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之汉|男欢小女爱:高贵美熟妇泄身_和嫂子已经发生了很多不可描述的妙事……
和嫂子通完电话,我便急匆匆打车赶回家中。
当我火急火燎进入家门时,嫂子正坐在沙发上,小手揉动着红肿的脚踝。
“嫂子,你没事吧。”连续爬了七层楼梯,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询问道。
嫂子靥面含笑,柔声道:“没事,就是不小心崴脚了。”
我从冰箱里面拿出跌打药酒,坐在沙发上。凭借我在医学院学到的知识,先是给嫂子小腿做了一番按摩。
当手掌接触到嫂子时,我心跳再次加速。虽说我和嫂子已经发生了很多不可描述的妙事,但那毕竟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
再加上全程都是嫂子把控节奏,我根本就没有什么机会。
而这一次,我切切实实和嫂子有了亲密的接触。嫂子有些害羞,精致面颊不由飞升起来两抹红霞,娇艳欲滴,着实可爱。
我也是如此,甚至我都能清楚感觉到自己的手掌在颤抖儿。
“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啦,就是陪着王艳去哪个混蛋教务主任家里。本来打算把这件事说清楚,让教务主任不再纠缠王艳。可没有想到教务主任的妻子是个不讲理的‘混不吝’。先是动手打了王艳,我去劝架,却不小心崴到了脚踝。”
或许嫂子感觉出来气氛有些尴尬窘迫,浅浅一笑,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和盘托出。
我一边仔细按摩着她的小腿,一边思索着该如何回答嫂子的话。
“下次不要掺和这种烂事了,男女感情之事,说也说不清楚。”我往手下倒了一些药酒,小心翼翼地往嫂子皓白盈润的脚踝处涂抹着。
可手掌刚刚接触白皙脚踝,嫂子下意识地缩了回去,贝齿轻咬着红唇。
对于嫂子的这种本能反应,我还是比较理解的。
在心理医学上,女人敏感点包括脚!
而且不仅仅是现代心理医学这样分析的,就连古代也是如此。
若是一个色胚偷偷碰了女人的脚丫,实际上要比碰到女人的胸部更加恶劣。
我会心一笑,朗声道:“嫂子,别不好意思啦,要是在不给你的脚踝上药,恐怕就要变成烤猪蹄了。”
烤猪蹄!
嫂子看了看自己红肿的脚踝,发现的确红肿的像烤猪蹄。靥面含笑,随即羞嗒嗒的将白嫩脚丫送到我面前。
“不怕臭你就给我涂药吧!”嫂子跟我开了个玩笑。
其实嫂子小脚丫不仅没有丝毫异味,还有淡淡的香气飘散出来。
小巧的五根脚趾犹如经过工匠精心雕琢一般,俏丽可爱。再加上嫂子的脚丫只能穿上三十六号鞋,还真是有点三寸金莲的感觉。
我一边犹如侍奉神明般小心揉搓着玉白脚踝,一边平息内心蠢蠢欲动的邪念。
我很清楚一点,在嫂子没有完全接受我的时候。我的任何过激行为,都有可能造成嫂子的抵触。
而这种抵触,很有可能将我曾经的努力瞬间化为泡影,不复存在了。
客厅内的气氛有些亲昵,亲昵的仿佛我跟嫂子不再是没有血缘的亲戚关系,更像是一对小情侣。
许久,嫂子主动提出了一个话题。
“小凯,你觉得王艳这个女孩怎么样?”嫂子幽幽的发问道。
王艳!
我跟王艳只不过一面之缘而已,压根就不了解她。
可若是我回答‘不了解’,那岂不是让嫂子很尴尬。
犹豫片刻,我还是硬着头皮回答道:“其实,我觉得这个王艳很不检点,明明知道教务主任是有妇之夫,还要跟教务主任厮混在一起。最起码从道德上来评判,她不是一个好女孩。”
“你真是这么想的!”嫂子黛眉紧蹙,精致面容上露出一抹失望的神色。
可我也是实话实说,便点了点头。
“唉,其实你们男人根本就不懂女人。如果男人爱上女人,很可能只是为了跟女人上床,并且占有她,无论是光明正大,还是偷鸡摸狗。可对于女人来说,爱上一个男人,那是一生一世一辈子的事情,她可以义无反顾,不去顾及任何流言蜚语和众人鄙夷的目光。这就好像是一场赌博,赢了,你能收获终生幸福,输了,你注定一败涂地,黯然断肠!”
