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爱情小文章:同时和两老师双飞,两熟妇玩双飞真舒服…… – 女娲之汉

女娲之汉|爱情小文章:同时和两老师双飞,两熟妇玩双飞真舒服……

  01

  我的书架上,有一本20年前买的书,名叫“穆斯林的葬礼”。

  书壳已经发黄,书边已经起皱。这么多年来,我不知多少次把它捧在手上,轻轻抚摸它塑封过的、光滑的外壳,翻开它的扉页,从它的“内容简介”开始阅读。

  内容简介的第一段写道:“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简介的第二段最后一句写道:“作品清新流畅、质朴无华,以细腻的笔触探测人的心灵,读后荡气回肠,留下深沉的思索。”

  “留下深沉的思索”,每次读到这句,我就觉得差不多了。轻轻合上书,用手抹一下书壳,就像要努力抹去上面沾染的灰尘样的。

  书壳上并没有灰尘,我努力抹去的,是那层蒙在记忆之上的尘雾。抺一抹,让我仿佛回到了二十年前的那个暑假。

  02

  那时,学校放假了,我回到了农村老家。

  隔壁邻居阿姨姓吴,与我们家关系甚好,我叫她吴婶。

  吴婶是看我从小长大的,从小到大经常拿我开玩笑,说要把她娘家某侄女小玉儿介绍给我。还说:“只要你愿意,这媒我来做,保证没问题。”

  我们都只是笑笑,并不当真。

  又说:“你们都是大学生,看不上媒人介绍了!”

  说完大家哈哈一笑,气氛变得很愉快。

  可是这么多年,我也从未见过她口中说的小玉儿。直到有一天,她来了。

  “小玉儿到我家了,你也去我家玩一下吧,都是大学生,有共同话题。”吴婶带着诡异的笑,认真对我说道。

  不就是陪人聊一下天么,什么大不了。我说了声好,就跟着过去了。

  几个人准备玩扑克,我来了人数刚刚好,那就开始吧。

  中等身材,一件短袖花格子衬衫,显得洒脱且干练。左边嘴角有颗不太明显的痣,红润的嘴唇,一开口就是一幅洁白的牙,笑起来很好看。而牙齿漂亮的人,总是喜欢说,也喜欢笑。

  玩扑克当然是有说有笑,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已到了午饭时间。我妈使了个小朋友前来让我回家吃饭,还说顺便请玉儿一起过去吃点算了。

  吴婶看看自家锅灶,离开饭时间还早,于是说道:“玉儿,你过去吃也可以的,我们这里暂时还吃不了。”

  玉儿说:“不用了,我也不饿,等你弄好我在这里吃算了。”

  其实我发现,玉儿是有点害羞。到底要不要和我一起回去吃饭,她也在犹豫。

  “吴婶这里要等很长时间的,你是客人,不能让你挨饿,快跟我走。”我来到玉儿旁边,一副准备把她绑走的架式。

  玉儿仍坐在榻上,不知如何选择,显得有些为难。我鼓了鼓勇气,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抓住她的手腕——女生的手腕竟是如此软软滑滑的。她也顺着我牵引的方向起身,随我一起走出了房门。

  我们在堂屋的一角支了张方桌,我爸妈做了好多菜,桌子都快摆满了,真的像是招待贵客似的。

  四个人围坐在一张桌子吃饭,看起来真像幸福的一家人。我妈不时地帮着招呼玉儿,让她不要害羞,多吃点。四人有说有笑,玉儿很开心。

  没想到第一次和玉儿见面,她就跟我回了家,见了父母还吃了饭,真是不可思议。

  午饭后,玉儿对我说:“杰哥,我们去镇上走走吧,今天赶集可以顺便买点东西。你帮忙带路。”

  于是,我们回到吴审那里交待一声,一起踏上了那段窄窄的田间小路。

  03

  夏日的老家,目光所及,全是一片碧绿。远处,是成片的、广阔无垠的玉米地。玉米已经开出天花,有的已经吐出鲜艳的红须。

  小路边,是村民的菜地,种着各式蔬菜瓜豆。其中有一种叫木姜花,散发着一股特别的香味,蜂蝶较多,特别引人注目。

  我们一边走一边聊各自读书的学校。

  玉儿问我:“听说你们学校有个地方叫情人坡,真有这么回事吗?”

  “是啊,不但有情人坡,还有银杏道。不过情人坡对我没有用,我又没有情人。”

  “你不要骗我。像你这种长得又高又帅,成绩又好的男生,怎么可能没有女朋友!”

