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在同事家上她老婆 出差和女性同事一起…… – 女娲之汉

女娲之汉|在同事家上她老婆 出差和女性同事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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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事家上她老婆 出差和女性同事一起

“庄倾荷,你又输了,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庄倾荷咬着下嘴唇挣扎。也不知道今天是她倒霉还是同事们合伙整她,一连玩了两把都是她输。上一把她选真心话,结果问话的女同事毫不留情地问她是不是处女。这是什么鬼问题?

现年二十六岁的庄倾荷姑娘在众人期盼的目光中,用比蚊子还低的声音弱弱地说了声“是”,结果全场同事倒吸一口凉气,因为她长得并不像没人要的样子。接着男同事起立为她鼓掌,女同事则投来同情的目光。庄倾荷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犹豫了很长时间,庄倾荷说:“大冒险。”

她指望着出题的男同事怜香惜玉,不要想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叫她去做。结果这丫略一思索,指着坐在吧台边上的一个男士说:“那个穿灰色毛衣的,看到没有,你从后面抱住他,然后跟他说你爱他。”

KAO,庄倾荷好想抽他。

男同事看倾荷满脸不愿意,笑嘻嘻说:“小荷姐不要扫兴哦,真心话大冒险就是要玩得起,上次我朋友让我舔马桶圈我还不是照样舔了。”

这样一比,倾荷顿时觉得她这个大冒险人性化多了。

她蹑手蹑脚地走到那人背后,深吸一口气,伸出双臂抱住他的腰,他的身躯明显一震。为了防止旁边的人看见她的样子,倾荷把脸贴在他的背上,低低地说了一声“我爱你”,然后飞快地跳进酒吧中央的舞池里。

她躲在舞动的人群后面,那人转过头,目光四处搜寻。灯光闪烁,明明灭灭,他的面容模糊看不清。倾荷忽然有种捅了马蜂窝的感觉。

她从人群后面绕回原来的位置,同事纷纷为她鼓掌。

游戏继续,风水轮流转,倾荷终于赢了。先前给她出大冒险题目的男同事栽到她手里,他有恃无恐,选了大冒险。

倾荷说:“同你给我的大冒险题目。”

男同事的脸绿了。倾荷暗爽。

大概因为第一次的偷袭,那人的警惕心提高了不少,男同事的手臂刚伸出去,那人就灵敏地转过身子,扣住他的手臂。见是一个男人,脸色非常难看。

他长得很英俊,生起气来也颇有风范。

倾荷怕打起架来,连忙跑过去跟那人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同事喝醉了,他一喝醉就喜欢乱抱人,请你不要生气。”

那人看见她似乎怔了一下,然后才冷哼了一声甩开男同事的手,问:“先前也是他从后面抱我的?”

男同事欲辩解,倾荷抢先一步说是,然后连拖带拉地把他拖走了。

她本以为这件事到此结束,没想到第二天在娱乐杂志上看到自己的照片。不知道是哪一位狗仔这么有水准,竟然拍下酒吧里倾荷抱那个男人的照片,而且镜头清晰、角度完美,她眼角的泪痣都一清二楚。

她把报道读完才发现那男人竟然是朗廷酒店的总裁沈陌。因为他的前女友是华语乐坛的歌后Kerry,狗仔便老咬着他不放。

那些个狗仔把她的身份查得一清二楚,说她利用工作之便,接近沈陌,勾引沈陌,沈陌把持不住,终于舍弃歌后奔向了她的怀抱。其中更有她如何如何勾引的细节,跟真的看见似的。天知道她昨天才第一次见到沈陌。

所以说这年头做狗仔真不容易,不仅要想象力丰富,而且要脸皮够厚、够无耻。

2

那位沈陌先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隔了数日竟然差花店送了大捧的白玫瑰上公司来。

那帮恨嫁的女同事看见那些荷兰空运过来的白玫瑰,全部尖声叫嚷着围过来,翻出花间插着的签名:“沈陌?沈陌!”

倾荷一下子就懵了,抢过花签翻来覆去地看,可不就是“沈陌”二字!此沈陌难道会是彼沈陌?