嫂子说话时的神情有些迷惘,但更深的则是失落。而她这番话,却像是一块石头闷声敲在我脑袋上,让我马上转过弯来。
“嫂子,我不是这个意思,你误会……”
还没等我解释完,嫂子苦笑连连的摇了摇头,她抽回脚,穿着拖鞋一瘸一拐的走回了房间,将我孤零零的丢在客厅。
我有些理解嫂子为何突然对我冷若冰霜!
刚才她让我评价王艳,表面上是闲聊,可实际上,嫂子是想试探我的口风。
换一种角度,无论是窃取有妇之夫的王艳,还是跟我发生亲密关系的嫂子,她们都是同一类人。
撞破了正常世界的伦理道德,最起码这种背德的行为现在是让人不齿的。
而嫂子本来跟王艳就没有深交,之所以跟王艳去教务主任家,最主要的还是嫂子在王艳身上看到了与自己相似的地方。
义无反顾的爱上一个男人,但却被千夫所指,忍受着众人的冷嘲热讽,背后议论。
只不过嫂子更幸运一些,一者是她没有挑明跟我之间的关系,二者是我没有抛弃她。
或许在嫂子看来,我并不是没有抛弃她,而是现在她对我来说,还是有很大吸引力的。一旦我有了女朋友,她就会成为一文不值的人,我轻轻地招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独自坐在沙发上苦思冥想了很久,我深知自己已经说错话了,甚至因为这一句话,我跟嫂子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关系,将会再次回到谷底。
事实跟我预想的相差不多!
那天晚上,嫂子并没有让我去她房间睡觉,更没有跟我说什么自己一个人睡觉会害怕。
而在那天晚上,我失眠了。失眠的原因也很简单,就是嫂子的房间若隐若现传来一阵阵哭泣声。
虽然那抽噎声已经尽量被压制到了最低,但却像是一把把尖刀利刃,痛彻心扉的刺入我的胸膛。
或许,我跟嫂子之间的感情,只能如此了。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我便起身离开了家。此时嫂子对我的态度已经接近了冰点,而我一时间也想不出任何跟嫂子解释的办法。
说一些甜言蜜语?
那只不过是小情侣间闹别扭时的把戏而已,但却不适用与我跟嫂子这种微妙的关系。
一夜未眠的我,只想今早离开这困兽般的牢笼。
大约五点半,如同车轮般大小的骄阳刚刚从东方地平线上升起。我还在学校大门徘徊着,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何去何从。
偏巧这个时候杨丽华教授的电话,将我从不知所措的境地解脱出来。
“王凯,你马上跟我去第三总医院一趟,今早六点那里有一场手术,我已经跟院方申请让你去学习观看。”
对于去其他医院亲眼观察手术,这已经是医学院学生必不可少的工作流程。
毕竟,医生这个行业是需要大量实践经验积累的,一旦因为医生的怯场,很有可能断送一条鲜活的生命。
我二话不说的应承下来,回到实验室拿了白大褂和护目镜之后,便打车去了第三总医院!
这是杨丽华教授给我争取的机会,我必须要好好把握住。
刚赶到第三总医院的门口,我便已经看到杨丽华教授站在她那辆白色奥迪车旁边。
我急匆匆下车小跑过去,可走进才发现,这次去手术室实习观摩的人只有我一个。
“教授,安琪儿还没有来吗?”
和安琪儿共处了三年时间里,我很了解这位大小姐的生活做派。
必须是睡觉睡到自然醒,娱乐玩到尽兴时。
提到安琪儿,杨丽华教授脸上不免生出一抹厌恶之情,“那位富家小姐我怎么能请的动,要不是看在校长亲自说情的面子上,我绝对不会收她的。好啦,今天这次手术实习,我没有叫她,现在我们快点进去吧,手术马上就要开始了。”
杨丽华教授出事利落干脆,直接带我进入了医院。
手术六点半进行,我跟杨丽华教授先是在消毒室待了几分钟,才戴着医用口罩头套,全副武装的朝着手术室走了过去。
“马上通知医务室准备RH血型,病人手术过程中突发胃出血,需要输血。”
“RH血型仅有的库存都已经拿来了,还不够吗?”
