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没领证媳妇为房产署名大闹…… – 女娲之汉

女娲之汉|没领证媳妇为房产署名大闹……

  文 广土 图 孙燕君 小楷 男 33岁 工程师

  听人说,找一个人恋爱很难,找一个人结婚很容易。但对我来说,找一个人恋爱固然很难,找一个人结婚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我已经33岁,也摆过喜酒了,但没有领结婚证,因为她不是我父母要的那种人,我感觉我的生活有点乱。

  我是爸妈的乖宝

  我从小就是个乖孩子,习惯了父母给我安排一切,安排我的“爱好”,安排我报考什么学校,安排我进哪个单位工作,甚至,安排我喜欢哪个女孩。

  那个女孩子,我父母他们都十分中意,所以,我就把她叫作小美吧。小美父母和我父母是多年的老朋友,两家往来还算密切,而关于小美,我对她的所有印象也仅仅是童年的几面之缘。因为初中之后,她就被送到澳大利亚去读书了,而我在上海读书、工作。

  我大学时谈过一个女朋友,但因为我的父母嫌她不是本地人,也就放弃了。工作之后断断续续也谈过3个,其中一个女孩也是因为相同的原因被直接否定,另外两个都带回过家里,但要么是因为“气质不够端庄,不适合做媳妇”,要么是因为“她父母都没什么体面的工作,做亲家嘛,总要门当户对的”而不得不说分手。

  老实说,我也挣扎过努力过,但父母脸色一沉,或者话一重,我就泄气了。这可能就是我从小被养成的性格和习惯吧。后来我就心灰意冷了,还是别找女朋友了,反正找了谁,我的父母都不会满意的。直到27岁那年,我父母满意的那个人终于出现了,因为小美从澳大利亚回来了。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我父母从小美家吃饭回来后,眉飞色舞,拉着我问:“还记得小美吗? ”我想了一下,说记得的。他们又说了,“她从澳大利亚回来了,出落得非常漂亮,气质端庄贤淑,待人接物很得体,而且回国之后进了一家银行工作,前景一片光明……”等等。我还没回过神来,他们又说了,“小美现在没有男朋友,赶快去追她,我们家的媳妇就她最合适了,别人都不要。 ”

  我一方面是拗不过他们,一方面确实也好奇,小美当真有他们说的那么好?反正就当去见见小时候的朋友,所以我就去找小美了。

  虽然我父母多少有点夸张了,但小美确实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女孩,至少没什么我父母能挑出来的大毛病。据说她父母也挺喜欢我的,可以说双方家长撮合我们的意愿都挺强烈的,所以我就去追小美了。

  出乎两家人意料的是,小美很干脆地就拒绝了我,而且拒绝的原因很简单——我不是她想要的那个人,她已经有喜欢的男孩子了,只不过她父母不同意罢了。

  我又努力了一把,小美还是很坚决地说不可能,我就打退堂鼓了。但我爸妈不同意,做了许多工作,让我再去努力,也让小美的妈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小美还是没有任何松动,所以最后也就算了。老实说,我还挺欣赏小美的那股坚持劲儿。

  在之后的一、二年里,每次提到这件事情,我父母都很懊恼,说我没有努力没有本事,追不到小美。其实,随着与小美接触的加深,我也越来越喜欢她,但她不接受,虽然我多少都会难过和遗憾,但也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情,现在又不是双方家长说了就算的年代。

  后来,无论我的父母怎么催我,给我安排相亲,我都没再谈过女朋友,因为总有这样那样的不适合,而且好像有了小美的这个参照,父母在给我介绍女朋友时也不那么坚定了。我说我不喜欢之后,他们也就感叹一番,说要是小美能做我们家的媳妇该有多好。

  我遇到了意中人

  她叫萍萍,是2009年底调到我们单位的一个同事,比我小4岁。其实当初我对她并没什么感觉,平时除了工作之外,我们也没有太多的交集,但也不知道她看上我哪一点,就对我表白了。

  老实说,从小到大,我都不是什么特别出挑的男生,有女孩子跟我表白,是30多年来的头一遭。一开始,我还有点手足无措,但后来也就有点开心了,毕竟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喜欢我。

  开始我没有接受她,毕竟我会习惯性地拿我父母的标准去看她,虽然她的长相和气质都不算差,但跟小美比起来还是有差距的。更重要的是,她的家境不是很好,早些年父母下岗了,在小区附近租下了一个书报亭,由于靠近地铁站,每天的生意都还不错。虽然她家衣食无忧,但在我父母的眼里,那是根本“上不了台面”的。因为家里条件一般,所以萍萍在其他方面都表现出比较贤惠的一面。萍萍没有因为我的拒绝而放弃,还是对我很好,比如总是有事没事地找由头和我聊天、约我吃饭,单位里一起出去吃饭、唱歌也总是挨着我坐,然后让我送她回家,等等。接触得多了,我也心软了,而且我年纪也不小了,老是这样悬着也不是办法,所以我就开始和她约会了。

  约会了大半年,她对我还是那么热情,看得出来她是真喜欢我。每次出门吃饭她都要求AA制,说她不想多花我的钱,她自己也是有工资的。每到节日和我的生日,她也都会预先准备好一份小礼物,给我一个小惊喜,虽然不是什么名牌衣服、鞋包之类的,但是看的出来都是她精心准备过的。记得那一次快到 “七夕”的时候,我给她买了一款她看中很久的包包,想给她一个惊喜。没想到我在网上的购物记录被她看到了,再看到价格要两千多元,萍萍打电话对我说,谢谢我对她的用心,可这包包本来也就是可有可无的,是不是可以退掉吧?其实,她感觉和我在一起过节,就是最开心的事情了。我最后还是没有听她的话,把包送给了她。看着她开心的样子,我心里也跟着非常开心,是那种和小美在一起从来不曾体验到的开心。我想这才是恋爱带来的甜蜜吧。

