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异国情缘:纽约街头拾到爱…… – 女娲之汉

女娲之汉|异国情缘:纽约街头拾到爱……

  在加拿大高中毕业回国休息了半个多月后,我决定乘大学开学前,先飞一次纽约。想去纽约很久了,在加拿大的一年里,就一直就有计划,但往往在最后被太多事情纤绊而无法成行。正好,父亲有个老友住在皇后区,于是就安排了我在纽约的十天住他们家里。

  和初恋男友的分离,因为初到纽约的忙碌和兴奋被冲淡了。暂住的那家人有个刚1岁的小宝宝和8岁的女儿, 她丈夫亦是我父亲的朋友在曼哈顿的一个电脑科技公司上班。总之,他们虽然很热情,但毕竟都有自己的事要忙,所以我只能每天拿着从中国带来的纽约旅游指南,依仗着市区地图,出去转悠。

  曼哈顿的绚丽旎崎,很容易就勾起了我的思乡情结。在我出生,长大的城市,每到晚上也总是那么的色彩缤纷。我到纽约的那段时间,正好是圣诞节前的几天,整个纽约市区都挂上了彩灯,大街小巷随处可见被布置的圣诞树。特别是第5大道那块,行人走路都几乎是前胸贴后背的。我带了个很大的黑色登山包,里面塞着地图,旅游指南,充足电的数码相机,DV机,一大瓶水,一张交通卡。。。。朋友们都说我是个胆子不小的女孩子,第一次来美国,就一个人每天晃在纽约的大街上。我想这个世界几乎没有一个女人能抵挡第5大道的吸引力吧,即使不花大价钱把一件奢侈品,但只要沉浸在这个氛围中,人都会变得特别的亢奋。

  因为正逢圣诞节,五道上还展示着举世闻名的橱窗秀。蒂芙尼,GUCCI,维多利亚的秘密,香蕉共和国,琳琅满目。我举着相机不停地捕捉着身边的景象,如痴如醉。特别是曼哈顿的夜景,让我久久停足,不愿离去。想来,自视清高的我,还是繁华俗事中的一个平凡女孩吧。

  中央车站是我最最喜欢的一个旅游景点之一。站在拥挤的车站,抬头观望高高的车站顶,身旁来来往往的旅行者,原来这就是人生,我们会在一个站头驻足喘口气,遇见一群陌生人,或许会发生一段故事,只不过再抬头时,看见的还是一个车站,于是提起行李,默默卷入人流。我兴奋地抬着头,东照一张,西照一张。看到高顶上一个好看的装饰吊灯,我正细细研究着,一步一步往后退,想着该以哪个角度,好好照张相。“咚”地一声,我的脑瓜撞上了什么东西。

  “噢”我惨叫一声,忿忿地回头,一个高大的外国男孩手伸到半空,架着一台很专业的单反机。

  “抱歉,抱歉。”他放下手臂,“对不起,我只是想拍个照。”他的笑容腼腆,还挂着两个小酒窝。我一直觉得长酒窝的男上看起来可爱又单纯,呵呵,想来我以貌取人的做法终究是愚蠢的。

  我心里还嘀咕着,不过经人这么一道歉,我也就不好再多说什么了。“没有关系,这里人太多。”礼貌性地,我也朝他微微一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不说话,却也没走开,两个人傻傻地揣着相机,站在那儿。不过后来听到有朋友叫他,他应了一声,再回头看我一眼,“再见,”就这样,他消失在车站拥挤的人群中。

  没有任何的遐想,我继续自己的纽约行。接着几天,纽约的天气都不怎么好。虽然不常下雪,但几乎在我离开的这段,天天下着小雨。五道,中央公园,时代广场,林肯中心,我的电脑里已经存了2G多的照片。留在纽约的最后一天,我要完成旅行计划中的最后一个目的地—自由女神,华而街区。

  自由女神,爱利丝岛,是美国文化的精髓也是起源。虽然下着雨,视线不清楚,但我还是一直拍着DV,某年的元旦,我记录下了这么一个独具意义的时刻。从自由女神回到炮台公园,已经下午2点多了。我才想到,早上急急出门,只随便吃了个小面包,到这会,我的肚子已经唱起了空城计。据说华尔街头上的一家M记是M记在纽约市的总店,二楼还有一台三角钢琴,不时会有帅哥演奏家在那儿表演。店里真的很挤,进店张望了一下,并没有看到所谓的钢琴,那儿的音乐也是嘈嘈杂杂的,并不是听闻中的美国爵士,再看好多游客排着队。我失望了一下,算了吧,还是另找一个快餐店吧。按照地图过了那家M记,没几步就到了世贸中心的遗址。遗址铁丝网外围摆满了花圈,花瓶,甚至贺卡。遗址的对面有一座教堂,听说9-11的时候,那个教堂一时间成了伤病集中营。虽然是元旦,虽然整个纽约沉浸在节日的喜气当中,但那里却好象与世隔绝一样。依然有人围着遗址低声啜泣,也有互不相识的人一起拥抱。我实在不擅写作,那种小雨下哀伤的场景,如同在听萧邦的一首夜曲,酸涩是侵蚀入骨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想去那家教堂坐坐。我从来就不是教徒,但这一刻,我却相信上帝与我同在,抚慰那些逝去的生命。不知道是不是在做新年的弥撒,教堂里人很多,也有主讲的神甫立在圣坛上。进去时,教会的朋友会给你一张歌谱,一份小贺卡,表示上帝带给你的祝福。神甫说完,大家闭上眼睛,安心祷告。我坐在很靠大门的一个位置,淡淡忧伤的气氛,不知不觉,我竟发现自己想哭。

  走出教堂门口,我的心情依然是压抑的。我并不是那种多愁善感的女人,但此刻的环境下,我就是被感染了。甚至,我想起了初恋男友的怀抱,他的笑容,我们一起的时光。仪式结束后,我默默地低着头走,想再去看一眼遗址,就去吃饭。

  “嘿!”一个轻快地声音好象从火星上传来,很突兀地打断了我的沉思。我想应该不会喊我吧,我在这儿又没有朋友。“嗨,嗨,”这下,我可以肯定那个人在叫我。停下脚步,抬头,我迷茫地看着眼前的人。深棕色的卷发,一米八出头的个子,长长的微翘睫毛下掩映着一对灰色的眸子,他的笑容好熟悉,那俩小酒窝,想叫人上前捏一把。什么,酒窝?!

  “你是?”我犹疑不绝,“我们在中央车站撞上过?”

  “哈哈,你终于想起来了。”这么明亮的笑容,好象可以赶走那片细雨一样。我脸上牵强地扯了一抹笑容,心里还在想着初恋的事情。

  “你要去哪儿?”

  “去遗址那儿看一下,然后吃个午饭。”

  “哇,好巧,我也没吃呢。”从在中央车站看见他的第一眼,我就确定,他不是美国人。外貌上就不像,再加上他带口音的英语,我认定他是欧洲来的。“正好,我也要去遗址那边瞻仰。”旅途中,时常会碰到一个与你同行一站的人,我并没拒绝,顺势说,“那一起吧。”

  我在遗址那儿照了一张铁丝网的相,照片中没有任何人物,只有一块绿底白字的告示牌,“出入者需出示身份证明。。。”然后底下放着几束鲜花。回头的时候,发现那个男生在等我,我才想起,现在是两人同行,而我却差点忘了我的旅伴。

  “怎么了?”我发现他正盯着我看,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

  “你要去哪里吃饭,”他又腼腆地一笑,转角处有一家“汉堡王”,我也实在是逛得有些累了。而且这是我最后一个景点,结束后就得回住处赶紧收拾行李了。于是我们两就一起去了那家快餐店。我买了不少东西,预备明天在火车上吃。二楼人不多,我们便挑了个四人座的位置。背包里一大堆东西,可怜我的肩膀被折磨了十天,也真是有点吃不消了。我把包重重地放在桌上。

  “你朋友呢?”两个人都不说话,却又这么坐一起吃东西,有些尴尬,我想得找点东西聊聊。

  “哦,他们啊。昨天去PUB玩太晚了,今天说下雨就索性留宾馆里休息了。” 纽约的夜生活也是出了名的,认识的,不认识的,往PUB呆一晚,就成了一堆。

  “你叫什么名字?”

  “遥林(名在前)。”说了那么多,才想起,我们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

  “你好,我是Samuel。”他尝试了好几次想发清楚我的名字,可从他口中,我只听见,“一,凹”的连音。

  还没等他说完,我就耐不住好奇地说,“你不是美国人吧?”

  “咿?你怎么猜得到的?”他也很好奇,“哦,是因为我的口音吗?”

  “恩,也可以说是吧。”我不否认,“那让我猜猜你是,”我手撑着一边的脸,“法国的?” 我想挑欧洲重要国家猜,概率总会大一点吧。

  他轻轻摇头,

  “德国?”

  他“恩”着又摇了摇头。

  我抿了抿嘴,“意大利的?”