正想着,手机响起来,是个陌生号码。

“倾荷吗?我是沈陌。”富有磁性的男性低沉嗓音,让倾荷一下子想起酒吧明暗灯光下的那个拥抱。

“你好。”她脸颊微烫。

“晚上有时间吗?一起吃顿饭。”

她咬着嘴唇不知如何回答。拒绝吧,平白得罪人;答应吧,又显得她虚荣,迫不及待地攀高枝似的。沈陌忒得好耐性,也不催她,一时间手机里只听得见两人绵长的呼吸声。

“今天晚上加班,我请大家吃饭。”社长高昂的声音猛然响彻整个办公室,倾荷松了一口气。社长叫得这么响,想必沈陌也听见了。

“不好意思,沈先生,我晚上要加班。”

“把手机给你们社长。”沈陌吩咐,他天生有王者的气势,倾荷几乎没犹豫就把手机递到了社长跟前。

也不知道他跟社长说了什么,社长那个眉开眼笑啊,脸上的皱纹都能夹死蚊子了。挂了电话,把手机还给倾荷说:“晚上你不用加班了,陪沈总去吃饭。”

“社长!”

“叫你去吃饭又不是叫你去卖身,”社长摆出老板的架势,“你知不知道沈总刚刚答应让我们杂志做访谈了,你要是让这事崩了,哼哼,我……”他把手指掰得咯吧咯吧响。

倾荷最终屈服在社长的淫威之下了。

结果这一顿饭吃得提心吊胆,珍馐也味同嚼蜡。沈陌倒是没什么出格的行为,很早就送她回家了。但是这之后她天天有白玫瑰收,沈陌更是隔三差五地就约她出去吃喝玩乐。有时是一大帮子人,有时就他们两个人。都是正当场合,他也不见得对她有什么企图。

他是在追她吗?她倒觉得自己更像是他的红颜知己。

办公室里的同事开玩笑喊她总裁夫人,她冷着脸辩解说:“我们是君子之交。”

“君子个屁。”同事酸溜溜地呸她。

其实也不算君子之交。历来红颜知己、蓝颜知已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沈陌看她的眼神分明不也简单。那是穿越了岁月和时光,承载了无数深情的目光,叫她心慌。但也仅仅是目光,他没碰过她。连手也没有牵过。

3

沈陌是很容易就会叫人爱上的男人,倾荷管自己的心管得很辛苦。她生怕沈陌是同她开玩笑,她爱上他之后,他便说:“对不起,你误会了,我只把当好朋友。”

在她的生命中,从没有一个人对她这么好过,好到不管对错,无条件地维护她。

有一次,沈陌带她去打高尔夫球。她第一次打,总是学不会,还把球打到一个贵妇人的脸上。她跑故去道歉,贵妇人不过骂了她一句“眼睛瞎了吗”,他的脸色就变了,很恐怖地抓住贵妇人的手腕叫她道歉。

倾荷说:“没关系没关系,是我不对在先。”他才松了手。

这名贵妇人听说是某个集团的董事长夫人,沈陌也不怕得罪她,他见不得任何人对倾荷不敬。这件事后来闹得还挺大,倾荷也出名了。之后她去哪家公司访谈、拍照什么的,人家都忌着沈陌,把她当菩萨似的供着。

不认识沈陌那会儿,出去跑个采访,对着那些人简直就是求爷爷告奶奶,现在形势逆转,她顿觉出了一口恶气。工作顺利,杂志销量也涨了,社长给她升职,以后不用到处跑。升职前最后一个访谈对象是沈陌。

沈陌住在罗浮大厦的单身公寓里,认识这么长时间,倾荷是第一次到他家里来。

她上午八点去摁门铃,摁了很长时间,摁得她想把门铃抠下来沈陌才来开门。他裸着上身,身材颀长,宽肩窄臀,肌肉发达而匀称,小腹上是八块码得整整齐齐的小砖头。好在他睡眼朦胧,没有看到倾荷差点流出来的鼻血。

倾荷盯着他脖子以上的部位,公事公办,端庄地说:“沈总您好,我是来做访谈的,我们约了早上八点钟,如果你还没有准备好,我先去附近喝杯咖啡。”

沈陌却无所谓地把门敞开:“我忘了访谈的事,你先进来吧,想喝咖啡的话自己去厨房煮。”

他进了卧室,倾荷把包放在沙发上,取出照相机,四处观看拍照。客厅的设计简洁大方,家具多是乳白色。书房有一面墙上都是藏书,很壮观。厨房十分整洁,跟杂志上的样板间似的,看得出来不常下厨,但所有的用具都准备齐全,一整套的索林根厨刀,一系列的锅碗瓢盆,不同的碟子和碗,还有大小砧板跟不同种类的专用抹布。

“真可惜。”倾荷摸着流理台叹道,这些用具恐怕到寿终正寝都不会被用上一次。她转身,沈陌却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她身后。她“啊”地轻呼了一声,朝后退,身后是料理台,她的腰紧紧靠着台子的边缘。

沈陌已经换了一身家居服,坦坦荡荡地在她对面站着。不过就算再坦荡,他俩只间都只剩不到一厘米的距离。厨房的温度陡然上升。

倾荷只到他的下巴,她不好意思抬头看他,结结巴巴地问:“沈总,你不觉得这里太挤了吗?”