  虽然我和萍萍在一起的时候,有时也会想到,如果我面前的这个人是小美那该多好。我承认自己还是不能百分百地投入和她共同享受这份恋爱,甚至可能还没像喜欢小美那样喜欢她,但我跟自己说,“年纪也差不多了,该定下来了,该结婚了。 ”

  毕竟到了我这样的年纪,而且找到那么喜欢我的女孩子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所以我就把她带回了家。

  不出意料,我父母不喜欢萍萍,叫我和她分手。原因很简单,没有小美那样的门当户对,而且工作学历背景也都没有小美好。我妈妈听到萍萍喊她“阿姨”,那股失望劲我都能感觉到。

  我没有和父母争,也没有向他们妥协,只是一如既往地和萍萍交往着。去年年底,我对爸爸妈妈提了结婚的事情。爸爸妈妈不同意,但我很坚决,我对妈妈说,“我已经快33岁了,如果再找下去,那肯定是连萍萍都不如了,而且要找到你们喜欢的人才能在一起,说不定这辈子我都没机会结婚了。 ”

  这也是我唯一一次自己把握的事情,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父母对我也死心了的缘故,虽然还是显而易见地不情愿,但他们终于允许我和萍萍在一起了。想着能快点了却这个心愿,去年春节过后,我和萍萍在上海摆喜酒宴了。

  她要在房证上署名

  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虽然摆了喜酒,但我们还没来得及去办结婚证。不过,即便如此,我还是认为我终于结婚了,我平淡的家庭生活就要开始了。没想到,吃过喜酒宴之后,我们的家庭纠纷才刚刚开始。

  摆了喜酒后没一个月,大概是3月份的时候吧,萍萍跟我说,她的父母想要在我们房子的房产证上写上她的名字。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好几年前我父母给我买的,在市中心,当初花了100多万元,估计现在涨了二倍多了。虽然她突然要求加上她的名字,我感觉有点别扭,但想想也好理解,毕竟我们都已经“结婚”了,我的就是她的,她的父母想让她有个保障也正常。但是,房子毕竟是我父母出钱买的,现在《婚姻法》有了新规定,这是属于婚前财产,我想总归没什么问题,加就加了呗。所以,我就去征询了我父母的意见,没想到他们大发雷霆。

  “才嫁进来几天?就开始谋我们家的房子了? ”我妈妈很生气,说了些不好听的话,什么当初看萍萍就知道她没那么单纯、多半是看上了我的家境,她的父母贪得无厌、想要利用女儿从我家挣点好处等等等等。我父母发了这么大的脾气,他们的意思就是还没领证,就想着加名字,虽然法律上已有了新规定,但是心里总是那么不舒心,让我再考虑考虑这个老婆。我也不敢再提什么了,就回去和萍萍说了我父母的态度。萍萍也很为难,因为她父母也说,如果连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都不答应,一点诚意都没有,那还是早点分开算了。我看着萍萍为难的样子,我的心里也不好受。

  所以,前两天我再次和我父母说起房产证的事情,他们还是很坚决地不答应,但是叫我和萍萍现在分手也不行,因为我们喜酒都摆过了,如果那么快就分手,我们家的脸面也不好看。但我妈妈还提出了新的要求:“先这么耗着,别把她的名字写到房产证上,结婚证也过几年再去拿。 ”

  一边是我的爸妈,一边是我没领证的“媳妇”,我到底该怎么办?

  ◎有心快语

  做敢于承担的男人

  男主持人 情为何物

  这个问题说简单也简单,按现行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谁挣的就是谁的。但牵扯到实际中,却有很多微妙的因素导致人们常常做出与法律不同的决定。

  显然,小楷父母的想法都是常态中可以想见的,但是世事岂能都尽如人意。小楷如果真爱这个萍萍,就先把证领了吧,毕竟她是要和你过一辈子的人,这才是能给她最好的保证。如果这样耗着,难道不也是在耗你的青春吗?

  真正敢于承担责任的男人,需要在适当的时候站出来把事情说清楚,虽然有时候自也会蛮尴尬的,但是这一关总是要过,还不如趁早出击,快点把事情平息。现在能遇到这么好的女孩,确实不多。

  多多交流讲清楚

  女主持人 看花如雾

  很显然,小楷的人生被他的父母策划得太细致了,像一台精密机床,被严格控制着,以至于过着如此了无乐趣的生活。而精密机床只能生产合格的零件,绝不能产生有趣的人。

  难怪小美会拒绝你……如果你确定与现在的她携手终身,并且不再想被父母干涉,首先去把结婚证领了。同时和她多多交流,告诉她你的苦衷。你已经在父母过度干涉下失去了成长的机会,但不要紧,人生第二次成长的机会是在深爱的伴侣身边。透过爱,你完全可能重新塑造一些好的价值观。

  告诉她那房子是你父母的馈赠,同时也是你父母的束缚和控制你的筹码之一,你做不了主。请她体谅你,放弃争夺这房子的产权是你和她开始美丽独立人生的必要前提,但你愿意与她分享今后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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