又名丁香,女,二十五岁,曾做过导购员和酒吧女侍,现与别人合开了一间网吧。一九九九年结婚,二年离婚,现独身,无子女。
我用一个下午的时间看春树的《长达半天的快乐》,这是一个游荡在北京的十五岁孩子的自白,在看着这本书时,我的脑海不断地闪过丁香的影子,游荡在北京,这也是丁香这个未成年的但却性感如熟透果实的女孩子给我的第一个印象。
为了这个婚姻调查,我在网上发了帖子,但是响应的人寥寥无几,有天早晨,打开邮箱时,我看见了丁香的电邮:
“我是丁香,我从前的名字叫丁小燕,但是我已经没有从前了,如果你感兴趣,我可以把自己的事唠叨给你听,我很年轻,但是我已经经过了一次婚姻,我不知自己是否还有勇气再经过第二次婚姻。”
那天下午,我接到了丁香的电话,我们约在秦皇岛的一个小咖啡厅里见面,在那个小包间坐了很久,我听见轻轻的如猫一样的脚步声渐近,我知道丁香来了,一股淡淡的香气浸了进来,丁香从包间的门口探进头来,她穿一身很红很艳俗的包身马甲,洗得已近发白的牛仔裤,露出两条光光的臂膀。丁香看见我,伸出两只手来,咧开嘴,那两个可爱的小虎牙在橘黄色的灯光下发出银色的光芒,但是我无心看她,我的视线全部落在丁香那光洁的臂膀之上,因为在那原本光洁的臂膀上,我看见了一块块血红色的伤痕,从肩膀一直拉到手腕,一道道血红色的疮疤扭曲着蜿蜒下来,像一群恶毒的毒蛇,攀附在丁香的胳膊上,一种邪恶的气息突然从天而降。我被这个场面震撼在那里,目瞪口呆。
在我还叫丁小燕的时候,我第一个爱上的人是我的哥哥,我一直认为自己是有很强烈的恋兄情结的,我哥哥丁小北,是一个玩起来很疯的人。我们生长在一个单亲家庭,爸那时在公安系统,平时三天两头也不回来,妈在我两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没有人管他,他也就野了。
哥那时候经常带一些小女孩回来,都是长得很漂亮的,也很野的。他们在爸不在的时候回来,偷偷地在哥的小房间里喝酒,放点音乐,不是为了欣赏,只是为了掩饰不经意发出的声音。我的房间和哥住的只隔一道墙,有时我会把耳朵贴在墙上听,可是除了他们放的那些曲子,什么动静也听不到。
我后来是把李昆当成我哥哥的。李昆,就是后来被人们称为瞎子昆的那个小混混,我后来把他当成了我哥哥。哥在当年是很风光的,我们学校里三分之二的坏小子都怕他,我哥上学时带着书包,里面装的不是书,而是菜刀,还有木棍。他们十一个人在校园后面的小菜地里结了义,起名为“天狼帮”,横扫附近六个校园,没有敢惹的。
我从小性子就倔,爸管不了我。可是哥能,为什么?因为我佩服哥,哥从来不说废话,不像爸,哥的态度是,你听我的行,你不听我的,我就想法让你听我的。我要让你不可能不听我的。
我从小就喜欢英雄,但不是什么黄继光董存瑞雷锋,我喜欢的是那些有个性的,够酷的英雄,那种很男性的,说一不二的英雄。我的这种爱好可能和小时候的生活经历有关。我六岁那年,爸在石河监狱当狱警,我家就住在监狱后面的平房里,没事的时候,我也偶尔混到那里面去看犯人干活,我现在还记得那些犯人看我时的眼神,有羡慕,也有仇恨,但是我不怕。因为我爸管着他们,他们再坏,也不敢把我怎么样。那犯人里面有个叫老毕的,他是犯人头儿,我当时看他第一眼就被他迷住了,他一米八的个,坐在那儿像座塔,所有的犯人和他说话都低着头,压低了嗓子。他听他们讲半天话,连屁股都不抬一下。我当时看了很多香港电影,这个老毕就是里面的大哥。我确信。
后来老毕成了我哥的师傅,教哥打拳击。
我是一个喜欢冒险和刺激的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我喜欢男人之间的争斗,为了女人、名誉和谁更勇敢而争斗。我哥就是这样的人,上高三的时候,他们已经成了气候。我经常和他们在一起,也就认识了李昆。
李昆那时和我哥他们总在一起玩,他比我哥小两岁,比我大一岁。李昆长得像南方人,斯斯文文的,总戴着一副黑墨镜,他们管李昆叫瞎子昆,可能就是说他这个特性的。李昆能说会道,和我处得不错。我十三岁那年,开始学抽烟,就是跟李昆学的。