  “呵呵,为什么?”看他笑着的表情,我就知道,这下还不让我猜着了。

  “因为你的头发不是金色的,你的眼睛是灰色的,还有你的肤色,”不知道为什么,说到他的皮肤颜色,我居然该死的脸红了,“因为你不是那种很白的。”我的声音很小,但我知道他一定听到了。

  不知不觉,我惊讶自己对这个才见了第二次面的人,竟然会留意他的长相,还看得那么仔细。他说自己是来美念电脑安全方面的PHD,上年9月过来的,在美国也算个新人。巧合的是,虽然我们的大学不在一个州,但两个学校相距并不远。而且他的大学拥有的医学院,甚至是我考虑过本科以后要申请的。我也告诉他,自己刚到这10天,是来念本科的,最大的愿望是想做个医生。听到我以后要做个医生,他显得很感兴趣,说什么,念医的女孩子都特别的聪明,当然代价也很大。我说,是呀,这条路好长呢,至少也得7,8年的。他很吃惊,说女孩子要坚持念书这么久是很辛苦的。我给他一记很有信心的笑容,“那是我的梦想。”

  很快天色就暗了,他知道这是我在纽约的最后一天了。说很可惜,不能再碰面一起旅行了。不知道为什么,听见他的这句话,我觉得有些好笑,感觉这是一个典型的PLAYBOY钓女孩子的手法。

  “遥,你能留下联系方式吗?”我情愿把他当作独自旅行途中的一个过客,而非他这么一句话,令我想到“玩客”二字。

  “我还没去学校,电话地址都不确定。”一半实话一半假话,学校我的确是还没去过,但因为我申请宿舍的回信已经收到,宿舍地址,电话我当然也就知道了。他没出声,但看得出有点失望。

  “那你用MSN吗?”他好象又想到了个好办法,期待的笑容再次爬上脸旁。

  “很久没用了。”这一次,我完全说谎了。MSN已经是我生活中牢不可缺的联系方式,休息的时候,我总会用MSN和家人,朋友联系。他没说话,但我却觉得自己有点过分。留个邮件地址,就当交个朋友又有什么关系呢。

  就在我心软的当下,他从包里拿出个记事本,“我给你我的MSN吧,如果你什么时候想到用,就加我吧。”看他已经把纸撕下,递给我,我也就只能接手,淡淡地说,

  “好。” 最后礼貌下,我在他本子上留下了我的名字,还有学校的名字。

  坐了27个小时的火车,浑身疲惫的我终于来到了学校所在的小镇。这个镇没有什么产业,说是为了我们大学而形成的大学城更为贴切。因为在纽约旅行耽误了一天,去大学报道的时候,我已经迟到了。于是,我必须要全心投入,正式开始了在“象牙塔”的生活。这个地方比我先前的加拿大高中所在的城市更加“荒芜,”甚至连小小的DOWNTOWN都没有,整个城市只有2家大超市,没有任何的百货商店,仅此而已。而天气却是一样的寒冷,1月份的F城积着厚厚的雪,足以到我一半小腿的地方。我住的是学生公寓式宿舍,2人一间,布局像是单身公寓,一个大房间,上下铺的床,带开放式厨房,衣帽间和一个浴室。

  正式上课的前几天,学校为新生举办了很多欢迎PARTY,晚餐等活动。我不是太喜欢参加PARTY,而且也还没交上什么朋友,一个人去岂不是很傻?考量了半天,决定参加一场晚餐聚会,其中很大的原因是,我当时唯一熟悉点的一个朋友也去这个聚会。曲艺是个南京来的姑娘,样子很文静,因为我们两人的家乡很近,现在她又住我对面的一幢楼,就这样我们成了朋友。以我的审美观评判,曲艺绝对称得上是个美女了。皮肤很白,细眉,不大的眼睛很有“东方神韵”,最叫我羡慕的是,她长得很高,有165以上了。为什么会用“很”字呢?不好意思地说一句,我长得很矮,凑凑和和才160。另外,我皮肤也偏黄,整个脸上出彩一点的也就只剩下一双眼睛了。

  我唯一去参加的是中国同学会专为欢迎新生而举行的晚餐聚会。参加的除了新生外,还有学生会里的一些“领导们”。学校里有一座华人校友捐钱造的“中国学生教堂”。聚会正是在那儿举行。因为不是什么正式的见面会或是舞会,所以我想也不用刻意打扮吧。于是,我还是穿着那条OLD NAVY的牛仔裤,上面一件GAP的休闲服,外面再裹着一件厚羽绒。秉承着我将“随性”进行到底的风格,直到我看见曲艺来找我。

  “天,要化妆的吗?”只见曲艺婀娜的身材套着一条很漂亮的深紫色毛线连衣裙,下面是一双及小腿的黑色皮靴子,手臂上还挂着一件看上去就质地很好的米色大衣。在那个我还不知道烟熏妆为何物的年代,她的眼影就已经是那种深深的颜色了。看到我的反应,她面带羞涩地微微一笑,真的好美。突然想到一句诗,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曲艺就宛如山水画中走出来的江南美人。我宿舍的地上还摊着一堆未来得及整理的衣物,人也是累得不成样子。化装,不好意思,本人太懒,这个习惯尚未养成。不管了,拉着曲艺,我们两个就按着地图,去了教堂。

  新生对任何活动总是激情万丈的,特别是还没正式上课,学校连食堂都没开门。有免费的晚餐吃,大家当然都来凑热闹啦。教堂里熙熙攘攘的挤着很多中国学生,后来才知道,这个欢迎会不单是给大一新生准备的,硕士新生,博士新生也都是邀请的对象。室内空调开得超热,有些没经验的新生,外套里面还穿着几件羊毛衫,这下已经热得满头大汗,狼狈不堪。不出所料,曲艺的确是那种男孩一见,就容易喜欢上的女孩子。和我才坐下没一会儿,就被几个北京来的男生给“拐走”了。当时的本科留学还没今天整得那么火热,按一些学哥的话来说,大一的新生妹妹是最抢手的,不乘早在欢迎会上“定”下,开学后不多久,就会被人“一抢而空”。我一个人坐在那里,默默地叹了口气,美女,行情就是不一样。正无聊地想着,是不是再去添点热汤什么的,我就看见门口进来一个黄发的大个子,和热情地和迎宾的学生们打招呼。之所以我特别留心了一下这个大个子是因为,他是今晚现场为一,为二的外国人。

  这个外国人据我看“相”的那套理论,应该是个美国人。棕黄色的头发,深棕色眉毛,凹陷得很厉害的淡兰色的眼睛,高高的鼻子。关键是,他的肤色是典型的“美国白,”说得普通点,即是白里透红。他一进门就脱掉了防雨外套,上身穿着件绿色的,写有我们学校名字的戴帽衫。还有,他的那个超大的摄影背包也吸引了我的注意。

  “喂,看那个美国帅哥啊!” 不知什么时候,曲艺转了一圈又回到我旁边,手上还多了一盘水果。从认识她开始,她就一个劲地说要减肥,所以晚饭绝对不碰肉类。

  “哪来的什么帅哥,你见色忘义,死东西!” 我的面前倒是有很多肉类,什么烤香肠啊,烤肋排的满满堆着,我从来都不否认自己是个食肉动物。

  “长得很帅吧。”曲艺眼光瞄了瞄他。客观来说,他的外型的确是可以迷倒一批“亚洲”女孩。因为我所认识的华人通常认为蓝眼睛,金头发外加白皮肤就是“美”的象征。而眼前的这个男人,的确是符合了这三大条件。不过,我对这种皮肤过“白”的男人不感冒。我总觉得,一个大男人弄得白白静静的,显得特别“虚弱”。

  “他太白了,”对于我的直言不讳,曲艺当然不敢苟同。正聊着,那个男的转身,朝我们旁边的一个桌子走来。我很好奇,他到底来这儿是干什么的?看他一路和学生会的领导们热乎,看来他和中国学生会颇有渊源。

  “你别这么眨巴着双大黑眼珠子盯着别人,小心吓到帅哥啊。”

  “你死去吧。”我反手就想挠曲艺的痒痒。她这人和我都有那么一个死穴,就是特别怕痒。往往是我刚出声噱她,手还没碰到人呢,她就开始咯咯地笑着求饶,和我是一个傻样。果然,她立刻弹跳性地“噌”地站起来,大笑,“不要,林遥,别。。。”

  被她整出那么大个动静,旁边一桌的,有几个人就回头看我们,而那个“帅哥”就是其中一位。

  我连忙伸手拉曲艺,“你快坐下,快坐下,别人都在看呢。” 她也赶紧地挨着我坐了下来。再看旁边桌一眼,一群学哥学姐正好笑地看着我们,在他们的眼中,我们应该还是两个“黄毛没退”的小丫头吧。然后双方礼貌地说了“嗨”也就没了下文。教堂里有一台白色的三角钢琴,仔细一看是施坦威哎!我一直做梦,如果有一天赚了钱,一定要去买一台施坦威的琴。大家闹哄哄地,随意地在键盘上“凌虐”着这台钢琴。一个高个男生用“一指神功”弹了首小星星,逗得我们在一旁哈哈大笑。说来我学钢琴也十多年了,直到去加拿大才中断。不过我一向是个容易怯场,专业点说缺乏表扬欲望的人。所以老天注定,像我这种人顶多也只能做个自娱自乐的弹琴者,却永远也成不了一个演奏家。

  曲艺在一旁不断鼓动我,“你不是说你也会弹琴嘛,上去试试!”

  “别,不要。”我听到连忙摆摆手,就算周围不是专业的老师,但被这么多人围着,我承认自己没那个出息,不敢弹呗。不过是施坦威,诱惑是很难抵抗的。也不知道我要哪年才买得起,今天大好机会,放弃了,不死心呢。最后,扭扭捏捏下,我抖着双手,坐上了琴凳。幸好回国那段时间,在家里天天会练,现在上手总不算太僵硬。学钢琴的时候,我最恐惧的就是背乐谱,简直比让我背英语单词更痛苦。所以,能让我整首记下的曲子,也就那么1,2首。我很喜欢“剧院魅影”中一段表白时用的曲子“THINK OF ME,”自然我也就背下了。我开始弹,一开始还是很紧张,音也滑错了几个。好在,很快我就进入了状态。到高潮大跨度的乐段时我已经弹得很顺手了,甚至自己脸上也出现了陶醉的表情。因为大家吵吵闹闹的,其实没几个人在认真听。不过一曲结束,我还是很享受这第一次和施坦威的“亲密接触”。

  就当我和曲艺正和另外几个北方来的学生交流之时,学生会负责开学后每周5聚餐的李小姐带着一个人到我们面前,“不好意思,打扰一下。”李小姐是典型的北方姑娘,热情奔放,整天乐哈哈的.还有,她自己能烧得一手好菜,而且总喜欢组织中国学生们在一起聚餐。

  “你好。”那个美国人会说中文哎,我眉毛一扬,发现新大陆一样回头看他。

  “你好。”曲艺拉着我的袖子,她也有些紧张。

  “这是我们同学会的老朋友,Zack。”在李小姐的介绍下,我们握了握手。

  “很高兴见到你,我是遥林。”就这样,我和Zack攀谈起来。他是在读MBA的学生,根据我观察,加上他学习经历,想想该有30了吧。

  “我其实有个中文名字。”他一脸神秘地看着我们,我和曲艺相视而笑,“什么啊?”

