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爱情小文章:别怕宝贝我会轻一点的:小喜这么多水还说不要白洁孙倩…… – 女娲之汉

女娲之汉|爱情小文章:别怕宝贝我会轻一点的:小喜这么多水还说不要白洁孙倩……

  去年10月26日下午,我坐在学校报告厅下面参加了最后一届新生校内教育大会。这

  次和8号不同有很多节目不仅是无聊的鸡肉汤演讲。

  在梦中忍受了两个小时的我活动了身体。听说MC是最后一

  次放送他介绍说:“下次唱歌的人是个不错的人,是个单身汉”,在舞台下叹息。我睁开眼睛从舞台上下来了。突然从后台走了过去,一个男人拿着话筒看着试镜,走到了舞台中央,我一下子坐直了,直盯盯地看着他。

  “路灯下的恋人”

  像以前的我们..。

  我的心怦怦直跳,眼泪停不下来。我承认我没有完全忘记我分手半年的前男友。正好这首歌进入了我的心里。但是我的反应如此强烈是因为“心动amp;rd

  q。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让我心动的人了,我盯着他说:“我喜欢他”。做了。坐在我旁边的人是同一个部门的朋友。他们看到我哭,也不知所措。我惊慌地看着她们,高兴地流下了眼泪。”我很激动,我很喜欢他!”唱歌唱了一半,舞台下面的人都打开了闪光灯,也有人站在舞台上为他举起了招牌,唱了一首《回忆中的那个人》。大会结束后我踌躇不前。和我一起参加比赛的好朋友硬把我拉去,我个人会觉得很荒唐的。我的室友也不能落下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我总是表达我的心意我说的很诚实我想我会和他交谈。我非常强烈!”大姐,因为在一起,所以有故事。“室友泼了凉水,但是我依然沉浸在美丽中,无法自拔。

  去年10月26号的下午,我坐在学校报告厅的台下参加最后一次新生学干培训大会,这次与之前的八次的不同在于有很多节目,不仅仅是枯燥无味的鸡汤演讲。

  已经在梦中熬过去两个小时的我,动了动身子,听到主持人说到最后一个节目了,还介绍道“接下来唱歌的,是个挺不错的小伙子,而且还是单身”,台下一片唏嘘,我睁了睁眼,扫了

  一下台上,突然注意到后台的一个男生,很快他拿着话筒,试了试音,便径直走到台中央,我一

  下坐直了,直勾勾的看着他

  “路灯下的恋人

  多像是曾经的我们……”

  我的心砰砰乱跳着,眼泪竟止不住的流,我承认我还没完全忘掉已经分手半年的前男友,恰巧这首歌唱到我心里去了。可是我反应如此剧烈是因为,心动。我原以为我再也遇不到能让我心动的人了,可我目不转睛的看着他脱口而出“我喜欢他。”坐在我旁边的是同一个部门的朋友,她们见我哭都不知道如何是好,我慌乱的看着她们,很开心的流着泪“我心动了,我好喜欢他!”歌唱到一半,台下的人全都打开了闪光灯,也有人去台上给他举牌子。一首《回忆里的那个人》唱完了,大会结束后,我迟迟不肯走,和我一起来参加大会的好朋友硬把我拖走的。是个人大概都会觉得我很荒唐,不排除我的室友,当天晚上我们一起吃饭的时候,我一直在给她们形容我的心情,我直言“我觉得我肯定会和他发生故事,我感觉很强烈!”“大姐,在一起了才叫有故事好吗?”室友一盆冷水泼下来,但我仍沉浸在美好中无法自拔。

  当晚回到寝室,我向我学姐要了唱

  歌的学长的联系方式,我立马加上了他,可我没追过人,也没主动加过男生,连第一句话都不知道说什么,在我抱着手机犹豫不决的时候,学长给我发来了消息

  “学团老王”

  我开心的尖叫着,捧着手机三百六十度大转弯,然后淡定的回了句

  “嗯,我知道,觉得你唱歌好听就加了”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聊到他的两任前女友,我的前男友兼初恋;聊到喜好和厌恶;聊到现在和未来。一切都顺利的不成样子,互道晚安后,我仍激动的睡不着,便和室友们打趣,直播我俩的聊天记录。

  之后的几天,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系,但没见面,不过他应该看到了我的照片。那周周末,室友们都回家了,他也是,我晚上突发急性肠胃炎,又发烧又上吐下泻,他想找人给我送药,被我拒绝了,我窝在床上实在不想动,他就给我分享他唱的几首歌,一直陪着我聊天。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有人敲门,是班里的同学来给我送药了,原来是我室友找的她们。那晚,我觉得心里有着前所未有的温暖,病也就自然而然好了。

  我和老王的班在一层楼,我找了一天去见了他,他夸我比照片好看。那天晚上聊天时,他突然说“估计双十一不用过节了”,就这样,他说开始追我。我突然觉得还没准备好,便拒绝了,让他再等一等,他说好。

  又没几日,和班里几个人聚会吃饭,我喝多了,闹着要给他打电话,“wh,你知道吗,我见你第一眼我就心动了,我就知道你会是我下一任男朋友,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不知道那天晚上我说了多少句“我喜欢你”,可就在那晚,我借着酒劲儿,答应和他在一起了。那天是11月1号。