“是有一点挤。”沈陌说,身子稍微挪了挪。

于是倾荷从那一点缝隙中奋力挤出去,站在客厅中拼命用手扇走脸上的热气。

访谈要到九点钟才正式开始。沈陌非常配合,照片任拍,问题也回答得很详尽。

“喜欢打网球,酣畅淋漓的感觉最痛快。吃东西不挑,穷苦家庭出身,能吃得饱已是万幸,不过最喜欢土豆肉丝盖浇饭。”

“冰山吗?不,我待朋友很和气。只是商场如战场,不凶一点别人会以为好欺负。”

“对,喜欢看书,类型不限定,小说、传记、诗词、游记、杂文都有涉及。阳台的花吗?是我种的,心情不好的时候看一看会好很多。”

“一直是一个人住,父母都已经过世,没有亲人,孑然一身。”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依然是波澜不惊地语调,但倾荷听出了一丝悲凉。她握录音笔的手顿了顿,忘了问下一个问题。

沈陌说:“你是在同情我吗?不,你完全理解错了,我不稀罕亲情。”他的目光变得苍茫,像是想起很久以前的事情,语音低低,“他们,他们全部都不配。”

倾荷没见过这个样子的沈陌,可怜又可怕。她把照相机和录音笔放进包里,说:“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结束吧,我先走了。”

她站起来,沈陌忽然握住她的手腕,很用力的,仿佛他一松手她就会消失似的。

“不要走。”沈陌仰起脸望着她,目光里似是有乞求。

倾荷忽然间没法拒绝,她的心脏跳得慌慌张张。沈陌松开手,但是她觉得手腕那里仍是火烧一般的灼热,经久不散。

这种气氛是没办法继续访谈了,倾荷就陪他坐着。坐了很长时间,沈陌说:“我们出去吃饭吧。”

4

沈陌说餐厅就在附近,所以没有开车。两人安步当车,靠着右边慢慢地走着。

有一个瞎眼的乞丐坐在路边乞讨,倾荷摸了许多零钱放到他的碗里。

沈陌问:“你就不怕他是骗子吗?”

“怕,不过就是没办法视而不见。”

“你一向这么善良好心。”沈陌说,好像他认识她许多年似的。

倾荷笑了笑,没有深究他话中的含义。

正是中午,街道上多了许多赶去吃饭的人。倾荷和沈陌混迹其中,走着走着,忽然间一个女孩子怒气冲冲地冲到他们面前,倾荷还没反应过来,脸上已挨了她重重一巴掌。

眼冒金星,脸颊火辣辣疼。她捂着脸孔看向那个女孩,不过十八九岁,打扮新潮。她很疑惑,她何时得罪过小孩子?周围的人议论纷纷,故意放慢了脚步。

“你怎么样?”沈陌问她,“要不要紧?”

她摇摇头,问那个孩子:“我们见过吗?”

“你这个三八,敢抢Kerry的男朋友,害她那么伤心,我不会放过你的!”她叫嚣着,嫣红的嘴唇吐出恶毒的词语,“小三,狐狸精,贱人……啊,你干什么?”她瞪着沈陌。

沈陌扣住她的手腕,冷冷道:“送你去警察局,蓄意伤人,我们会依法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小女孩怕了,面上嚣张的神色褪去了不少,但仍旧不肯认输,“你瞎了眼,只有Kerry是真心爱你的,这个女人看上的只是你的钱。”

沈陌已经不屑跟她说话,拖着她去附近的警察局。小女孩终于“啊哇”一声哭了起来。

倾荷拦住他,摇摇头说:“算了,她还小,不懂事,我像她那么大的时候也会想为自己的偶像出头。但没有她那么大的勇气敢付诸行动。”

沈陌冷哼了一声甩开小女孩的手,小女孩重心不稳跌坐在地上。沈陌指着她恶狠狠地说:“下次你再敢碰她试试。”

后来倾荷跟沈陌说:“你把人小女孩吓得都有心理阴影了。”

沈陌毫不在意地说:“我只管我在乎的人。”