  “扎肉!” 啊,什么,这么搞笑的名字,而且还是我家乡特产呢。

  接着说起我的中文名字,我的名儿是爷爷给起的。而且是由苏轼的一首词里过来,特别有意境。Zack说他本科毕业后曾经去我家乡的一所大学学过半年的中文,他说他对中国古老的文明特别感兴趣。这也是为什么,他一直热衷于参加中国学生会组织的活动。在决定回校读MBA前,他在俄亥俄的GM总部做过一段时间。从他的谈吐中,我能感觉到他很有修养。

  “你很喜欢摄影吗?”想到他身边那个大包,我克制不住好奇地问。反正曲艺又和其他人聊天去了,丢下我一个人,我也就和Zack多聊了几句。

  Zack拍拍大包,“是啊,我喜欢远足,也喜欢摄影。”然后他开始讲起了自己在亚洲旅游的经历,原来他还真去过不少地方呢。他不是我常接触的朋友的类型,可能是走过的地方多,有过的经历多,Zack是个健谈,非常热情有活力的人。我很少结交这类朋友,在我的朋友圈子里,“闷骚”类型的人占大数。和他有一句没一句聊着的时候,有很多中国学生和他打招呼。说实话,我不怎么喜欢这样的人。因为太“好”相处,感觉为人会很开放,而且像他这种在外面闯过的人,通常为人也会圆滑一点。后来他说,开学后每周五晚上,在这个教堂有固定的中国学生免费聚餐,之后还会有唱诗班什么的。

  “你钢琴弹得很好。”他喝着饮料。

  “谢谢,”在西方大家总喜欢互相客套着称赞对方,我已经很习惯这种场合了。

  “学了很久?”

  “好久没练习了,我弹得生疏了。”中国人也总喜欢谦虚。

  “是剧院魅影的音乐。”他居然知道,这又叫我吃了一惊。

  “你也知道?”我兴奋地笑着,“是我最喜欢的曲子之一。”

  有了共同话题,大家很愉快地围着音乐聊起来。我谈到了雅尼,讲到了韦伯,还有恩雅,原来我们都喜欢跨界音乐。不太死板,又不太肤浅。他问我有没有兴趣,每周5晚上过来,和大家一起聚聚,顺便还能弹琴。这的确是个很诱惑的提议,但我还不知道课程的安排,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时间定时过来。

  “我和导师明天下午见,我还不知道这学期该上什么课呢。”

  “哦,对。新生要和导师面谈,做学习计划,还有选课,事情会很多。”

  “也不知道我导师是怎么样的人,我还有点担心呢。”他笑了笑,接着我们又聊了一会。那次聚会玩得很开心,除了认识Zack,我还结交了好几个中国朋友,所谓是收获满满。

  “好冷啊,”晚上九点多的室外,少说也有0下十几度,冻得要命。我老是丢三落四的,手套出来前又忘在了宿舍。曲艺正和几个南京的同乡交换着手机。我站门口哆嗦着,心理直叨咕,姐姐,你怎么还不出来,我可是快被活活冻死了。

  “嘿!”黑暗中,一辆车中探出个大脑袋,是Zack。“要一起走吗?”他很客气,不过隐约中,我看到副驾驶位置上还坐着人,他应该还有事吧。

  “不用了,”我走下台阶,“我等朋友呢。”

  “很冷啊,”他看我红着鼻子,两手揣在衣兜里。

  “恩,我朋友就快出来了,我们会一起走。”

  “OK,那我们先走了。” “咻”地一声他的车子就“飘走”了。“WOW,在校园内还开快车。”我啧啧地叹道。

  大学的日子丰富多彩,尤其是身边没有了父母的压力,整个感觉就是放飞出笼的小鸟。第一个学期,导师担心国际学生不能很好地适应,所以并没有为我选太多的课,所以空闲得时间一大把。学哥学姐们的建议是,乘着有时间,好好熟悉熟悉学校,多认识一些朋友,也可以尝试着参加一些学生组织。美国的大学生活就是一个社会的缩影,可以说是不用走出校门,就能体会到社会万千。在生物实验课上,我认识了Grace。Grace是个很特别的美国人,或者说,她是个很不“美式”的美国人。怎么说呢,她学习极其刻苦努力,如果说我是那种规规矩矩干好分内事的人,她就是那种有燃烧不尽的热情花在学习上的人。她不爱PARTY,不爱出去玩,甚至连男生朋友都不爱结交。我们是实验搭档,也同为“宅型”女生,说到很多事情,彼此都会感同身受。和她在一起,我很容易的就会忘记头发,皮肤颜色的差别,甚至不知不觉中,我们都忘记了国籍的差别,真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我室友却是典型的美国女生,喝酒,PARTY,性,她玩在其中乐不思蜀。不过爱玩也有好处,就是人家不常回来,我一个星期也见不了她几次。室友不在的时候,Grace总会来我这串门。我们呢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活动,通常是打个电话叫一个9寸PIZZA,一大盒烤鸡翅以及两大杯可乐。然后就一起挨着,窝在沙发上看影碟。我们都不喜欢缠绵悱恻的文艺片,因为我们都不是那种手执一方丝帕的多情女;相反,我们热中于那些“毫无营养”的喜剧片,两个人拥着笑到断气,倒在那张嘎吱做响的沙发上。朋友不在多,有那么一两个可以铭记一生的,就足够了吧。其实我心中有一个疑问,为什么Grace不交男朋友呢?她并不是因为刚进大学不适应才没交男友,实际上她从没“恋”过。不过每次她说到这个话题总是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再么就打哈哈说,心动的那个人还没出现。我猜,按她这个性格,如果一旦出现了“MR RIGHT”她一定会如恶狼捕食般扑上前去。

  一眨眼情人节到了,没想到我在美国的第一个情人节居然恰好是周五。那天上专业大课的时候,我就见识了美国人的“爱的宣言。”居然有男生手持一朵玫瑰花,课中时冲到教室,大声表白。一头白发的教授,双手包胸,退到一边也没阻止,乐呵呵地笑着。最后在全教室200多个学生的口哨,高叫,大笑声中,我们班的一个女生在讲台上和男生深深拥抱。年轻人的爱是那么的美好,外面依然白雪片片,但我们每个人心中的玫瑰花籽却正在发芽。室友当天又出去PARTY,于是约Grace过来,继续我们的“两人”约会。为了庆祝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我们那天除了“老三套”,还叫了小饼干,苹果派,总之一堆吃的。我和Grace都不觉得是在以吃泻愤,没有男友又怎么样呢?有死党也足已。两个大纸杯高高举起,相碰,“情人节快乐!”我们的脸上灿烂无比。临睡前,我发了条短信给初恋男友,“Charles,情人节快乐!”关机,好梦袭来。

  情人节因为有Grace的陪伴,一点都不让我觉得寂寞。虽然我曾有点期待Charles的回信,不过一个星期过去了,他没有回任何信息给我。就在我以为我们两个快成陌生人的时候,一天晚上,他却突然上MSN找我。离开加拿大后,我们偶尔会在MSN打个招呼,不过再也不是那种情意绵绵的语调,更像是老朋友的问候。

  “遥遥,你好吗?”

  “Charles,我很好。你呢?”

  “我也很好”,然后他会发来一个笑脸。接着我们又会去忙其他事,不再交谈。

  那天还是这样,

  “遥遥,你好吗?”还是这句开场白,难道我们真的就只能这样了,我想自欺欺人。

  “Charles,我很好。你呢?”

  “我也很好”再是一个笑脸。我看见对话框显示他正在输入文字,很久,很久,却没有任何消息。

  我把手移到键盘上,犹豫了一下,又放下,死死地盯住显示屏,我知道他有话要说。

  “你,情人节过得好吗?”他在这个问题上挣扎着吗?

  没有你在身边,我的情人节里缺少一个主角。我和Charles在一起没有过过一个情人节,怎么,听起来很可笑吧。我们两在一起是由他回加拿大开始,我们两分手是由我离开加拿大结束。短短半年,是我初恋的回忆。

  “我,和朋友在一起庆祝。”用庆祝两字,是不是欲盖弥彰了一些,两个单身20岁的女人在一起,口中塞满垃圾食品,像傻子一样看弱智喜剧,也能算是“庆祝”吗?

  “我收到你的短信了。”

  “我知道。”

  “我,过得很快乐。”我没出声。“我,交女朋友了。”

  我的心在看到那句话后,好象被什么东西重重击了一下,不痛但闷得快喘不过气来。

  “哦,”自尊心作祟的小女人,不想让他知道我的难过。

  “也是我们高中的,马来西亚的。。。”轻轻一点,我最小化对话框,“叮”它又再自动跳出。不过我再也没有去打开,只看到橘色的小框子一闪一闪,像是在祭奠着我逝去的初恋。

  第二天,我和Grace在一个很偏僻的学生休息室吃午饭。因为这个休息室不在中心校园,很少会有学生去那儿吃饭,但不知道怎么地,就被Grace发现了这么好一个地方。我们约定,只要中午有时间,就到那见面一起午饭。因为前一晚的事情,我的情绪很低落,一反常态的对Grace的八卦没有兴趣。

  “遥,你怎么了?这么累,晚上出去哪里混?”

  “我是累,”一个晚上反反复复睡不塌实。

  “我,我昨天和Charles聊天,他有新女朋友了。。。。” 我几乎不带感情地把事情说了一遍。没有特别哀伤,没有特别愤怒,也没有特别意外。Grace略知我在加拿大的经历,但我从没和她细说过。就好象我们很有默契,不常会聊到自己的家庭。在听了我的烦恼后,Grace慢慢悠悠地,第一次讲起了她家里的事情。虽然我父母的婚姻不是美满的,但终究是没有离婚。而Grace的父母在她六岁时候就离了婚,接着她妈妈很快又结了婚。她的新爸爸有两个大她将近10岁的女儿,Grace说着的时候虽然不激动,但看得出,她非常讨厌这两个“姐姐。”她父母结婚后,这两个姐姐就一直对她妈妈不好,不仅仅常常吵架,甚至高中没毕业时候就搬出了家。从此,一年也见不到她们几次,Grace说甚至是感恩节,圣诞节,这种最重要的家庭节日,她们都不会回来家来看一眼。最后,Grace眼神露出一抹悲哀,“我想她们都恨我妈妈吧。”她没说出的话是,她们也恨我吧。

  比起高中的生活,我显然更喜欢大学的日子。虽然学习压力要大得多,但学习氛围也好得多。图书馆是我除了宿舍最常呆的场所。喜欢拿一杯星巴客的咖啡,挑个角落但靠窗的位置坐下,只要没课,我一坐就能消磨掉大半天的光景。因为安静,因为心静,学习效率“噌噌噌”地直线飙升。书看累了,扭扭脖子,一抬头,偶尔会看见对桌有学生情侣一起看着书,写着作业,脸上挂着满足的笑容。冬天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得我直想瞌睡,梦中好象又回到了加拿大,也是暖暖的阳光,轻易地温暖了人心。日子充实忙碌地过着,虽然深交的朋友还只是Grace一个,不过“酒肉”朋友渐渐多了起来,生活也就变得不在单调。只是偶尔的梦醒时分,加拿大的一切又会像播电影片段一样,在我眼前栩栩如生。

  当冰雪融化,松鼠又出现在林间小道的时候,我意识到,F城的春天就要来了。一天刚洗完澡,登入学校信箱,我看到一封陌生人的来信。邮件地址的后缀也是EDU,再看@之后的一串英语,我肯定寄信来的也是一所大学。点进一看。

  “遥,你好吗?