  此时,我的表情是迷茫的。我也在问自己,为什么你没有女朋友?我的思绪瞬间飞回学校,并马上想到了自己一直暗恋的那位系花张小莉。我知道,暗恋对象应该称不上是女朋友,想到前方任重道远,所以才会如此迷茫。

  玉儿见我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又说:“真想去你们学校看看这个情人坡。”随后又道:“我这次是第一次来姑姑家。以前也常听姑姑说起你,却从来没有见过面,今天总算见了,然后,我发现你居然有明星气质!你每个假期都回来吗?”

  明里暗里,我都能感受到,玉儿喜欢我。

  我说:“也不是常常回来,上个假期就是去了西安。还去爬了华山。后又绕到北京,去了长城,累死。”

  “哇,好羡慕你啊,还可以到处旅游。一定有很多照片吧,等回去后找几张给我看看。”

  我说:“照片都在学校,等以后有机会再给你看吧。”

  玉儿听我这么一说,高兴得合不拢嘴,在我面前,红唇白齿显得异常好看。

  不知不觉,小路已经走完,来到了宽广的马路上,不远处就是集镇了。

  天气闷热,马路边刚好有人卖冰棍,于是我们上前准备买两支。

  我说:“玉儿,你想吃什么味的,糯米的行吗?”

  玉儿说:“我都行。选小一点的,我只能尝一点点。我这两天肚子痛,要少吃冰冷的。”

  我听她说肚子痛,并且还用一只手轻轻撑着腰,一幅略显痛苦的表情,于是关心地问道:“是不是吃坏了肚子,要不要去看看医生?”

  她淡淡地说道:“不用看医生,过两天就好了。”

  那时候,我居然不知道,绝大部分女生中,痛经是一种如此普遍的现象。多年后当我回想起这个情节,不禁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汗颜。

  来到集镇,我们边溜达边闲聊。玉儿还和我说了很多事情。说她爸爸在他门集镇是干什么工作的,她小时候是怎么跟着爸爸在集镇上混的;说她上个假期从学校回老家的前一天,刚好在学校门口看到自己最爱吃的大大的水蜜桃,就想买几个带回来给爸爸妈妈和奶奶尝尝,谁知路途遥远且颠簸,回家打开包一看,桃子已经稀烂……

  天黑了,我们才往回走。

  夏日的夜晚,每个人都只穿个短袖衫。我们并肩往回走,偶尔胳膊会碰在一起。

  通过这一天的接触,我很确定玉儿明显喜欢我,而我对她也有好感。

  回家的路上,我本想找机会对她说:“今天遇到你,我觉得自己好幸运,以后我想好好珍惜你。”

  可是我始终没有说出这句话,一方面我觉得这种表达太肉麻,一方面路上稀稀疏疏总有人,我怕被别人听到。

  所以直到把她送到吴婶家,我也没说出这句话,都是闲扯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04

  假期还没有结束。

  一天,突然有人带给我一个信封

  ,拆开一看,是玉儿用英文写的几行字。内容是一首奥斯卡主题曲的歌词。

  “……Wherever you go,Whatever you do,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

  Whatever it takes,Or how my heart breaks,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

  很明显,这是躲在英文里主动邀请我的节奏。

  回访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我走了很远的路,终于来到她家的小阁楼。

  这里是她的书房,靠墙是一排书架,旁边一张条桌,面前两个凳子,右边是一张小床。

  玉儿坐在床上,我坐凳子,背靠书架。

  我说:“没想到你这里那么多书呀!”

  “也没什么书,大多都是课本。我读的课外书不多。你喜欢读什么书呀?”

  “我读得更少,我是理科生哎!不过上学期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读完了《红楼梦》,感觉还不错。”

  “哇,你一个理科生居然有兴趣读红楼梦,我一文科生都没读过,等有时间我也要读一读。不过我很喜欢《穆斯林的葬礼》,太感人了。”

  我扫了一眼书架,说:“我都没听过有这本书,听书名感觉怪怪的。书架上没有啊!”

  “被常晓碧拿去了。”

  “谁又是常晓碧?”

  “我的一个好朋友,好闺蜜,从初中就在一起玩耍了,简直是形影不离。这本书被她借去了,一直没还我。”

  我听说是闺蜜,莫名其妙的放心了许多。笑着说:“这么受欢迎的书,等有机会我也一定要看看。”

  “确实值得一看。我们宿舍的几个同学都喜欢这本书,受它的影响很大。”

