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夜店里遇见的富豪当我是玩物……
那天晚上,我跟朋友去酒吧玩,我注意到一个年轻的女孩,她长得非常漂亮,穿着很出位,又是独自一人,自然引来了许多男人的注目,有趣的是她对每一位上来搭讪的人都视而不见,喝着自己的酒,一脸的平静。我断定她一定有很特别的经历,所以撇下朋友坐在她的旁边。我直奔主题,递上我的名片,告诉她,我很想听她讲讲自己的故事。如果可以的话请她打电话给我。我刚要起身离开,被她一把抓住:“我现在就讲给你吧!”她看着杯中的“绿色尤物”对我说:“为了自己疯狂的舞蹈梦想,我独自在陌生的城市流浪身体,当未曾意料到的事情发生,才猛然惊觉,原来,早已在不知不觉中迷失了自己。幸好,一切都还来得及……”
16岁 爱上物理老师
我叫澎澎,这是我自己起的艺名,我喜欢别人这样叫我。
小时候我长得很不起眼,但十分活跃,是班里的积极分子,喜欢唱歌跳舞,喜欢在舞台上接受无数人赞美的目光。我从没想到要做什么大明星,但舞台是我很小的时候就藏在心底的梦想。
16岁,我开始变得漂亮起来,这让我知道漂亮的女孩总是会有更多的机会,得到更多的垂爱。我开始在学校晚会上充当主持人,开始收到男生们的情书,开始发现,那个新来的姓袁的物理老师好像对我有好感。
我已经留意到了,他在关注我,每次物理课上他总会多提问我几次。但糟糕的是,我对他的课一点也不感兴趣。
英俊的袁老师温情的目光撩动着我不太守纪律的心,很多时候,在他的课堂上我甚至幻想着与他并肩走在月光下的情形。高大魁梧的他,肩膀一定很宽厚,很温暖。我利用种种机会与他亲近,尽管功课很差,我还是装做勤学好问的样子,涨红了脸去问他一些题的解法。站在他身旁,不过两公分的距离,成年男人粗犷的气息一阵阵涌上来,我有些心潮澎湃,我似乎感觉到他也有些小小的不安。
毕竟是涉事未深的少女,隐隐感到前方有个发亮的光体在召唤着自己,可还是小心翼翼,不敢多往前一步。
一个晚自习后,他把我叫到他的单身宿舍。一开始,他只是问问我的学习和家庭情况,渐渐地,他的手从后背慢慢爬上我的脖子,既而,下滑……
我们就这样保持着既猥亵又潮湿温暖的暧昧关系,我像个迷了路的孩子,不知道前面该怎么走。而袁老师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已逐渐淡然,那个高尚的、在黑板上写字的背影冲撞着少女懵懂情怀的物理老师,其实,不过是一个龌龊的男人而已。我开始意识到男人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完美。
不久,袁老师调离了我们学校,据说去了一所更好的中学。临走,他连一个招呼都没有,连一句可以告慰我的话都没有。当我跑到那曾经藏着我和一个成年男人秘密的房子时,空荡荡的屋子只有我听见自己哭泣的声音。
伤痛来得这么措手不及,没有一点点预告,年幼的我丝毫没有抵挡的能力。
我不喜欢读书,我喜欢跳舞。我开始逃学,出入舞厅。闪烁的灯光,黑暗中尽情舞动的人群,小伙子们调皮响亮的口哨无一不令我兴奋。每当在舞厅里被一群人众星捧月般围着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这里最闪亮的星星。
我的梦在更远的地方
我从学校里逃了出来,倔强地开始去追逐自己火热的梦想。
原始部落,是我的第一个场子。那是我们那个小城里最风光的地方。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给自己取了个朗朗上口的名字,澎澎。
每晚8点半,青春靓丽的我穿着亮光闪闪的演出服,合着劲快的节奏,向人展示我骄傲的青春,赢得满堂喝彩。
当同龄女孩们还在校园与家庭中享受着庇护时,我已经大胆地行走在自己为自己铺设的道路上。前方,会不会越来越颠簸,又会有什么未知的幻想,我无从考虑,但至少,我已经开始自己养活自己了。
我开始渴望恋爱,渴望着像电影里一样去做一个英俊男孩的女人,坐在他飞驰的摩托车后座上,用自己的万种柔肠去抚慰浪子的侠肝义胆。
去原始部落的男孩都很英俊,也很酷。他们穿着最流行的军装裤,梳着谢霆峰那样的发型,潇洒地吐出一个个烟圈。有时候我在上面跳舞,他们就故意朝这边吹口哨,一声响过一声。在那群男孩子中我发现了沈勇,个子不高,却长得酷似郑伊健。他在距离小舞台最近的地方斜着眼睛,懒洋洋地看着我,我一边合着节奏跳舞,一边朝他挤眼睛。
等我穿好衣服从原始部落出来,准备回家时,马路对面有人拿着头盔朝我招手:要我送你回家吗?沈勇的声音听起来似乎那么漫不经心,穿透在夜里,却又不可抵挡。
就那样,我上了他的摩托车,做了一个小混混的女朋友。
沈勇不善言辞,他的一举一动却让我快慰。每天准时接送我上下班,就算他不在,也要找个伙计在场子里照看着我,如果有人有轻薄的举动,沈勇的拳头就是最好的警告。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就算一起去路边地摊吃一碗凉粉都那么开心。
后来有人对我说,澎澎,你应该到更大的舞台上去。说这话的不是别人,是原始部落的老板李胜,他如同一个历经沧看透红尘的智者般轻描淡写地说着。我沉默了十分钟以后,就爽快地答应了。
临走前的夜晚,沈勇的嘴唇狠狠地在我脖子上留下一个印记:你要记住,你曾经是我的女人。
城市很美,我的心很凉
风情万种的省城太原,才是我该呆的地方。