  你可能已经忘了我是谁吧,我们曾经在纽约一起吃过汉堡王,我就是那个意大利人Samuel。XXX。Cruz。我想你一定投入到了繁忙的大学生活。很久没联系,你一切都好吗?假期结束后,我回到了学校,每天也过得十分忙碌。。。。。

  你一定很好奇我怎么会知道你的信箱吧,我用你的名字通过你们学校网上通讯录查到的,怎么样,很聪明吧,LOL。希望你能收到这封信,和你再次取得联系。对了,如果你用了MSN,请别忘记加我(他把MSN地址又留了一遍)。

  祝一切都好!

  Sam ”

  真是没想到,原来这个人还记得我。我笑了笑,登入MSN,既然人家都给我来信了,我多少也得回复一下吧。反正MSN,没大所谓的。于是我就加了他,但并没有马上得到许可。这事我也就没放心上,忙起了作业。接着几天,好象是我和室友用网超量,网络管理处变态地强制性停了我们屋48小时的网。害得我两个晚上窝在宿舍中心的电脑房里写作业,苦命呀。

  周末晚上,我和室友激动地在看“美国小姐”的直播总决选,那一界我们州小姐特别出彩,我们两个尤其看好她,正摇旗呐喊着,MSN“叮咚咚”地又叫了起来。我坐回书桌旁,看到跳出了的Sam的对话框,他签名显示的是一串我不认识的意大利语。

  “HI,遥,是你吗?”

  “对,我在。你好吗?”

  “我很好,你呢,很忙吧?”

  “恩,有很多实验报告写,”我给他发了个皱脸的表情。于是我们开始了网上的第一次聊天。我有点心不在焉,因为对着电脑的姿势就是背对电视机,而我心心念念想着看美女这档子事。往往是,他一连发来好几句,我才给他回一句。或许他也感觉到了我的分心,“你是不是在忙呢?”

  “还好,”听到电视里正说着几进几的名单,我“咻”地扭头回去看电视,还和我室友扯了几句。

  再回头,看到他留下几句话,“我打扰到你了吧。我要出去了,再见!”他的状态已是下线。

  日期:2009-05-22 09:18:42

  因为我比较懒,学校的活动并不常参见。之前常说起的周5中国学生聚餐,我也只去过一,两次就作罢了。曲艺在开学第一个月里就交了新男友,是新生聚餐那晚给她留电话号的几个南京同乡 中的一个,有了男朋友后,我们的联系明显变少了,而更多的时候,我喜欢和Grace混在一起。

  晚上从图书馆回来,突然接到曲艺男朋友的电话,我们虽认识,聊过几句,但并不熟悉,无端端地,他怎么会给我挂电话呢?原来周5是曲艺的20足岁生日,他想借固定聚餐的人气好为她庆祝一番,而他知道,我是曲艺最先认识的一个朋友,想想也就叫上了我。

  “好啊,”我很爽快地就答应了。才挂断电话,我猛地想到,该死,本来约好Grace那天晚上去吃泰国咖喱的,这样不是撞上了?不过20岁生日,怎么说也是个大生日,人家邀请,我是一定会去的。只是,我可怜的Grace该怎么办呢?实在不想放她鸽子,我于是就游说她一起去曲艺的生日晚餐。起先,Grace还不愿意,说什么都是我的朋友,她去干什么。可我扮哭脸说,我的好朋友就只有你呀,其他人我真的不熟,你不去,我一个人在那里会很傻的。。。好姐妹毕竟讲意气,于是决定周5晚上我们一起过去。

  因为我不是活动积极分子,一进教堂,几乎没人认识我。我拉着Grace也有些傻眼了,怎么都不见曲艺呢?

  “嘿,小姐们,你们好啊!”一个外国人倒哈哈着像我们走来,我没戴眼镜,看不太清楚。直到,他走近了,才发现,居然是“扎肉!”

  “嗨,是你啊!”扎肉也显得很意外。“好久不见了!”

  “嗨,Zack,你好。”因为终于看到一个还算认识的,我立刻放松了下来,确定了自己没拉Grace走错场子。“这个是我好朋友Grace。”我挽着Grace的胳膊。

  他们两个友好地握了握手,打了招呼。

  我不清楚他知不知道曲艺今天生日晚餐的事情,还很傻地问了一句,“你知道曲艺她今天生日吗?”

  “哦,当然当然。我还带了那个呢,”他指指后方一个桌子上的摄影包。

  “那她和她男朋友那?”我张望了一下,人不少,但却没见他们两个。

  “哦,好象说是要到附近拍些照片。”

  “哦,呵呵,”我干笑两声。

  “很甜蜜的哦,”Zack眨着眼睛,一脸坏笑。我拉着Grace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熟人没几个,基本也就只和她聊着。偶尔会听到别人赞美的几句,“你英语还不错哦,”知道我是新生的人还会说,“才刚来,能说成这样很好啦。。。”我认识很多笔头好,但口语差的上了年纪的留学生,甚至有很多留校好些年的博士后也会抱怨,“这说英语,就是溜不起来。”

  那晚曲艺上了个很浓的妆,虽然我觉得不适合她,但丝毫不响别人对她的赞叹。她整个眼睛都上了银粉,睫毛又浓又翘,眼线也画得很深,总之一双眼睛看起来像那个什么日本娃娃的,有点夸张。她的小男朋友一直紧紧跟在一边,可想而知,身旁有一个美女女友是多么的有脸,同时又是多么的有压力的一件事。中国人的聚会总是以“温馨”为基调,看到这么多人给曲艺过生日,小姑娘正说着感谢词,眼泪就开始“吧嗒吧嗒”往下掉,我看见人男友很温柔地揽着她的腰。我送了张手机充值卡给曲艺,当作生日礼物。大家穷学生在外,都不怎么讲究那些“情调,小资”的东西,送实际的,能对生活有用的最好。

  Zack一晚上一直游走在一群朋友间,忙着帮大家拍照。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有些年轻的女孩子特别喜欢围着他转,还喜欢拉着他一起照相。我心里暗笑,又不是他生日,有必要和他那么亲近吗?玩得欢的时候,Zack还上台给大家弹了首钢琴曲,是那种很通俗的爱情歌,不过却很应景。一曲结束,大家拍手叫好。晚餐直到结束,我也没和他说上几句话。不过就在Grace琢磨要回去的时候,Zack突然叫住我。

  “遥,你们要走了?”

  “恩,也差不多了,挺晚了。”

  他想了想,“上次拍了些照片,还有今天的照片,我怎么能给你?”

  “哦,这样,”我身边正好有纸笔,就留下了学校的信箱。

  “那好,路上小心,再见!”显然,他还没要走的意思,又被人给拖去唠嗑了。

  Grace没车,这么晚了,连公车都没有。我答应她给找搭顺风车的机会,如果没有,就让她窝我那小床,凑合一晚。眼看几个学哥学姐要走的模样,我连忙迎上去问有没有同路的。事与愿违,Grace住的那块居然没有找到任何一个开车的。我苦笑着说,“亲爱的,看来,今晚只能委屈你啦。”她一脸“舍命陪君子”的模样,感情是我拖累了她。正准备散伙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叫,

  “林遥!”

  一个老大哥样子的过来,开口,“扎肉和你朋友一道的。”

  我立刻喜上眉梢,“那么巧!”立刻拽住Grace,“有车载你回去了。”

  不过看样子扎肉同学还没立刻走的意思,我问Grace,你不很急着回家吧,她说行,那就等等,总比委屈在你那儿过夜强吧,立刻就换我一记白眼。

  约莫半小时后,Zack终于收拾起他的摄影器材,想要开路。为了赶紧地送Grace回家,我拉上她,厚着脸皮就上前。他看到我们,脸上还是招牌的笑容,

  “小姐们,不好意思让你们久等了,我这就快好了。”

  我和Grace连忙说,没事,我们不急。实际我和Grace的眼皮都已经耷拉着了,我心里就盘算着,快点送她走,然后我好回宿舍呼呼去。

  “那就这样吧,你们路上小心。”我看到Zack还送另一男一女的走,感觉也挺安全。才转身想走,Zack叫住我,“怎么,你不一起走吗?”

  我困极了,很不好看地一个大哈欠,“我走啊,这就走了。”

  “我说我们一起,我送你回去。”

  “我们不顺路的,”我的宿舍楼在校园的山上最高处,而且是个死角,车子进去了后还得原路返回。

  “已经很晚了,你一个人回去不安全。”

  我穿着外套站室内,又困又热,“没事,我晚上回去一直自己走的。”

  “别说了,一起,反正车子坐得下。” Grace也拉拉我,暗示我一起走。我想想也对,她一个人和他们都不熟,估计也觉得别扭。

  “好吧,”有车坐,总比走着爬山轻松。就这样,我们一行5个上了Zack的车。可怜的我呦,因为个子最小,必然是“众星捧月”搬被挤到了后排中间坐。车子一个掉头,Zack“呼哧”开着,一会就到我宿舍的门口。

  下了车,我向他们挥挥手,特意谢谢Zack送我和Grace回家。再一眨眼,车子又“呼”地飞走了。

  午饭时间,Grace和我聊到了上周末的聚会。

  “你觉得Zack怎么样?”她咬着三明知,貌似不在意地问了我一句。

  “什么怎么样?一般般吧。”我不讨厌快餐食品,不过偶尔兴趣一来,我也喜欢自己做饭盒。我用勺子拌匀红烧鱿鱼的酱油汁。哇,那个香的,怎么偏偏Grace就不喜欢酱油呢?