高三毕业后,我哥考不上学,就在一个厂子当了工人,那个工作是我爸给找的,我爸在那时已经是我们住的那个管区的派出所所长了,官不大,但权力不小。我哥在单位也是个闲不住的人,不过,那时过去和他一起上学的人渐渐都因为有了新的环境不和他来往了。只有李昆例外,但我知道,李昆来找我哥的原因其实是为了我。
李昆在我十三岁那年就说过他喜欢我。我学抽烟,当时只是为了和他赌一口气。李昆说女孩是抽不了他那种老旱烟的,我为了赌气,就抽了老旱,当时呛得差点死过去。李昆说他喜欢的就是我这种“虎”劲,你别笑我,我们这些公安系统的孩子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李昆平时哪能见到这样的女孩。
我十六岁那年,李昆吻了我,那是我的初吻。那天,我和李昆、我哥一起看电影,演到一半哥就被人叫走了。李昆送我回家,他是在送我回家的路上吻的我。他吻得很突然,事先没有前兆,我当时傻了,就这样让他吻到了,李昆一边吻着我,一边很熟练地把我的衣服褪下了一层,用手摸我的胸脯,也许是他的手法太熟练了,我一把推开了他,说:我是丁小北的妹妹,你想怎么样?
也许是丁小北的名字太响亮了,也许是因为李昆非常忌惮我哥,他就住了手。但是说实话的,我还有些失望。因为李昆毕竟不是我讨厌的人。几天后,李昆请我吃肯德基,吃到一半时,支支吾吾地说,上次的事千万不要让我哥知道。我当时就笑了,心想,这个人怎么这么小心呢。
和其他的同龄女孩相比,我是一个比较早熟和开放的女孩。因为从小我就看见我哥和其他女孩在一起,她们中间有一个做了人流,还是我陪着去的。我并不是很在乎这些事情,但在十七岁那年,我还是个处女,也有过男孩追过我,但是我一直保持着这个尺度,因为在那时候,我开始喜欢上了李昆。
李昆是那种男人,外表看起来很斯文,但是做起事来很狂野,比如喝酒,他是那种越喝脸越白的人,一喝能喝到半夜,他也不怕打架,随身总带着刀子,可是他怕我哥,我哥一瞪眼,他就老实了。我喜欢李昆也不知是为了什么,他在我哥他们的那个圈子里,不过是个马仔的角色,可是我就是喜欢他,喜欢听他说话,喜欢看他那种一见了我哥就小心翼翼的样子,现在想,我对他的喜欢可能和我对我哥的暗恋有关系,我喜欢他是因为他服我哥,而我也是一样。
我十七岁那年过生日,晚上大家都喝醉了。李昆来晚了,他给我买了一个大大的电动玩具狗,会唱歌,会唱双人无极组合的那首“NO,NO”,那是当时最流行的迪曲,我喜欢那个玩具狗,就当着众人的面吻了李昆,李昆很幸福,就提议去海边。我们到了海边,可能是那天喝得太多的缘故吧,我头痛得不行了。于是李昆就自告奋勇,要送我回家,其他人留在那里。
李昆那天骑的是辆摩托车,他骑着车带着我往回赶,车以时速五十公里的速度行进,海风一吹,我的头渐渐清醒,不那么疼了。我把脸埋在李昆瘦瘦的肩上,风将我的长发吹乱了,那种感觉,很幸福的。
那时我哥已经搬了出去,自己有一套房子。李昆把我送回我哥那儿,当时屋里一个人也没有,就我们两人。我虽然酒醒了大半,但是身体还是很软,李昆把我放到床上,很细心地脱掉了我的鞋,又拉过一条被子盖在我身上。然后拉着我的手,拍着我,哄我睡觉。
我用手握着李昆的手,沉沉地睡了。睡了一会儿,突然觉得身上被什么东西压住了,睁开眼睛,竟然发现李昆就在我身上,他正在脱我衣服,李昆看见我醒了,呼吸急促地说他爱我,愿意娶我。我不明就里,但也知道要发生什么,也惊慌了起来,我喊:你下去!我喊人了。可是李昆不听我喊,他一把将我翻转过来,然后开始脱我的衣服,没等我反抗,他就从后面侵犯了我。
我觉得很痛,就开始反抗,但是没有用,李昆压着我,一点劲也使不出来,到后来我就放弃了,我那时想,反正我的第一次始终是要给出去的,就这样给了李昆也没什么。
那天晚上,莫名其妙的,我就把处女之身给了李昆。李昆似乎很有经验,完事的时候他抽身出来,没有射进我身体里,我当时哭了,但其实是不知为什么哭,李昆抱着我,说着一些安慰的话,我闻到他嘴里有一股酒气,想他可能那晚上喝了不少酒。李昆搂着我,正说着什么的时候,突然门开了,我哥进来了,他一看到屋里的情况一下子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他的脸一下子铁青了,什么话也没说,指着李昆说:你出来。李昆低着头,就跟他出去了。