李胜带着我们一帮从外地来的年轻女孩,四处赶场,他忙着给我们联系场子,和夜总会的老板们谈价格。这个城市的夜晚涌动着这么多的躁动和不安,台下的那些一掷千金的男人们真让人不可思议。更绝美的舞台灯光亮了起来,更迷人的笑容洋溢在女孩们的脸上,夹杂在一群活跃在夜晚舞台的女孩之间,我兴奋而快乐着,感觉距离自己的梦想如此亲近。
白天睡觉、排练,晚上上台,这几乎成了我一成不变的生活。我有了更多的钱出入大商场买自己喜欢的衣服,偶尔我们也会打扮的花枝招展去泡吧。
起初,找我们的场子还很多,渐渐地,越来越少。李胜说,这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了,得变新花样。他根据我们各自的特点编排舞蹈内容,开始把我们推向不同的场子。在和另一个女孩搭队做组合的时候我知道了李胜鲜为人知的秘密。一直对自己的收入很满意,和自己在原始部落的时候比起来好多了,但我拿到的其实只是自己本该得到的其中的一少部分。而且,现在李胜已经在变相地把许多女孩子推向另一个职业。
美貌、气质、灵性,我相信自己就算单干也能做得很好。走的时候,李胜一再挽留:你是这里面最好的,跟着我你会有更好前途的。可我已经决定了,前面的路我自己一个人走。
在熟人的推荐下,我很快在一个场子做领舞。这是个年轻人都喜欢的地方,气氛也很high。在这里做酒水推广的男孩都很英俊,这种英俊和小城里沈勇那样的男孩是不一样的,他们懂得穿什么牌子的T恤,喷什么样的香水,我和他们交往不多,但也经常一起聊聊天。有时候,他们会开我玩笑:澎澎,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吧。我笑笑:好啊,哪个啊?我,人群中有人应话。周瑞,那个白白净净,喜欢喷香水的男孩。什么时候开始和这个做酒推的男孩子一起牵着手逛街已经不记得了,但我喜欢他牵着我时那种温暖的感觉。
周瑞能喝很多的酒,喝得越多,卖得也越多。有时候客人们喜欢和酒推拼酒喝,他常常把客人喝的吐了再拼。圣诞节,他买了一只戒指送我。看着套在自己手指上的戒指,我觉得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感在心中缓缓划过。
情人节的夜晚,一片狂欢。我嘴里衔一支火红的玫瑰在台上绕着钢管扭动着身体,周瑞和许多男孩一起在下面为我鼓掌。更衣柜的手袋里装着一个精美的小盒子,一支ZIPPO打火机,是我准备送给他的情人节礼物。
散场的时候,我没有找到周瑞,有人告诉我他喝了很多,吐得很厉害。后来,一个开着宝马车的年轻女孩把他接走了。
第二天,我再没去那个场子,这么美丽的城市夜晚,我的心却突兀冰凉。
渴望一份真爱的爱情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慢摇吧开始在这个城市像瘟疫一样地风行。辗转了好几个场子,我在老军营一家慢摇吧固定下来,成为这里的专职领舞。穿行在暧昧的空间里,从一个男的怀抱游向另一个,在他们的新鲜感中寻求所需。我最初的梦想只是舞台,我并不想堕落,可不知不觉中我早已和初衷背道而驰。
那天,有喝多了的客人上来拉着我跳舞,我是领舞,不是陪舞,悻悻地推开他。走下台,经过吧台,有人伸手过来捉住我的手,抬头一看,一个温文儒雅的男子。
澎澎,赏脸喝杯酒吧。我并不惊讶这些陌生的男子喊出我的名字,只是朝他淡淡一笑。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他留一张名片给我,我从吧员那里要过笔,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在名片上,退回给他。按照惯例,我知道,他准会打电话给我。
不需要太多的铺垫,三天后我就躺在他的床上,并以此为荣。起初,他对我呵护有加,他甜言蜜语地说我让他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活力,我也得到了自己该得到的。
事业有成的财富中年男子带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女孩一起出去吃饭、唱歌,对于我而言似乎是件很体面的事情,我也常常看到别人羡慕的目光,有时候我不想去慢摇吧的时候就不用去了,他也一再说我跟了他用不着那么辛苦的。
要不是发生在今年4月1日的一件事,我还意识不到自己在别人眼里不过是一个玩偶罢了。那个愚人节的晚上他打电话要我到夜总会的包房,我收拾好后打车过去。包房里坐着他和另外两个男的,他们身边都有夜总会的小姐陪着。见我来了,他很高兴,他拉我进他怀里,仗着酒劲儿对其他两个人说:看,我说过不错的吧,就是这个,功夫厉害得很。那两个人应和着笑了起来,旁边的夜总会小姐也笑着。天哪,我不过是一个被人拿来摆在嘴边的谈资罢了,连夜总会的小姐都可以笑话我。
那一刻我的尊严荡然无存,我狼狈地逃了出去……
霓虹灯闪烁的夜里,我抱紧了自己,周身却还是冰凉。坐在汾河岸边,一幕幕回想自己走过的路,才发现自己曾经的梦想早已淹没在这个迷茫的城市里,我在流浪中迷失了自己。远处,迎泽大桥上一辆辆的车子飞驰而过,三三两两的行人匆匆走过。我想,自己的命运始终还是把握在自己手里,以前的路都走错了,从现在开始改变生活方式,还不算太晚。
从那时到现在,我在健身房当助手,起初觉得很辛苦,但我一直在坚持。我渴望着真正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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