  “你很敷衍哦。”她一脸坏笑,令我“毛骨悚然”。

  “为了他,”我“嗤之以鼻”地哼了一声,“没必要。”我大口扒着淋着酱油汁的饭,好吃,“他不是我的菜。你知道,我不喜欢金发,皮肤白的男生。”

  “真是个以貌取人的家伙!” Grace嘲笑我。

  “你别这么说我,难道你对男的没外表上的偏爱,我才不信!”

  “说你呢,别往我身上扯啊!”她意犹未尽地回味着白面包夹火腿,“不过我觉得他对你有意思。”

  语不惊人死不休,我口里的米饭瞬间很不优雅地“喷射”出来。

  “EWA,你恶心死了。。。” Grace一脸鄙夷,啧啧地恶心道。

  “对啊,我就是那么粗鲁。所以你该清楚,我们不对盘了吧。”我说得理直气壮。

  “你知道我感觉很准的哦。”她说得不急不慢。而我一口回绝,“你?姐姐,别忘记你是0记录者哦!”和死党说话,是连面子都不用顾及的。

  “喂!”她斜了我个大白眼,“本来还想告诉你那天他问我的话,现在嘛。。。” Grace一副急死人的贼样子,“不说了。”

  “你,你怎么这样?他说我什么了?”好奇杀死猫啊。

  “老兄,你紧张了吧。”她喝了口水,继续,“其实也没说太多,就问问我们两个关系,认识了多久什么的。不过我觉得他对你感兴趣。”

  “TSS,你也没真凭实据的,还装正经呢!”

  “相信我,遥,我有预感,他和你会有什么的。” Grace神秘地一笑,怎么会想到几年以后,她的预言真的成了现实。

  几天之后,我收到了Zack寄过来的照片。我怎么就觉得,他把别人都照得挺漂亮,就我看上去傻里傻气的,在一群靓女里面,我整个成了“小丫头片子,”没脸蛋,没身材的。我气呼呼地嘀咕一句,早知道就不给你EMAIL地址了。

  那头,我和Sam聊天的频率越来越高,内容也各式各样。虽然每次都是他挑出话头,不过我总会在不知不觉中沉迷于他的话题。他和我说意大利丰富多彩的文艺生活,我告诉他一些我家乡的名俗风情。偶尔会发发牢骚,抱怨忙碌的学习,偶尔也会谈谈人在海外的思乡情绪。我对认外国人脸一直不在行,虽然通过聊天,感觉上越来越熟悉,但他的脸却在我脑里渐渐模糊。几次,我想让他EMAIL张照片,让我复习一下他的样子,但又觉得不好意思。要是被他发现,原来在我心中,他是个“无脸人”,那就糗大了。

  就这样,Sam一点点走进了我的生活。下午放学,我会立刻回家,不再选择泡图书馆。每次只要他在MSN,我一上线,他就会说“嗨”。我知道我们之间有一个小时的时差,我也知道一个PHD的学习时间不像我们本科生那么固定。于是,我见他上线时,也习惯地问一句,“你在忙吗?会打扰到你吗?”我觉得自己很幸运,有了一个单纯“精神”上的朋友。和他聊天的时候,我会觉得很自在,没有压力。Sam碰到问题,总也乐意听听我的意见,他说我是一个绝佳的倾听者,但又抱怨他了解我太少。

  我给他发了个戴墨镜的笑脸,“你想知道我什么呀?”成了网上知己后,我们谈话的气氛变得轻松。言语间,我们都喜欢穿插着MSN可爱又简单的小小表情图,生动活泼,好象能代表彼此脸上的神态。

  “想知道你的一切。。。”

  我心想,这个“花花意大利公子”又想来“诱惑”我,好在我耳根子不是那么软。

  我和他打着太级,重新又输入了一串他早已知道的内容。

  “名字:遥林。

  国家:中国。

  年龄:XX,

  就读学校:XX; 专业:XX”

  接着我收到了他“心碎”的表情。小样,想逗我,我才不吃你这一套呢,我自认“修炼成仙”,对帅哥有一定免疫。

  “遥, 你觉得我怎么样?”我不喜欢他用这么严肃的语气和我聊,因为那会让我觉得我们之间太过复杂,对于Sam,我没有非分之想。

  “你今天怎么这么感性的啦。”打哈哈,我是老手了。

  “PLEASE,我想知道你怎么看我的。”

  我想了想,输入,再删除,输入,再删除,一改再改。措辞很重要,我不想让他有任何的误解。

  “你学业上优秀(他告诉过我他的求学经历,从大学开始,他是年年拿全奖的好学生,甚至现在来美国读书也是政府出钱赞助),你工作上也很优秀(他来美国前曾经在意大利很出名的通信科技公司工作),另外。。。”我不知道该不该说,想了想,觉得说了应该也没事,反正他又不会飞到我面前,“你是典型的,很帅气的意大利男孩。”

  “我想听你的感觉,不是别人的,是你的感觉。”

  我心跳开始加快,事情的发展似乎已经超过了我的预想。虽然我没有看见他说话时的表情,但从他的言语间,我知道他的感觉,一定也很复杂。他没有催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下线,是我最好的选择。抱歉,上帝,请让我做一次鸵鸟吧。

  之后一连几天,我心神不宁,也不敢上MSN。日子好象又回到了刚进大学那会,我重新回图书馆温习功课,每天总是呆到很晚再回宿舍。习惯,我每天会查好几次学校的邮箱,学校很多通知,甚至上课作业什么的,都会以邮件形式告知学生。清理着邮箱,我发现3个月前收到的那封信,却象是发生在昨天,“嗨,遥,你还记得我吗。。。”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定力能有那么好,一个星期了,我没上MSN。就在我准备好重新面对Sam的时候,却意外地再次在学校邮箱中收到了他的信。

  “遥,你好吗?

  我不知道自己说的话是不是吓到了你,如果是,我真的很抱歉。请你相信,那并不是我的本意。

  你知道吗,遇见你是我圣诞节收到最好的礼物。你年轻,纯洁又坚强,我欣赏你对人生梦想的坚持。我了解你的矜持,因为你聪慧,敏感,刻意处处回避着我的感情。这段日子的交流,更是让我了解到你的国家,你的家乡。那是一个迷人,而我完全不熟悉的世界。从你的字里行间,我能体会到你种种美好的。。。

  这就是我对你最真实的感觉,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也有这种感觉。如果我是一相情愿的,那么,就请你忘记这封信,让我们重新再做回朋友。我不希望让你难过,因为你对我而言很重要,而我更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请放心,我不会擅自打你寝室电话(他通过学校网络通讯录,知道到了我的详细联系信息。他曾问我可不可以打电话给我,我都委婉地拒绝了),并且尊重你的一切回应。最后,我希望你不要BLOCK我,我不会打扰你,只想看见你上线,知道你一切都好就可以了。

  Sam ”

  收到这么一封信,第一感觉是镇静,第二感觉是感动,第三感觉是混乱。混乱,不是他的本意,却是我最真切的感受。就算是初恋男友,他也不曾写过这样的信给我,往往是几句甜言蜜语,几首“烂俗”的小诗就能把我感动的一塌糊涂。

  当晚,我重新出现在了MSN上。我看到他的头像是亮着的,表示他在线上。但他似乎秉承了信中的承诺,没有主动找我。虽然我MSN上有一百多个朋友,但全部是实际生活中我认识的,我这人有点老土吧,对于网友那档子事,很少接受。一个晚上很安静,我坐在桌前写作业,忙复习。心理却有丝失落,原来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每天上线,只是等着能和Sam聊上几句。行为心理学上说,习惯是人类第2个上帝。习惯可以主宰你的命运,习惯改变了,命运也就改变了。而我,不得不承认,已经深深陷入这个习惯之中。

  “嗨,是我。你在吗?”

  “你生气了吗?”他立刻就回了话。

  “没有,只是太惊讶了。”我很诚实地告诉他,“还有,我从来没有把你的MSN BLOCK掉。只是很久没上线。”

  “哦,是为了避开我吧。”他用的是肯定句,而我的心却被他这波兰不惊的一句话刺痛了。

  “你说过,我为人敏感。我想我的确能了解你对我的感觉。”

  “遥,你呢,和我有一样的感觉吗?”我制造了让他咄咄逼人的机会。

  “我不知道,老实说,我从来没想过,我们之间会有什么。”

  他沉默了,我决定一次把事情和他说清,就算以后连朋友都做不成,因为我最痛恨玩暧昧的游戏。

  “你知道我的性格其实是保守,甚至东方式传统的。而你此刻对我来说,是个好朋友,但只是网络世界上的朋友。我们才见过两次,如果第一次撞上也算的话。虽然我们MSN聊了很多,但Sam,我希望你明白,那种交流不是直观的。我不认为仅仅靠网络,我们就可以轻易确定彼此的心意,因为在冰冷的网络世界里,我看到的是文字,但不是你的样子,感受不到最直接的互动。。。”我一口气,输入了好多话,我鼓励自己一定要说清楚,千万不能拖拉,即使有些话说出口会很伤人。

  “那么,遥,给我个机会,让我和你面对面地相处,我也希望你能更直接地了解我。”

  “我需要考虑一下。”我顿了顿,“Sam,也许当你FACE TO FACE和我在一起时,你会觉得我根本不如你以为的那么美好。”然后我给了他一个鬼脸表情。

  他也回了张鬼脸给我,“不会的,我相信自己的感觉。”

  春季来临,万物复苏,按传统,我们学校会举办一场很盛大的春季狂欢。所有学生组织以及各个学院都会派代表,在学校几处大草坪上搭帐篷,摆展台。代表们会在那里准备一些小点心,宣传画报,或是开展一些小游戏,目的是让整个城市的人能多了解一些我们大学的生活。除了我们自己学校的学生外,最积极参加的就是附近中小学,甚至幼儿园里的孩子们了。因为这个活动是迎接春天的第一个大型活动,很多州外学生的父母也会特地过来,积聚一堂,和自己的孩子们一起欢度这个为期两天(整个周末)的活动。

  Grace为了忙他们生物学院的展台,整整向我抱怨了一个星期。

  “你本来就不喜欢这种凑热闹的活动,怎么就会想到进去参一腿呢!”对于她这次积极主动地投入学校活动,我也很是不能理解。

  “你以为我想啊!”她叹着气,“还不是因为要在实验室打工的事情,我老板说了,实验室新人都得参加这次活动!” 虽说她也是大一新生,但因为是秋季入学,实则比我早进学校半年。念我们这种纯科学的人,能够有机会去实验室工作简直是梦寐以求,大家削尖了脑袋也未必碰得到的。Grace的实力加上运气,居然有实验室答应让她大二开始就上那工作,一周3小时,还两学分呢!