我见哥的表情很难看,就害怕了。我要跟出去,但是我哥一把将我推了回来,还把门反锁上了,我用力拍着门,哭着喊:哥,哥!可是他没有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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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耳朵贴在门上,听见里屋乒乓作响,似乎有什么东西倒了,接着就听见我哥哥低低的嗥叫声,但是听不见李昆的声音。一会儿门又开了,我哥先进来了,脸色还是很难看,然后是李昆,他的脸上都是淤血块,眼睛也肿成一条缝,看来我哥把他打得不轻。
我哥坐在椅子上,指着李昆低低的声音说:你以后想怎么办?
我哥这个人,要是发起来火,从不大吵大喊的,但是他的声音越低,危险系数越大,李昆也知道这个事情,于是他很干脆地说:我娶她。
我哥点了点头,我突然感到一种不可言说的愤怒,这算什么?我大喊一声:流氓,我才不嫁你呢。转身就跑了。
第二天李昆打电话来,我挂了。他来家里找我,我开了门,冷冷地问:我哥逼你来的。他什么话也没说,从身后拿出一大把花,说:原谅我吧。我是来求婚的。
李昆那天和我谈了很多,他说,他那天喝多了,但关键的是,他误会了,他以为我是那种很随便的女孩子,所以他做了那样的事,他说就是没有我哥,他也会娶我的。真的。
你不能怪我傻,要知道,李昆的话在那天还真是打动了我,我才十七岁,没有那么多心机,去了解一个人,我并不讨厌他,甚至还有些暗恋他。所以,就听信了他的话。
接下来的日子,很好说了。李昆从那天起同我确定了关系,但是我没有到法定年龄,我们不能结婚。我和李昆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是很快乐的,你可能不信,我会和一个几乎是强奸我的人产生了爱情,我是一个和别人不太一样的女孩子,这一点我也知道。
后来,有一件事发生了,我和李昆的命运也改变了。
在我十九岁那年,我爸死了。因为一次车祸。家里就剩下我和哥了。爸死的时候,我抱着哥痛哭,可是哥连一滴眼泪都没掉,他只是不停地抽着烟,我不知道哥在想什么,爸在世的时候,对他基本上不是打就是骂,没有过好脸色,哥和爸也为此不知争吵过多少次,可是哥,他难道在这时还把这当事吗?
爸死后,我和李昆就住在一起了,哥什么也没说。他这个人,自从爸死后就如同没了魂,从此以后,再也没人管他了,他反而没有活着的重心了。他不知为什么活着了,每天除了喝酒就是和哥儿们聚在一起,李昆在那时候已经不和我哥哥他们厮混了,他在一个工厂里做挡车工,那个工作是三班性质的,有比较长的空余时间,于是,他就利用歇假和倒班的日子,做点小买卖,主要是倒一些通讯器材,比如手机电池什么的。
我那时刚刚高中毕业,找不着工作,就在一家商场当导购员,就是你常看见的,胸前挂着个绶带,上面写着厂家的名字,然后站在大门口,对每一个来的顾客展开笑脸,用百年不变的语言和表情推销要导购的产品,这个工作很累,一站就是一天,月薪只有三百元,再加百分之二的提成。辛苦极了,但是那段日子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李昆每天晚上都会来接我,我们骑着车子,从我上班的地方往他家的十平米小屋走,沿途买一些青菜和鲜肉,然后一起做饭,有的时候,我下班晚了,李昆骑着车子就在商店外面等我。我们一起穿过这个城市的街街道道,头顶的星星在上面灿烂得像无数的灯,我就抬头看着星星,把脸贴在李昆的后背上,听他说起一天的事,还有他的梦想,觉得有种小女生的幸福。
我哥那时经常不见,有时一个月也见不到他一面,他的单位里也见不到他人了,后来听说被除名了。李昆谈起我哥,总是叹气,他说我哥这样“作”(zuo)迟早会出事的,他说他不想和我哥混的原因就是我哥实在太危险了,他自己要毁灭,也会拉着身边的人一起跳的。
