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丈夫熟睡, 妻子沐浴更衣, “不速之客”上门!……
丁女士出门不管是旅游还是工作,酒店将成为我们的第二个家,现在稍微贵一点的酒店服务啊还有室内装修呀都是非常的完善,有位丁女士和丈夫某天入住一家名为“武汉象牙国际青年社”的酒店,因为酒店的卫生间设计是半透明的的,当时丁女士在洗澡,就在这时,有一个不速之客进来了。
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是11点,丁女士正在正在浴室里洗澡,就在这时,她仿佛听到有室外有动静,丈夫还在睡觉,这会是谁进来了呢?!丁女士下意识看了一眼,看到一个人影,不一会,那人就把门关上了,她怀疑是服务员打开的房门,可是距离退房还有一段时间,服务员为什么私自用房卡打开自己的房门,丁女士越想越生气,决定让酒店给自己一个说法!
找到当时进房间的服务员小杨,小杨说,803和805两个房间有客人入住,803住着一对夫妻。2日早上,住803的女士称,自己有事要先离开,但先生还在房内睡觉,希望小杨在退房前叫醒丈夫,办理退房。两个房间挨着,我当时一下弄混淆了。”小杨说他当时去开门前有过敲门,没有回应又敲了一次门后,他以为房间内没人,才用房卡打开了房门。他刚一开门,看到房间内的行李,听到浴室里传来水流声,就赶紧退出了房门。
并且小杨一直强调,当时自己就在门口站了一会,敲门没人应就打开房门三分之一左右,自己根本就没有看到不该看的东西,听到浴室里的流水声就迅速退出房门了。而且他看到的是房间内的情况,根本就没看浴室。事发后,酒店从管理层到员工都向客人进行了道歉,并表示愿意免除当晚的房费作为赔偿,但是丁女士确实对于酒店的这种疏忽不能原谅,并要求酒店赔偿8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丁女士认为,既然我已经入住酒店就应该享有自己隐私权,酒店服务员因为自身疏忽的原因,给客人造成一定精神上损害,这是酒店的错误,理应赔礼道歉也理应赔偿这8000元的精神损失费!酒店也是从基层到管理都一一像丁女士道歉,可对于丁女士这8000元的精神损失费让酒店很是不能够接受。对此,小编认为,酒店固有责任,这种工作上的失职是极为严重的,但对于丁女士的要求也确实有点过分,酒店无法接受,愿走司法程序解决此事,并全力配合警方的调查与协调。对此 人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积极的发表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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