  “你就别叫了啊,实验室工作的机会不也给你赚到了?”

  她得意得嘿嘿一笑,“对了,”看她两眼发光,我心就慌慌,这小妮子又打什么坏主意了。

  “把他也给叫来吧。”

  “谁?!”我装傻,我和Grace的关系到了此时已是掏心掏肺的,Sam和我那点事,除了她,我只有告诉另一个在加拿大的死党-梳子。

  “你别装啊,就是S呀。你不也说人家正等着一个和你这个大活人见面的机会吗,这不正好,学校有活动,你就当请人家过来玩一玩,邻居大学联络联络感情嘛!”我们学校暗地里经常和Sam的学校较劲,说是兄弟大学,我感觉实则视他们为强大的竞争对象。

  “这,”被她这么一忽悠,我也心动了。是呀,平时,没特别的事,我也不可能开口叫他过来见上一面。毕竟我们两个城市之间也有3个小时的车程,让人家白白过来一次就只为了看我,不傻的吗?我又不是动物园里的大国宝,不用这么兴师动众的。

  “行,我回头问问。”于是,心里开始打小算盘,晚上该怎么在“不经意间”邀请他过来。

  Sam很聪明,在我刚开始暗示他我们学校要举行这个活动,他就接口,说他正好有时间,也早听闻我们学校这个活动很出名,所以打算过来一看。和聪明人在一起,有时候一个眼神,简单一句话话就能明了对方心中的意思,你可以说那样的日子很轻松。但有时候,就因为彼此太敏感,又太理性,明明造成了伤害,还不愿意说出口,独独让心中的芥蒂越来越大。   兴奋了一个晚上,周六,我终于可以见到他了。很奇怪吧,之前自己总是觉得对他没有感觉,和他肯定也不会发生什么,然而我又是那么期待他的到来。我安慰自己,没有什么特别的,就当是一个很久不见的老朋友拜访嘛。

  周六一大早,我就象上足了发条的小马达。洗澡,换衣服。拿出自己很喜欢的一件花式领口连衣小裙子,下面还是配深色的牛仔裤。我对穿着没什么大挑剔,但特别喜欢牛仔裤子,衣柜里各种式样,粗算也有十条。化了个淡淡的妆,临出门前我还特意用了很喜欢的一款带“竹香”味道的香水。去学校的路上,我不停看着时间,快10点了。我约的人应该也快到了吧。想到昨晚,Sam还在网上和我争论到底约10点见还是9点见,就觉得好笑。从他所在的Z城开车过来要3个小时,如果我们9点见,那他岂不是6点就要出门,再加上他周5晚上常出去PARTY,我想算了,还是十点吧。谁知道,他居然说这样就白白浪费了一个小时。喂,有没有搞错,我是想让你多睡一个小时,居然还好心没好报!

  快到学校的时候,我接到了他的电话。

  “嗨,我是Sam。”

  我们说好,他一到就给我电话,但距离上次听到他声音已经过了快4个月,现下,对我而言和听到一个陌生人在说话完全没有区别。

  “HELLO,你到了吗?”

  “对,到了。你们学校今天好热闹啊,很多人来。”

  “是呀,不过这也是我第一次参加,呵呵,我也不清楚具体情况呢!”

  路上少有的堵车,特别是当校车驶进学校纪念堂前的一条路,简直寸步难行。我心急地不停左右张望,到了站,几乎是冲着下了车。

  我们约好了在纪念堂侧门的学校酒店门口见。因为我向他推荐在那里订房,住一个晚上.快到门口的时候,我接到Grace电话,她无外乎嘲笑了我几句,说什么今天要“相亲”,紧不紧张啊,还有有没有化装,有没有穿的很“HOT”呀。我骂了一句,色女,咯咯笑着挂了电话。

  在一群美国男人中,一米八出头的个子并不算高。前几天还在网上看了个报道说,美国男的平均身高都有182CM了,真是巨人国呀。为了形象,我特别戴了隐形眼睛,能目测四方,远远地,就能“捕捉”到他。昨晚我斟酌了半天,和他坦白,对不起,我实在不记得你长什么样了,能不能电邮一张近照给我。他立刻给了我一个单词,“SIGH。”外加一张苦瓜脸。真人和照片没多大差,只不过看上去更年轻一点,不像27的样子。

  我看他正捣鼓着手机,刚出口的“嘿”,唐突地打断了他。抬头,迷人的微笑,初春阳光下,Sam帅气的模样很不真实,让我觉得自己好象在做梦。这是我们第三次见面,为什么感觉却会这么强烈。

  “嗨,你好吗?”他张开手臂,我却一愣,没有想过,我们会在见面时就拥抱。他有些尴尬,手臂已经伸出,我却没有给他相应的回应。失望在他脸上一闪而过,不过笑脸瞬间又现。我上前,轻轻给了他一个拥抱。不是很亲密的那种,两人之间隔了空隙,甚至我的头也腾空在他胸前。傻傻地我抬头看他,来了一句,“美国式的(问候)。”

  我们两并肩走在一起,他人高,每一个步子都要比我大,我走路又天生出奇的慢,在国内的时候,有朋友曾笑我比乌龟爬还慢,不过,我就喜欢这么悠闲地晃荡,轻松自然。为了迁就我的速度,Sam像是在刻意迈着小碎步。

  “学校好热闹啊,我都没想到!”

  “哈,你不常出来玩?”

  “我很死板的,太美式的疯狂不适合我。”我笑着微微摇头。

  我们一路慢悠悠地走着,沉浸在和煦的微风中。Sam的头发显然比我第一次在纽约见他时长了很多,棕色的卷发,很帅气地用发胶梳在脑后。Grace当天在会场工作3个小时,9点到12点。我带着Sam第一站就去找她。她正忙着和一群4,5岁的小娃娃们玩游戏,没有注意到我们。我和Sam走进生物学院的帐篷,拿了一些科技小文章,宣传资料什么的。Sam说,看你,进了老本营,这么兴奋。我就顺势和他介绍了一下最近正在学的DNA知识,他好象也很有兴趣。他笑着说,我们在纽约聊天时,你就确定我不是美国的,原来是职业病啊!Grace忙完后,笑着走向我。

  “亲爱的,” 她很夸张地从侧面抱住我肩膀,“呵呵,小南瓜,” 我们两个偶尔会很恶心地对叫着爱称。

  “忙完了呀

  “那些小孩子好可爱!”她玩得都冒汗了,“饥渴”的眼神还盯着一群小屁孩,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有“恋童癖”呢。

  “哎,我对小孩子没有兴趣。”我承认外国小孩子的确可爱,几乎各个长得像洋娃娃,招人爱。但我说过,我在生活上是极懒惰的一个人,与其让我养个小孩,还不如给我弄条小狗什么的玩玩。不过说的更夸张些,与其给我弄条真狗玩,还不如给我整个电子宠物机。

  “TSS。。。”她又是一副鄙视我的样子。Grace也真是奇怪,好端端的,不去找个男朋友,这会又母爱泛滥的样子。

  “别闹了,这个是我朋友,我和你说起过的,Sam,Z大的学生。”

  “嗨,你好,”握手,“很高兴认识你。我是Grace。”

  因为Grace还要忙,我和Sam就在附近随便逛逛,等着她下班后一起午饭。Sam不多话,总喜欢在每个地方拿一份介绍,然后安静地看一会儿。我找着机会,偷偷望他。他的睫毛真是又长又浓,一眨一眨地,光晕下,我觉得心跳加快。

  他的言谈行为一点都不紧张拘束,相反我的行为举止却处处透着小心翼翼的味道。我们两个很默契,谁都没有提起他表白的事情,也许他也觉得如果当面说出来,再被我毫不留情地拒绝会大伤面子吧。

  “遥,你能不能带我去看看和中国有关的展台。”

  我承认自己是打了个主意。原本想等Grace忙完后拉上她一起去中国学生会那边,因为我担心自己和Sam直接过去,会被一些好事者在背后说话。不过人家现在主动要过去看看,我也总不好拒绝吧。

  热情的李小姐居然还认得我,老远就对我招招手。

  “哇,今天打扮得很漂亮哦,”她用中文说着,回头客气地朝Sam笑笑,“和朋友一起来的啊。”

  “恩,”我没多说,表情却有些不自在。进了中国学生会展区,我有些故意地和Sam保持距离,甚至自顾自地找认识的朋友聊天。从别人的眼中,我明明就看到了他们对我和Sam关系的猜测。我的确敏感,有时候更可能带点神经质,总是特别在意别人对我的看法。随便聊了一会,我发现Sam对剪纸艺术特别敢兴趣,站那儿,仔细地看着。正好这天有免费的绿豆汤供应,阳光下我看Sam的额头冒出了小汗珠,于是我端了碗过去,“要不要尝尝看,中国的小甜品?”

  他皱着眉,又笑着看了看我。“这是我家乡特产哦,很好吃的。”我诱惑着他。他接过绿豆汤,像是研究什么数据一样,勺子反复舀了几下,最后才“不情愿”地吞了一口。

  “甜!”他扬着眉看我,“味道还不错!”

  我家乡的口味偏甜,其实是我自己嫌绿豆汤不够甜,所以给Sam的那碗,特地又加了点糖。

  “这个叫什么名字。”好奇宝宝开始发问。

  “绿色的豆子汤,”我把CHINGLISH发挥到淋漓尽致,逐个字地翻译。

  组织者们都很忙,见我也不是生人,就忙着来不及招呼。Sam还在一边小口品尝着绿豆汤的时候,Zack向我迎面走来。

  “嗨,遥,今天有空过来!”我脸上露出一抹尴尬的笑容,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Sam。

  “恩,第一次参加春季狂欢,凑热闹嘛!”我整个人转过来,背对着Sam。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现在这个时候,我不想人人都知道Sam。而且每次介绍他的时候,别人都会问,哦,还不是美国的,也不是我们学校的,你们两个怎么认识的?闹得我很尴尬,要我怎么解释呢,纽约旅行中的艳遇?