  因为老王是院学团主席,和他在一起后,我也受到了各种非议,那天实在委屈的不行便告诉了他,没想到他说“大不了我不干了,我只想要你开心”。和他在一起后的第一个星期天,他带着我还有他朋友一起去了开封玩。他到哪都拉着我的手,一直捧着我的手呼热气,一路上给我剥橘子吃……回来的时候,因为赶时间

  ,我们挤在一辆人很多的车上,而且站在走廊之间,他两只手一直护着我,我犯困,他把我按在肩膀上让我睡觉,我就这样在他肩膀上睡了两个小时。那晚到学校后,收到了一份快递,打开,是他送给我的口红,他说让我每天还他一点点。之后的每个星期天,他都带着我到处玩,到处吃,带着我参加他们大二的各种饭局,带我见他所有的朋友。他有时候一天要开好几个会,看各种节目彩排,可他再忙,也会抽出时间陪我。

  老王爱抽烟也爱喝酒,和我在一起后,为了帮他戒烟,我限制他先从每天八根烟开始慢慢往下降。有时候我把藏他的烟当作一种乐趣,让他怎么找也找不着。他平时应酬很多,每次吃饭都会喝酒,每次喝完酒就要给我说很多。我记得有一次他说“我以为以后我就要将就找一个结婚算了,可我没想到,我还能遇到你,就像在冬天里游泳,忽然找到了温暖”。

  我以前是个脾气很差的人,对身边的人都是呼来喝去,也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养的一身臭脾气,受不得一点委屈。但是老王是个能降得住我的人,和他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他没有对我冷暴力过,有时候他会生我气,也都是因为我的错,指责我也好骂也好,但我知道等他发完脾气,说完气话,他会给我讲道理,还会逗我开心。所以后来无论他怎么生气,我都知道他不会离开我,我见过他两个姨妈,但一直不敢见他父母,可能我还没准备好,他两个姨母好像很喜欢我,他可以在他家人面前很坚定的拉紧我的手。这大概就是我所有的安全感和归宿感。

  老王算半个直男,有一次我们坐着车,他正在摆弄他刚买的头戴式的耳机,我就给他讲电影《初吻》里苏菲玛索被戴上耳机的经典桥段,然后他突然像电影里那样把耳机戴在我头上,可是里面放的音乐是华晨宇的《我的滑板鞋》。还有一回,我化了个很元气的妆,他问我见没见过农村里做大锅饭的妇女脸被烧的样子,我当时真想一巴掌拍死他。入冬了,天渐渐冷了,他给我买了帽子、口罩、耳暖、手套、棉拖鞋,这些东西的相同点是:又丑又萌,他还执意让我每天戴着这些去上课,怕我在路上冻着。我闹着减肥,不怎么吃饭,他就站在宿舍楼下等着我带我去吃饭,直到看我把一碗烩面吃完才让我回去,他说我变胖和吃饭没关系,我可以减肥,但必须得吃饭。

  有次我们吵架吵到凌晨,我一直没哭,到最后他说了句“zzm,想嫁给我不?”听到这句话我眼泪就止不住了,“嗯,想嫁给你。”“那就别吵了,都要嫁给我了,这些算什么”。大概这就是我在同龄的男生身上看

  不到而恰恰老王都有的,是责任感,真真正正的责任感,他和我谈恋爱不只是谈情说爱,更多的是奔着结婚去的。大概这是他比我大两岁的好处,思想成熟,做事稳重,人品三观都好,浪漫又居家的好男人。他爱幻想,脑子里的想法仿佛比我吃过的盐都多,他经常和我讨论一些政事,以及各国关系,还会经常和我普及很多高深的

  知识,和他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会给我讲有关的历史和典故,所以说和一个有趣的人在一起真的很重要,以至于我现在都觉得很崇拜他,永远有一颗迷妹的少女心。

  我觉得被爱也不过如此,是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手都是被他暖热的;是不管自己在做什么都知道有个人一直在想着我;是半夜我突然醒来,动了动身体,熟睡的他下意识的抱紧我的那一刻;是早上的阳光和他的吻一同打在我的脸上;是蜷在被窝里枕着他的胳膊睡上一夜;是每天乐此不疲的用额

  头蹭他的胡渣;是哪怕每天都腻在一起,到了晚上回到宿舍还能煲几个小时的电话粥;是他握紧我的手站在他家人面前 一点都不躲避的那一刻。

  他说“人山人海,因为我们不断的勇敢的向对方靠拢,我们才会拥有彼此,只愿我剩下的这一生,永远的陪着你,伴着你,宠着你,我爱你。”

  我想一直像第一次见他的我一样一直做个小迷妹,想和他做完所有浪漫又幼稚的事,想每次和他一起过马路时都偷偷闭着眼让他安全的带我过去,想和他去许多地方吃许多美食拍许多照片,想和他有个家。

  “我一想到以后你给孩子换尿布的样子我就心疼你,舍不得离开你”

  “可是 别人也可以给你生孩子阿”

  “可是我想象不到别人的样子”

  今天是我们在一起101天,感谢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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