李昆的话不久就应验了,我哥他真的干了一件很危险的事,他和其他一些人,开了一个地下钱庄,非法聚赌,从中抽头,有一天,一伙人赌钱作鬼,我哥和他们干上了,刀光剑影中,不知谁一刀刺进我哥的肚子里,这一刀把肝脏刺坏了。我哥全身是血倒在地上,一见有血,所有斗殴的人都跑了,包括我哥平时一起吃喝不分的几个酒肉朋友,我哥一个人爬着往医院走,到半路上一口气上不来,死了。
我哥死了,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这个打击更大,妈死时,我才两岁,基本上对她没什么印象,爸一直在外面,平时也不大管我们,可是哥从小一直和我相依为命的,我一直把他当成偶像,他就这样死了,我们全家人,就这样都死了。只有我一个人,孤孤单单地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哥死的那天晚上,我一个人来到了屋顶,看着头顶的月光,我开始怨恨自己,我想,哥,爸,妈,他们的死都与我有关系,是我克了他们,是我,一定是我,我一步步地向楼顶的边缘走去,下面是一片漆黑,有个声音在呼唤着我:跳下去,就能和哥、爸、妈他们在一起了,我一步步向前走去,我要去找他们。
正在这时,突然有人从背后搂住了我的腰,一个熟悉的身体紧紧抱住我,是李昆。李昆说:燕子你不要这样,你没有了哥,还有我,我会替你哥照顾你的。我笑笑,说:你不就是想和我睡吗?我哥也死了,你的目的也达到了,没人能逼你了。你还找我干什么?李昆紧紧搂着我,说:我不要你离开我,我是爱你的,真的,我们结婚,马上结婚。我该说些什么,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搂紧了李昆。我的眼泪没有掉下来,像哥一样,我那晚上就一直在抽烟,一根接一根,李昆一直坐在那里陪着我,他拉着我的手,一句话也没说,到后来他终于挨不住了,他睡着了。我看着他消瘦的脸,用手轻轻抚着他的卷卷的头发,这个比我大四岁的男孩,他能照顾我吗?
哥死后一个月,李昆来找我,他说他已经辞去了厂子里的工作,要去北京找那里的朋友,学着做生意。他问我和不和他一起去,我说没名没分的,我去干什么?能做什么?李昆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戒指,说:你把这个拿着,从此就是我的人,不管你怎么样,我都养着你。我哭了,那一天,从哥哥死后,第一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在心头升起。
第二天,我和李昆去民政局登了记,领了结婚证,我家的亲人都没了,李昆的父母也在外地,所有没有仪式,我们就合法地在一起了。领完证,我们几乎没在这个城市停留一天,就马上起程去北京了,在去北京之前,你听到的这个故事,是丁小燕的故事,而到了北京以后,再听到的故事,就是丁香——酒吧女杀手丁香的故事了。
我们开始在北京流浪,成为“北漂”中的一员。在最初的两个月里,我无所事事,找不到工作,和李昆一起住在他朋友的家里,那是一个十平米的地下室,最初李昆和朋友说只是借脚之处,所以那人没和他提钱的事。
我们住的地方离三里屯很近,那是北京比较有名的酒吧街。李昆和他的朋友在那里做一种酒的代理,是那种国外进口的啤酒,生意最初是很好做的,因为酒吧是需要大量的酒的,但是做起来很辛苦,李昆要自己进货,跑货,还要送货,基本上就是一个出卖力气的活。所以他经常是一大早出去,天擦黑才回来。
因为无所事事,我闲来没事就在北京的大街上逛,就像一只慵懒的猫,一生中从来没有过那么休闲的时光,早上起来就躺在床上,看太阳一点点地灿烂,然后发一会儿呆,起来洗漱打扮一下,就上街了。在北京阳光普照的大街上行走,想着李昆正在一箱一箱地用面包车把啤酒拉到这个城市的各个酒吧,我发现自己是很可耻的。我也应该帮一帮他才行。
后来,我和李昆说起了这事。李昆最初不同意,但是他也知道,总这么呆下去也不是办法。他吞吞吐吐了一会儿,说:有个地方倒是有工作,可是不适合你。我问了他半天,他才说,原来是做酒吧女侍者,但是要每天下午二点上班,夜里三点下,酒吧里是很需要这样的人。