  “你最近好吗?”我和Zack寒暄着,他一向是活动中的大忙人,我估计不用和他说上几句,他一定又得去给大家拍照什么的了。可见鬼的,他居然自己舀了碗绿豆汤,挨着我慢悠悠地喝了起来,还不时和我说几句。

  “遥,”Sam的叫声在我耳边响起,我连忙回头,看见他正端着个空碗盯着我,好象也盯着Zack似的。

  “Zack,这个是从Z大过来的朋友Sam。”

  他们在我面前握手,介绍了几句。我拉着Sam想撤,Zack突然又叫我,而且用的是中文。“你的朋友,”他顿了顿,“过来看你?”这叫什么话,我听起来觉得有些奇怪。

  “正巧他也刚来美国不久,听说我们学校聚会,就过来看看。”我回答地很敷衍,说得也是中文。虽然我知道Zack能说中文,即便语速很慢,但勉勉强强还能交流。只是我们之前聊天说得都是英语。第一次见面说英语是因为对他完全不了解,第二次在曲艺生日上说英语是Grace和我一起,所以也不可能说中文。

  Sam的表情好像有点不耐烦,我想着该带他去另外几个地方转转,就和扎肉先再见了。

  我出声,“Zack,你不是还要忙着拍照嘛。那我们就先走了,玩得高兴点。”我说回英语。

  “祝你们玩得高兴。”他笑着回了一句。

  Sam临时建议,和我在中国学生会展台门口一起合张照,我们两个正好都带了数码相机。我本来还想推脱,说等Grace忙完了一起照,但过分的逃避和掩饰却只能证明我心中有鬼。

  我们找了李小姐,给咱俩在帐篷外面照了张相。Sam的手臂在我们站定后,毫无预警地揽上了我的腰。笑容一下子僵在了我的唇边,对着镜头,我感觉人恍惚着,隐约间,我好象还看见Zack在给其他人照相的时候,侧脸瞄了我一眼。我笑笑,真是神经质了,还出现幻觉,他,怎么可能呢!

  12点一到,Grace就给我们来了电话。她说从早忙到现在,累得快死过去了。我挽着她说,“带你去吃顿好的,犒劳犒劳你啊!” 我笑着,甚至忘了一旁的Sam。

  “你们两个早上过得怎么样?” 我早就知道Grace八卦的厉害,见缝插针地想打探我们的消息。

  “就这样,” 我瞥瞥嘴,压低声音,不想让Sam听到。“不过,他人挺好的 我总算是给了一个中肯的评价。

  “还很符合你的审美标准呢!” Grace坏坏地笑着,用肘子悄悄捅了捅我,立刻引得我做贼心虚,红了脸。

  我们三个人一起去了家学校附近新开的墨西哥餐厅。店里黑忽忽的,但人却超多。本来我还和Grace说,反正就我们三个,应该不用订位,谁知道节日里,太多游客过来,我们都错误估计了形式。12点半到那里,整个候客区都站满了人。大概有10多个人在等着位子。我哭丧着脸,问Grace,要不要换个地方看看。不过她说的也有道理,节日里,午饭高峰时段,在哪儿都不会好找位子。于是,我们就站在门口,聊了起来。话说Grace自己对男人不敢兴趣,但却对我的“男人”特别敢兴趣。她问了Sam是哪里来的,Sam的专业以后有什么方向,还问了他在的Z城有什么好玩的。边说还边不忘给我使眼色。有这么个死党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的事情,很多时候,她对我的事情,远比对她自己的更有兴趣。整个下午,我和Grace尽着地主之谊,带Sam穿梭在校园。

  “有什么评价?”我笑着问Sam。

  “你们学校好大啊,很现代

  “没有你们Z大有气势,我喜欢罗马柱,喜欢那种雕花的房顶,不过我们学校都没有。”

  “原来你喜欢古罗马式样的建筑,以后有机会,我们可以一起回罗马啊!(Sam的家乡)”我抬头望着他,他一语双关的话,我听得明白。

  知道他过来,我周5特地跑了一次超市,我住的公寓宿舍是不连带DINING COINS(吃食堂的同学要出的钱)的,所以一个学期下来,我从没跑过食堂我。美国的大学食堂基本都是自助餐形式,我们学校当时一餐加了税得7块多美金,我觉得特贵,也不敢多去。而我又懒的很,三,四个星期才上一次卖场。然后十分狼狈地提着大包小包往回赶,甚至有几次东西太多,实在拿不下,只能叫出租车给载回来。独身在外,我自然会做家务,但仅仅是能把自己整理妥当,就比如说做饭这件事吧,保准能喂饱你,但至于味道怎么样,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我的初恋是个CBC(在加拿大长大的中国人),他是个胖子,换句话说,只要好吃的,不论哪种风味的,他都喜欢。相比之下,我对吃就有那么点怪癖。从小,我就不爱吃猪肉,以前在国内也这样。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猪肉有股很大的味道,令我闻之就丧失了食之的兴趣。所以,我的冰箱里很少能见到猪肉,相反牛肉和海鲜却是我的最爱。我爸爸常打趣,不知道我前世是不是穆斯林家的孩子。Sam第一次来,我事先也忘了问他爱吃什么,到了卖场,挑了一大堆半成品“菜肴,” 即是放入锅中,加入已经配好的调料,定好时间就能完工。这样最保险,我也不用担心他吃了后得上医院。

  傍晚时分,我把Sam和Grace带到我那儿,室友同学今天又不回来过。Grace先头死不答应晚上过来吃饭,说什么让我们“小两口”好好培养培养感情。但我不随,威胁她如果不来,以后午饭时就别找上我。我现在的心情还在混乱,紧张和兴奋中纠结,无论如何都是没有办法平静地和Sam单独共进晚餐的。

  “要不要帮忙,” Sam斜倚靠在厨房门口,很温柔地看着我。

  我抄着锅铲,厨房被我这个不擅家务的人已经搞得一片狼藉,我的刘海松散着,几乎遮住了眼睛。“没事,你和Grace去看电视吧 我嘴上逞强,心里却已经开骂,这个Grace一进我宿舍,就好象回到了她自个的家。两腿一缩,往沙发上一占,看电视去了。她也不会进来帮我一把,或者拉上Sam聊几句,总之什么都好过让他看见我一副手忙脚乱的模样。

  我气呼呼地回客厅,一屁股坐在正看着电视,咯咯傻笑的女人身旁

  “快帮我一把,” 我把刘海往脑后拨了拨,“我一个人搞不下来

  她侧头斜了我一眼,“就你爱折腾,让你出去吃,还不信

  “嘿,感情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大方了,我怎么都不知道 我在她耳旁小声说。我们两个都是一清二白的穷学生,她父母每个月给着月钱,而我那点奖学金连给我塞牙缝的都不够,自然也就靠父母支撑着。所以我们俩生活上都可以说是精打细算,绝不浪费一分一厘。中午那顿,已经吃得我肉痛了,晚上再给我整一回,估计到期末结束,我都得吃M记(吃M记是最便宜的过日子方法)过日子了。

  Grace起身,“走走走,今天早上被孩子整,晚上又来陪你闹

  我们两个回到厨房,重新投入了战场。Sam站在一边无所事事,几次说要来帮忙,都被我回绝了。我那小厨房已经够挤的了,再加上你1米8的往这儿一站,估计忙到半夜,我们也别想吃上热饭了。

  两个小时后,我的一桌子菜闪亮登场。主食是意大利面,然后有洋人最爱的“甜酸肉”,“甜酸鸡,” 炒西兰花,黑椒牛肉,为了以防这些食品被我”糟蹋”,我还特意烘了一个超大的苹果派备着。Sam吃得直说味道好,一个尽地夸我手艺不赖。我支支吾吾回答,不好意思,这都是READY TO EAT的东西,花不了我多大心思。酒足饭饱,我宿舍实在不够大,三个人挤一块也有些别扭。Sam说要不找个地方坐坐,因为我和Grace都不到21足岁,按照我们州法律是不能进酒吧之类的场所,所以决定去纪念堂旁边一家挺出名的咖啡店,正巧,也是意大利人开的。

  正逢周六,外加节日,咖啡店也挺多人,或许是平时晚上我都不大出门,原来学校晚上还是很热闹的。四人桌没空位,我们三个就寻了一张高脚的圆桌坐下。我要了份美式加鲜奶。说也奇怪,喝过那么多种咖啡,我独独迷恋美式。即使很多人说,美式咖啡就如同美国食品一样—餐饮界的垃圾食物,但我就是喜欢这种最单纯,最简约的咖啡味道。或许没有意式那么醇厚,不如法式那么花样多端,但爱上了就是爱上了。边喝边聊,Sam风趣幽默,时不时还哼上一段小曲,先不说我吧,至少他已经成功收服了Grace。其实我曾有个医生朋友说,我并不适合多喝咖啡,前几年有一次,我喝了杯KING SIZE的美式咖啡,心跳立马冲到了120,手一抖,连刀叉都掉了一地,吓坏了他。别人是醉酒,我这叫醉咖啡。美国人的快餐咖啡基本都是纸杯,老大的一杯,喝得那个叫带劲的。半杯中尺寸的咖啡下肚,我果然又HIGH了起来,话也多了,说到兴致高时,还哈哈大笑。什么笑不露齿,正襟危坐,全都给抛到脑后。Sam也发现了我的变化,狐疑地看着我。

  “遥就是这个样子,她现在这叫典型的咖啡因中毒 知我者莫若Grace也。Sam不可置信地盯着我,被他这么一看,我还真有喝醉的感觉,头脑发热起来。

  从咖啡店出来,天色已黑。也是时候送Grace回家了,Sam让我们在咖啡店门口等,他去对面停车场取车。就这一会儿的工夫,Grace又和我咬起了耳朵。

  “怎么样?” 她笑笑,“我感觉她对你挺好的

  “恩 我点了点头,若有所思,“朋友和情人是有区别的,我们现在处得好,但不知道在那样的关系下还能不能好

  “唉她叹了口气,“反正只是谈个恋爱,你也别太当真了

  我不喜欢Grace这样的语气,好象把爱情说得像个廉价游戏,想玩就来一把,不玩就拍拍屁股走人。

  “你知道,我对爱情很认真的

  “你对什么不认真?就因为太认真,我才发现你活得累 被她这么一说,我也不知该怎么接口,而Sam的车正靠边停下。

  送走了Grace,接着就是送我回去。

  “你真记得回酒店的路?” 我有点不放心,再加上Sam的车没有GPS,外面黑呼呼一片,千万别给人第一次过来就弄丢了。

  “呵呵,这么不相信我他遇到任何事总是乐呵呵的,好象笑容是他与生俱来的标志。

  “TSS 我嘲笑了他一声,一天相处下来,我们的感觉都不错,晚上又喝了点咖啡,整个人随兴而欢。

  “你喝了咖啡就傻笑?” 他手握着方向盘,大脸转向我,好看的睫毛又一闪一闪,难道他不知道,对一个女人而言,这真是该死的致命的诱惑吗?

