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我的初恋要做我的情人……
我该怎么办?下面是我的述说:
一
读初三那年,我父亲病故。那时刚考完升中考试最后一科,在试室外等着的班主任偷抹着泪无话,把我带到她家,先让我吃了晚饭(比平时早了很多,我住校,这段非常时期一直在她家免费吃喝),然后再告诉我一个晴天霹雳:我父亲已于中午在医院去世。父亲年轻时被其校红卫兵打伤,书也没读完,此后身体时好时坏。尽管我早有心理准备,但听到噩耗,我还是哭了。
那年我十五岁,考上一中。我的初恋、班主任的独女虹十四岁,她考去读中师。
高中三年我学业顺利,毕业后考去北京一所名校。虹中师毕业留在中师附小做老师。大一时与虹仍有书信、电话联系,放假时仍一起玩耍,像兄妹般无间。大二时不知她忙还是我忙,联系渐少,那年放假,我也常到她家,但她好像有男友了,没确定,也不好向老师打听。大三时,老师终于在电话中告诉我,虹有男朋友了,你要坚强些。大四没毕业,虹结婚了,也是刚过法定年龄。看来她老公的爱是我不能给的。
我没回来喝喜酒,本科毕业也没急于工作。我妈和家姐因海内外亲人多年奔忙也移民美国了,本来我也在申请之列,当时考虑到虹的因素(老师对我那么好,我打算做上门女婿――这是我心里所想,没跟谁说过),又考虑到肯定可上国内名牌大学一样有前途,于是放弃了。
现在,虹成了别人的老婆,我真的成了“弃儿”。没彷徨多久,我选择读研。由于家乡没家人,叔伯家回去长住也没意思,老师家想回去看看,但迈不开脚――毕竟虹嫁了。考上研究生,我给老师报喜。老师说,你会有出息的,我没看错人。放下电话,我哭了很久。这也是我最后一次长哭,以后,心中有泪我会笑着强忍。
读研生活其实比读本科难捱,读本科还像学生,读研更像廉价劳工。我那时读研已扩招,导师难得一见(这令我更怀念初三的班主任、我的恩师李老师),但我可以说我没虚度时光,而是发疯似的好学和肯干,甚至导师揽回来的一些私人项目,基本上无偿都愿意帮他干。
24岁时我硕士毕业,本可以选择继续读博或去美再读,但是,读博出来太老,至于赴美,当年都放弃了,于是,我决定参加工作了。而这时,虹已有了女儿。
第一份工,我应该满意的,属于公务员性质,但是我不想这样混一辈子,未辞正职我已不断炒更,甚至家教还干,家教后回家又拿起代写论文等工夫捱至深夜。其间我帮一些公司做的项目赚了不少钱。我急需钱,因为我要辞职创业了。海外的亲友也给了不少资助。
上天没有薄待我,无论正行偏门,总之我的努力没白费。知恩图报,如果自己有碗饭吃,至少不要忘记给帮助过自己的人一碗粥喝。当自己的公司步入正轨之后,我可以忙里偷闲了,捐资助学扶贫,当然我更没有忘记老师。
老师已经退休了,已经多年没见她了,老人家身体不太好,也没有以前的乐观,还留守原来的住所,一个老妇,孤孤单单。我选择在她花甲大寿前一天探望她――主要是为了避免遇上虹,翌日她应该会来。
敲开那熟悉的斑驳的木门,见到白发已占主体、脸上皱纹也多了不少,只是那双美丽的大眼还残留当年的风韵、依然那么慈祥的老师,来时努力营造的轻松傲气情绪竟无法表露,我选择了下跪……
老师没有吃惊,她过来几乎抱着我,轻抚我的头,说:“我知道你会来的。”
心中有泪笑着强忍,我说:“我来迟了,以后我会经常回来,经常见您。”
老师把我扶起来。
那天晚饭,老师和我一块坐。我谈了我的事,也了解了老师在我走后的大致情况,似互有默契,两人都避谈虹。张小娴说,爱情使人忘记时间,时间也使人忘记爱情。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甚么意义?是的,当与虹的爱已成往事,就让时光继续淡忘。
临别时,我对老师说明天必须去外地,恐怕赶不上来贺寿了,老师说今天你已给我贺寿了,这么多年,今天最有幸福感觉。
离开老师家,我随即给附近的当年同班同学打了电话,请求同学们互相通知,明天尽量来探望老师,有可能的话请老师上酒楼摆寿宴,并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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