这件事被无孔不入的记者拍到,登上报刊杂志的头条,说粉丝打人是Kerry授意,加上沈陌动用人脉关系,换下了Kerry的好几支代言,一时间Kerry的名声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而且好些家长认为Kerry的暴力行为和最近的三角关系会对孩子有不好的影响,纷纷提出抗议,要求封杀她。Kerry的粉丝支持率降到历史最低。

“假如这个时候让小荷去采访Kerry,你们说发生什么事?”办公室里,某个神经思维的同事大胆提议。

倾荷“呸”他一口说:“娱乐版块不归我负责,要去你自己去。”呸的有些用力了,脸颊微微疼痛。小女孩那一巴掌着实打得不轻。

她对着镜子左照右照时,沈陌的电话来了。

“脸还疼吗?”

“有点,不过没事了。”

“晚上你请我吃饭吧。”

“好。”她随口一应,说完之后才发现沈陌是说让她请吃饭。不该啊,这个时候不是应该他请她胡吃海喝,抚慰她挨打的脸颊吗?但是她没好意思说出来,毕竟人家请她吃了那么多次饭。

倾荷仿佛看见无数人民币挣扎着从她的钱包里飞出来,总裁的一顿饭会不会把她吃穷?

5

结果沈陌所谓的请吃饭不过是叫她去他家里做土豆肉丝盖浇饭。

她顿时轻松了不少,同时又暗暗兴奋,沈陌家一尘不染的厨房终于要栽倒她的手里了。

围着围裙在厨房切土豆丝时,忽然升出一股幸福的感觉,忍不住哼起歌曲来。哼着哼着,腰间一紧,一个人轻轻抱住了她的腰,胸膛贴在她的后背上。浓重的男子气息将她包围,她整个人都僵住了,动也不敢动。

沈陌就这么抱着她,她也就这么僵着,其间窗外有两只小鸟比翼飞过。过了很长时间,沈陌的手掌覆到她的手背上,跟她一起握着菜刀,轻描淡写地说:“继续切,我等着吃饭呢。”

偶像剧中才会出现的情节在这个小小的厨房中重现了,他圈着她,她站在他的胸前,他抓着她的手,她抓着刀,好像是他在教她做菜,一起无声地切着土豆丝。

倾荷心猿意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一颗土豆切了半个多小时才切好,而且厚薄不一。沈陌到这个时候才松开她,她热得不行,脸上又热又烫。

沈陌若无其事地问:“饭要多久才好?”

她的声音细弱蚊蝇:“十分钟。”

“什么,你大声点?”

“十分钟左右。”声音稍微提高了一点。

不过沈陌依然表示听不清楚。

“十分钟,我说十分钟!尼玛的想早点吃就不要那么暧昧地贴过来!”她很不爽地转过身子吼了一句。

沈陌在笑,眉眼弯弯,嘴角扬得老高。她从没见他笑得这么开心,一时有些怔住,呐呐地不知说什么好。

十分钟后,土豆肉丝盖浇饭总算是做好了,沈陌尝了一口却说味道不对。她尝了一口,觉得没什么不对,土豆肉丝盖浇饭就是这个味道,不可能吃出鲍鱼的味道。

但沈陌坚持味道不正宗,不肯吃。

最后盖浇饭没有吃,两个人去了附近的餐厅点菜。

倾荷堵了一肚子气,沈陌送她回家,门关上,他却又敲门。

“什么事?”倾荷不肯开门,隔着门板问。

“你先开门。”

“你先说。”

“开了门我就说。”

“说了我才开门。”

门外没了声响,倾荷以为他走了,才一打开门,他忽然灵敏地闪进屋内,抓住倾荷的肩膀把她摁到门上。

靠得比任何一次都近,他低头凝视倾荷,温热的气息喷拂在她的脸上,她的脸又变得滚烫。

“你你你……你想做什么?”

他用他的实际行动表明了他想做什么。

微凉的唇贴在她滚烫的唇上,她微微颤抖着,双手紧攥着他的衣领。她完全不能思考,呼吸急促。沈陌吻得缠绵霸道,舌尖撬开她的贝齿,长驱直入,炽热的唇舌来回扫荡。两个人几乎全身上下都紧紧地贴在了一起。

他从没跟她说过他爱她,但是这一刻,倾荷肯定他是爱她的。

他们正式交往了,爱情比想象中来得要快,犹如海浪冲击人生,她躲不开。

6

倾荷没想到Kerry的经纪人会来公司找她。当她自报家门时,全杂志社的同事都寂静了。身边的同事偷偷问她:“是要干架吗?”