我说没问题。李昆却说不行,他说这工作回来得太晚,我们见面的机会就更少了。但是我下定了决心,第二天一大早,就去三里屯找工作,可能因为我比较年轻,人长得也不错,一下子就在其中的一间酒吧里找到了工作。在酒吧里为了很容易地使顾客记住自己,都要取一些很时尚性感的名字,我也有了个新名字,叫丁香。
李昆听说了这事很不高兴,在内心深处他是反对我去的,我俩为此还吵了一架。但是那天晚上我还是去了,他后来也没说什么。因为这时他做的那个酒生意出了问题,他的朋友由于意见分歧撤了股,并且开始跟他提出房租的事了,钱不太够用,他也无力独自承担。
酒吧里的差事是很辛苦的,每天要做足十二个小时,而服务员最关键的职责不是服务,而是卖酒,这里以卖出酒多少作为成绩,并且有分成,为了多赚一点分成,所有的酒吧女侍都攒足了劲,尽量让客人多买酒。我在这个酒吧里发现了李昆他们推销的那种酒,也是攒足了劲,要帮李昆多卖出一些他们代理的酒。
这事说来容易,但做起来太难,来酒吧做客的什么人都有,有有文化的,有外企的白领和IT界的精英,也有没文化的,地痞流氓和无所事事的人,他们有时提出的要求也很过分,有人提出,买酒可以,但是要女侍也陪着喝,很多人为了酒的提成,都这么做了。我最初是很排斥的,但是后来也开始陪客人喝酒,反正只是喝喝酒,有什么。第一次陪客人时不巧碰上一个东北客,太能喝了,一晚上,大家喝了二十瓶科罗娜,当天晚上我吐得人事不醒,怕让李昆知道,在酒吧里睡了一夜。
李昆开始还经常到酒吧接我,但是后来他不来接了,因为我每天下班都要很晚,而他还要早起。我经常住在酒吧里,和几个姐妹睡。早上再回去,收拾一下我们的屋子。酒吧倒休的时候,我会在家里陪李昆,即使他不在,我也一直在家里等他。
在北京最初的日子简直像是苦行僧,每天都是在算计和煎熬中度过,与李昆相比,我后来的日子过得比较顺心,我工作的那个酒吧生意不错,而我后来终于把酒练出来了,并且也适应了昼夜颠倒的生活,我成了酒吧里赚取提成比较高的侍者,老板对我不错。我在那时也看了不少书,知道那个曾写过《上海宝贝》的卫慧也在这里干过类似的活,我就更有信心了,我想我的工作不是低级的,都是凭本事吃饭,也不比别人差。
医生后来找过我,他问我:伤痕很大,需不需要植皮遮盖一下,我告诉他,不用了,我要留着这些伤口,好提醒自己生命中曾经出现过什么。
我和李昆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办的离婚手续,李昆后来和我道了歉,他说他那天喝醉了,生意做得又不顺,才会发生这样的事,其实他早就怀疑我和韦姜的事,但是那天是实在忍不住了,就发作了。李昆表示了深深的歉意,并说他不计较我的从前,还要和我在一起。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看着窗外的天空,想起很多年前他也曾和我说起过这些话,那时我相信了他,可是我不知道在以后的岁月里,我还会相信谁。
李昆曾问我,问我是不是还爱着他。我想到现在我也不懂什么是爱情,在我还不知什么是爱情的时候,我草草地选择了一次婚姻,并丢失了一个孩子。我现在在北京游荡,辞去了酒吧的工作,和别人开了一间网吧,我在网上出没,我不相信现实中的人,但在虚拟的世界里活得很从容,也许下一段真正的爱情会在这里出现,谁知道?谁又关心?我想我是没有明天的了。
丁香在说这话的时候,眼神茫然,语调平静,像在说着别人的故事。我一直静静地听,没有打断她,也无法做出更多的评价。一个下午的时间匆匆过去。我和丁香告别,各奔东西。走在马路上,看到很多时尚的青年男女们在身边穿梭,那一刻,突然一阵寒意袭上心头,我是听到了一个淫荡的女人和一个自私的男人的故事,或者只是听到了两个不成熟不老练的孩子的故事,故事发生在别人身上,总是故事,而这一刻,我也在为我曾经付出而未曾珍惜的青春流泪,尽管脸上的表情依旧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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