  “你的意思是说,我不常笑?”

  “你平时看起来挺COOL的

  “是冷酷呢吧!” 我干笑两声,“这下完了,” 我发现自己心跳还是很快,人也微微冒着冷汗。“今晚的咖啡估计要折腾我一晚了 说者无意,听者却有心。

  “不会吧,原来你还真会醉咖啡!”他先是笑着说,“你要不要再找个地方坐一下

  “腾”我脑门子充血,愣愣地看着他,好象是在看一个外星人一样。他被我看得尴尬,转头,两眼直视前方,“那晚上你怎么办?”

  “写作业喽!” 我说实话,陪他在外面玩了一天,明天还得和他混,真要见缝插针找时间赶作业了。

  “今天耽误你不少时间吧他又回头看看我。

  “还好吧,反正我玩得很高兴!”

  “我也是,你们学校活动真不错。”车子一个转弯,就到我的宿舍门口。气氛一下子变得有些奇怪。他直勾勾地看着我,车里的灯夹杂着小路两旁的路灯,昏暗地映衬着他灰色的眸子。

  “有人说过你的眼睛很漂亮吗?”他突然给我来了这么一句,“你戴隐型眼镜了?”

  “恩,” 我点点头,又补充了一句,“但是是透明无色的

  “你的眼睛很迷人,纯净,黝黑,很吸引人。”我说过,我整个脸上唯一算得上“美”的只能说是眼睛了,不算太大,但是黑色的眼珠子骨碌骨碌,很多洋人朋友都说看起来特别有味道。

  “我,我得下车了。”暧昧的气氛让我有点手足无措,我忙乱地解开安全带,抽出小包。

  “遥,祝你有个好梦,”他突然凑近我,在我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抱住了我。甚至我的双手都还被紧紧挤在身侧,我不敢抬头,但能感觉到他轻柔地在我发间印上一吻。

  “晚安。”他缓缓地放开我,我匆忙下车。“明天见!”头也不回,我跑向宿舍。

  第2天,我一个人陪着Sam去了我们隔壁的一个城市。从我们儿到相临的城市只需30来分钟,你可想而知,我们这城有多“袖珍”了吧。Sam一整天还是显得落落大方,我也尽量装做自然。但心头却一直被昨晚一幕纠缠,因为心虚,我不时望望他的神色,而每次看他,他总是温柔地笑着,没有一点紧张。不知道从什么时候,他对着我的笑容从腼腆过度到了柔情。一路上他没有主动牵我手,却总喜欢在不经意间搂我的腰,揽我的肩。那种感觉很奇怪,虽然有点害羞,但我并没觉得不舒服或者想抗拒。可能是他每次动作都自然大方,而且温柔,就好象细细的一抹微风,轻轻地抚上你的肩头。

  下午3点多的时候,我就变得有些急噪,催着他该赶紧回去了。他耍着油条,还是笑呵呵的,赖着不肯。我简直是苦口婆心地劝,你现在走,到Z城也得6,7点了。还没到夏天,这天黑得快,开夜车很危险的。他总是一副满不在乎地模样,说。“放轻松,没事。我开车的技术,那是一流的。”在欧洲生活过的人开车技术那还可真不是吹的,人家条条小道,比美国随处可见的高速公路可难开多了。

  他执着要和我吃了晚饭再走,逛到4点,我说什么也不陪他玩了,DOWNTOWN那儿,随便就给他拉进了一家餐厅。误打误撞,那家餐厅叫“某某的厨房”,在我们这儿还算小有名气,不过是以普通美式家常菜闻名。我们点了一个烤四季豆配培根,两份吉士面食,色拉,还有个贝壳类的什么东西。在美国,吃的东西大致也就几种,不像国内,那一圆桌,琳琅满目的。

  快到晚饭结束的时候,Sam突然拿出个小盒子,递给我。把我吓得一愣一愣的,他这又给我唱得哪出呀。“给你的,打开看看。”

  我还没看就回绝,“这不行,说好了是你过来玩,我怎么还能收你东西呢。”况且看那包装,里面的东西应该也不便宜。来美国后,我感觉整个人都变得“俗气”了,每天关心的不是学习成绩,就是生活的琐碎,已经很久,没人这么认真送我东西了。

  “别这样,你不收会伤我心的。”他无辜地眨着大眼睛,把东西又往我手里推了推。

  我没出声,打开一看。是个用黑色绳子串起的水晶吊坠,TEDDY小熊的样子。

  “你居然记得我喜欢狗熊!”我惊喜地笑着,我曾和他聊过,如果有来生,我但愿做一只狗熊。

  他点点头,“我留意你喜欢的东西。”他绕到我身后,“帮你戴上?”

  “恩。”我红着脸点点头,他轻柔地握起我的长发,戴上项链。幸好我们坐的是角落的位置,我想应该没人看到吧。

  看他回到位置上,我小声说了句,“东西很贵,真不好意思。”

  他凑近我的脸,“遥,我很清楚,自己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他说的面不改色,直接的告白是典型西方人的作风。

  “恩,”好象我也早已有所决定一样,立刻点点头,唇边挂着羞涩又满足的笑容。他握住我搁在桌上的手,轻轻地笑了,而且还露出了洁白,好看的牙齿。

  再走出餐厅,我的心情已是全然不同,我恋爱了,美国的生活不再是一个人了。我孩子气地抬头看他,他在我额间温柔地吻了一记,“TI AMO(我爱你)

  就像所有美好的恋情的开始一样,我们竭尽所能挤出时间在一起。每个周5,Sam一下讨论会,就往F城赶。然后我会陪他去订酒店,接着手牵手在校园里慢慢散步。Sam是个成熟,体贴的情人。刚开始的恋爱,我沉浸在甜蜜中,却又倍感压力。我的初恋只比我大一岁,两个快20的孩子的恋情单纯得像童话故事那么美好。我们会牵手,我们会拥抱,他也会轻轻吻我额头,不过仅只与此。所以在遇见Sam时,我对情事仍像个刚会上路的实习驾驶员,Sam与我7岁的年龄差距,对我而言却是种压力。比如,每每陪他去学校酒店订房,心里就会觉得愧疚。这个男人只为了见我,路上来回得花上6个小时,可笑的是,他在我这儿却连一个安稳过夜的地方都没有。一开始,我甚至暗自庆幸,自己是住校的,这样我就有足够的借口不让他在我住处过夜。但是,一个月以后呢?一个月以后我学校宿舍的合同就要到期,而我也已经找了个新室友,在外面租了个二室一厅的新公寓。到时候,我是不是还有理由拒绝Sam?于是,我和Grace展开一场了爱与性的讨论。

  我一脸痛苦状,“怎么办,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听从你的心声 Grace难得的感性,给我的却无外乎是句废话。

  “我不会和他同居,” 我说得斩钉截铁。很多人或许以为年少留学的经历会让我成为一个开放,洋式的女人。可恰恰相反,对于某些事情,我很传统,甚至教条主义。

  “你,还是处女?” Grace问得小心。

  我面红耳赤,回了句很蠢的,“OF COURSE

  奇怪吧,生活在这样一个环境下,我却是个有严重处女情节的人。

  “是不是说,你会把第一次给你的丈夫?” Grace继续问我。

  “是的,我会好好保护自己,直到遇见我的丈夫。” Grace没有出声。我看着她欲说还休的表情,心里闷闷的。和Sam在一起的事情,除了第一时间知道的Grace,我还告诉了远在加拿大的闺密梳子。她们两个是我一生中最最重要的两个朋友。

  我曾告诉过她,我是那种把贞操看得如同生命一样珍贵的女人,相对的,我也就非常看重自己是不是我未来丈夫的第一个女人。记得那时还和她说,也许我会因为知道自己的丈夫不是处男而拒绝和他的婚姻,现在想来,当时的想法是多么幼稚而可爱。当人生的历练变得丰富以后,那些最初坚持的,信奉的,追求的,都会慢慢屈服在现实的面目下,无力却又无助,是你我都改变不了的。

  “我一个朋友说,如果我在美国找男友,根本遇不到处男的。Grace,你是不是也这样认为?

  我看得出Grace想安慰我,“不一定啊,”她拍拍我的肩膀,“你看,像我一样,我到现在还不是处女?”她丝毫没有羞怯。

  “那你也会坚守到结婚后吗?”

  “我不在乎婚前或是婚后,但我的身体必须给我爱的人。”

  想来,这会是很多现代女性的回答吧。女人的性永远是在爱之后,而男人呢,我不知道。

  直到今天,我依然相信爱一个人就必须尊重他的身体。如果爱情只是建立在肉体上的,那么我情愿不要。因为感觉是用恒的,身体却可能是一时的。美国的校园爱情,让我活生生地见识到太多的有性无爱的伴侣。大一的专业课,全班200多个学生曾做过一次问卷调查,在这群平均19岁的学生中,85%已经经历过性生活。我也和梳子聊到过这个数据,她显然比我开放,在电话那头冷冷“哼”了一声,“才不只这个数呢!你要知道,有些学生未必会如实回答这个问题,而那些回答YES的,必定是确确实实做过。”她的话仔细一听,果然很有道理。我不清楚国内的大学生,高中生的情况是否也这么严重,但网上常出现的未成年母亲,少女堕胎事件,总让我毛骨悚然。难道这也是所谓社会文明进化的一个必然环节,我不是人类学家,我也不是社会学家,所以我不得而知。

  我自知能吸引Sam,必然有我的个人魅力在其中。魅力这种东西好奇怪的,就像个人的感觉一样,比如我认为棕发,古铜色皮肤的男人性感帅气,而有的却觉得金发碧眼,青春偶像剧里的男主角才是梦中情人。我不知道这种所谓的吸引力是否可以成就我和Sam的爱情天长地久。我承认,我年轻,幼稚,我不甚了解一个成熟男人的心态。但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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