Kerry的经纪人姓李,李小姐请她去公司附近的咖啡师喝咖啡。结果到了那里,倾荷发现大名鼎鼎的Kerry也在那里,戴着能遮住半张脸的大墨镜。

二比一,打不过啊!

“庄小姐你好。”Kerry跟她握手,她受宠若惊,明星的小手就是不一样,又软又腻。

“Kerry小姐你好,不知道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李小姐说:“庄小姐,先前Kerry的粉丝打了你,我们跟你道歉,但希望你知道,这件事跟Kerry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知道,Kerry能红那么多年也不是没道理。”

“谢谢你理解。”李小姐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但是这件事对Keery影响很大,我们希望你能跟Kerry拍一张照片,让我们发给媒体。”

“没问题,公关嘛。”倾荷很大方地应下来。

Kerry把墨镜摘下来,倾荷愣住了。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其他,Kerry的眼角也有一滴盈盈欲滴的泪痣。她靠近倾荷,露出端庄友好的笑容,倾荷也想像她一样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怎么也不能笑出来。最后只好咧开嘴,装出笑的样子。

不管怎么样,照片是拍下来了。倾荷心中却如同插了一根鱼刺,浑身不舒服。

Kerry临走时说:“他终于找到你了。”

倾荷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想问时她却已经走远了。

她心神不宁直到沈陌来接她下班。

“我知道新开了一家法国餐厅,东西很好吃,我们去吃吧。”沈陌心情不错,笑着提议道。

倾荷没吭声,沈陌问:“怎么了,不舒服吗?”

沉默了一会儿,倾荷问:“你是不是把我当成谁了?”

沈陌怔了一下,把车子开到边上停下来,看着她说:“不,你就是她。”

倾荷不明白,于是沈陌给她讲了一个故事。

沈陌是由祖父母带大的,他出生时母亲难产死了,父亲在赶来的路上出了车祸也死了。他被当成克星,没有朋友。所有的亲戚都避他唯恐不及。连祖父母都冷眼待他,没有人关心他。他是问题学生,经常打架,没有人管他。

“那天下着雨,我被几个外校的学生打得头破血流倒在巷子里,冰冷的雨水冲刷着我的脸庞,我感到很绝望,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爱我,我还不如死了算了。但是忽然间你出现了,穿着白色的裙子,像一个天使,你把伞放到我手中,又给了我一盒土豆肉丝盖浇饭,你笑着跟我说‘风雨过会就是彩虹,不要对生活绝望’。

“你笑得很美丽,眼角的泪痣盈盈欲滴,当时我就想我一定要好好活着,因为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关心我。我不再打架,认真学习,考入了一个很好的大学。这么多年我一直在找你,虽然有时我会搞错,但最后我还是找到你了。倾荷,你是我生命的全部,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你。”

7

倾荷觉得脸上湿湿的,一摸竟然有眼泪。

“别哭。”沈陌伸手想替她擦去眼泪,但是她避开了。

“我不是她,我没有在雨天鼓励过失足的少年。”

“不,你是她,你只是忘记了而已,你经常做好事,你从没放在心上,但是这不能改变你是她的事实。”沈陌有些慌张,仿佛只要倾荷承认了她是,她便真的是了。

倾荷抹去眼泪,留给沈陌一个笑容,“沈先生,你弄错了,我比你小六岁,你念高中时我才十二三岁,我父母不会让我在雨天跑出去,而且我那么小的年纪也说不出那么有哲理的话。”

她打开车门下车,沈陌没有拉住她。她多希望他跟她说:“虽然我搞错了,但是我是真的爱你。”这也是偶像剧中经常出现的桥段。

可是,沈陌始终没有追上来。走了很远倾荷才敢回头,沈陌的车子已经开走了。或许他从来不会在不是那个女孩的身上浪费时间。这么多年,其实他早已忘记了那个女孩的长相,他只记得她的泪痣。他不一定是真的爱她,但他必须找到她,她是一生努力的原因。更甚,是他的精神支柱。

而她,庄倾荷,只不过是因为有类似那个女孩的泪痣,便得到他这几个月的庇护和宠爱。他很希望她承认是那个女孩吧,就算是骗他,他也一定很开心。但庄倾荷有她自己的自尊,她不会允许自己成为别人的替身。

她蹲在马路边上,哭得泣不成声。

过了一个月,倾荷在某本财经杂志上看到沈陌和他新女朋友的照片,那个女子,眼角分明有一滴盈盈欲滴的泪痣!

她终于明白,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结局就注定了。

那是她的真心话,却只是他的冒险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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