  玉儿对这本书的评价如此之高,而我居然没听说过,这让我有些自惭形秽,同时也对她肃然起敬。

  我在心里暗暗决定,回学校后先读这本书。

  因为,我认为,要了解一个人,就去看他读过的书。

  随后,我们又开始聊学校里面的事情。

  她告诉我,她们学校与警官学院很近,那些警校学生经常会来她们学校混,开口闭口就是要找女朋友,脸皮厚得很。还说,像我这种斯文的男生真的很少见云云。

  通过今天的聊天,我发现玉儿比原来想象的要“厉害”很多。

  可能是因为在自己家,比较放松,不像上次那么害羞。

  05

  准备开学了。

  那天清晨,我收拾好了行李,沿着那条乡间小路向公路走去,准备搭一辆进城方向的班车。

  还没走到公路,就看见两个女子已经站在路口。定睛一看,是玉儿和她姐姐,她们特意过来送我进城的。肯定是吴婶他们走漏了风声。

  看得出,玉儿今天认真打理了自己的头发,并且一定很早就起床了,因为她还洗了头。当她靠近我的时候,我的鼻子向我汇报了这一切。

  行李已经放在车上,突然忘了买晕车药。

  于是请姐姐看好行李,我俩一起去买药。

  路上,她忧心忡忡地问我:“你将来会在昆明安家,是吗?”

  我说,将来的事情谁说得清楚。

  她说:“我看你不高兴,你不希望我来送你吗?”

  我说:“没有,怎么可能呢!”

  我突然发现,我真的很不会说话。而不会说话的原因,是因为我对这件事没有更多、更现实的思考。以至于整件事情显得都是玉儿在主动,而我,不知所措,狼狈不堪。

  我发现自己真的很差劲。

  06

  回到学校后,我第一时间买了那本《穆斯林的葬礼》,放在床头,但根本没时间去读。

  我预估玉儿已经回到了学校,于是开始给她写信。

  在第一封信中,我向她说出了第一次遇到她时一直没有说出口的那句话。遇到你,我觉得自己好幸运,以后我想好好珍惜你。

  第二周,玉儿回信了。

  她说,杰哥,你还记得假期里我请人带给你的那封英文信吗,那虽然是歌词,但它就是我对你的真情表白,无论什么情况,我都要等到你。

  我们基本上保持每周一信,就像今天的日更一样,那算是周更。

  我们写各自的学习和生活,感谢对方让自己有一个想念的远方,期待着下一次早点相见。

  玉儿回信也抱怨过我太腼腆,太害羞,不主动,都是她在主动。

  我总结了一下,我之所以能保持和玉儿通信,主要是因为我平日里有码字的习惯,所以写起来不费劲,有时候甚至自己都会把自己感动了;再有,被一个姑娘惦念着,这激发了我的虚荣心,每当收到玉儿的来信,同宿舍的哥们投来羡慕的眼光,我很是享受。

  虽然我知道,我真正喜欢的人是我们的系花张小莉。

  07

  临近期中考试,我突然得了一场重感冒,一边复习,一边折腾鼻涕和眼泪。

  这时候,玉儿的信如期来了。

  我拆开信封,读过之后陷入沉思。

  我这样做对吗?我的信该怎么去回?

  一拖一个星期过去了,我仍然没有回信。最后,在某天晚上,我用了一个晚自习的时间,认真写了一封回信。

  虽然很认真地写,但行文并不流畅,语气也很匆忙。

  我说,玉儿,我们还是算了吧。我们这样各在一方,以后几乎没有可能走到一起。就这样结束吧。说结束其实也不恰当,我们都还没有真正的开始,不是吗。就这样吧,不用回信了。

  信寄出去以后,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

  第二天晚上,我收到了她打来的传呼,我走到宿舍楼下的公用电话亭,拨了回去。

  她说:“你好久沒有回我的信,是忘了吗,还是什么想法,你能对我说说吗?”

  我说:“回信已经寄出去了,可能过两天你就能收到。我的话已经写在信里了,你收到后就知道了。”

  然后,我们就挂了电话。这是我们最后一次通话。

  那封信,也成了最后一封信。

  第二天,我把她写来的那摞厚厚的信全部翻了出来,拆开抖散,堆在宿舍门口,划着了一根火柴。

  我对自己说,早就该结束了,拖到现在才给她一个明确的交待,我真的太无耻了。

  抬头,刚好看见枕边放着的那本《穆斯林的葬礼》,此书虽是因为她而买,可毕竟是我自己买的,不用烧。

  毕业后,我来到某单位工作。之后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婆。后来我们在这个城市买了房,从单位宿舍搬进了自己的房子。又过了几年,我们换了更大的房子,又搬了一次家。

  每一次搬家,我都特别留意要带上这本《穆斯林的葬礼》,生怕把它弄丢了。

  如今,这本书依然搁在我的书架上,与《红楼梦》紧挨在一起。

  每当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取出它,翻开它的扉页,认真阅读那段内容简介。

  每次读到“留下深沉的思索”时,我轻轻把书合上,抹抹封面,再把它放回书架。

  对于我来说,这是一本只适合读扉页的书。

  我与它的缘分,只到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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