刚走出消毒室,医院长廊中两位护士急促的对话声,吸引了我和杨丽华教授的注意。
“联系其他医院,询问是否储存RH血型,如果有马上开通紧急绿色通道,把血袋运送过来。病人出血量很大,血液流速也很大。”
RH是罕见的血型。一般在人群中出现的概率,大约在百万分之一,是稀有血型的一种。
再加上现代人对献血公益行动并不是很积极,造成医院对稀有血型的储备量很有限。
可无巧不成书,我身体流淌的便是这种稀有血型RH血型。
“不行,来不及了,病人出血量太大,已经没有时间等其他医院血液运输过来了。主刀医生已经对病人下方了病危通知书!”
女护士的话骤然让我本已经悬着的心提到嗓子眼儿里。
犹豫片刻,我低声对杨丽华教授说道:“教授,我……我是RH血型。”
杨丽华教授微微一怔,旋即急声问道:“王凯,你能确定吗?万一要是弄错了,这个病人可是必死无疑了。”
一时间我有些犹豫了,病人出血量非常大,就算是把我身上的血液抽干,都未必能填补这个窟窿。
思忖良久,我还是本着医道主义精神,还是选择抽取自己的血液。
“能确定,我现在就去护士那里说明情况!”
……
“小伙子,不能在抽了,已经抽取了600毫升,这要是在继续下去,你就危险了。”
“还不够,再抽200毫升,放心,我命大,死不了死不了死不了……”
恍惚间,苦心劝说的声音在我浑噩脑海中一时迸发而出。我也不知自己昏迷了多久,当我再次睁开双眼时,已经临近傍晚了。
日暮沉沉,血红的残阳渲染着晚霞,凄凉的红色光辉透过窗帘倾撒在病房中。
窗帘随风摆动,“哗啦啦”直响,却营造出一种安逸的氛围。
我挣扎着要坐起来,却发现四肢乏力,头昏脑涨,最后我还是放弃这个念头,乖乖躺在了病床上。
可当我环视四周时,意外的看见杨丽华教授正趴在床沿边上,恬然熟睡着。
凌乱发丝遮挡住杨丽华教授的面颊,虽说杨丽华教授已经四十五岁了,可容貌依旧不减当年。
圆圆的鹅蛋脸上镶嵌着一双水吟吟凤眸,挺翘小巧的琼鼻点缀在双眼下方。
由于杨丽华教授保养的很好,白皙肌肤还是充满弹性,无形中释放出一股让男人无法抵御的魅力。
或许,这正是成熟女人中最大的亮点吧!
以前杨丽华教授在我面前一直是严肃师长形象,这还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观察杨丽华教授。
忽然,长长的眼睫毛微微轻颤儿,杨丽华教授睁开了惺忪睡眼。
“王凯,你什么时候醒的。”杨丽华教授娇容露出惊喜神色,“你都昏迷快十二个小时了,唉,吓死我了。”
“那位病人怎么样了。”我嘴唇翕动,有气无力地询问道。
“病人已经无恙,他现在是你的临床。你刚醒,我去医务室给你买两瓶葡萄糖,能让你尽快恢复精神。”
说着,杨丽华教授便兴匆匆离开的病房。
我扭头向左侧看了一眼,却发现一双好似幽灵般的鼓泡眼儿正在盯着我,着实吓了我一大跳。
“啧啧啧……你小子可真有福气呀,没想到这样徐娘半老风韵依旧的女人,对你也是爱慕有加。”
在我眼前的是一位邋邋遢遢老头,看样子也有古稀之龄了。可更让我觉得这个老头神经兮兮的,便是他刚才所说的那番古怪话语。
徐娘半老风韵依旧?
难不成是指杨丽华教授!
还爱慕有加?这都哪跟哪呀!
“老爷爷,你可能误会了,刚才出去的那位女人是我导师。”
老头揉了揉通红的酒糟鼻,丑陋地老脸上浮现出一抹狡黠笑意:“我这辈子阅人无数,岂能看走了眼。瞧着吧,待会儿她进来,我只需要略施小计,便能试探出她对你的心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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